福建省汀州医院关于公开征求母婴照护服务单位的公告

福建省汀州医院关于公开征求母婴照护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提升我院产科母婴照护服务水平,满足个性化的母婴照护服务需求,促进产科病房质量管理,增进百姓的获得感,经研究,向社会公开征求母婴照护服务单位,竭诚欢迎广大信誉优良的服务单位在公示期内到汀州医院招标采购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健康管理、家庭服务或母婴护理相关的经营许可(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服务需求详细列明(应提供所有护理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

(4)近3年内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合同等证明文件(如有)。

(5)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性承诺,并有可落实的具体方案。

以上资料应与附件“母婴照护服务费投标报价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均加盖公章(材料准备一正一副),所有资料需信封密封加盖骑缝章(密封条上应注明服务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20年7月30 日17:30前递交汀州医院招采中心办公室。

二、具体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健康管理、家庭服务或母婴护理相关服务的企业、个体经营户等单位。

2、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经营时间在2年以上。

3、具有为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经验。

4、长期派驻3名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日在病房参与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经验。

5、服从科室管理和指导,协助科室进行病房秩序管理、晨间护理及健康宣教等工作。

6、母婴生活照护人员年龄应小于55岁,上岗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福建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或相应的健康体检报告、可从事母婴护理的相关证书,征得我院管理科室同意后方可上岗。

7. 母婴生活照护人员应满足住院产妇的服务需求以及院方管理实际要求。

8、母婴生活照护人员负责为住院母婴提供生活护理服务,不可涉及生活护理服务以外的专业技术服务。

三、评标原则:

(1)评标按公告要求和条件进行。

(2)由院方组织评审专家对投标人的服务价格、履约能力、经营经验、服务保障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如果至投标人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只有2家响应,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定标;如最终响应的投标人只有一家,则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选定中标单位后公示1天,无异议即签订合同,合同期为二年。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整),应于2020年7月31日上午11:30分前以对公转账方式汇入我院银行帐户,采购会需提供缴款凭证。

户名:福建省汀州医院

开户行:兴业银行长汀支行

帐号:1760?1010?0100?0469?44?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整),正式确定中标后,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及以无息方式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本次项目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信息后,应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

六、本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 7月24日至2020年 7月31日。

七、开标时间:2020年 7月31日15:00。

八、开标会地点:福建省汀州医院行政四楼会议室。每家投标单位限1-2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健康码参会,并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等)。

九、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汀州医院招采中心办公室(7号楼二层)。

联系方式: 张先生 ****-******* 135*****565

福建省汀州医院

2020年7月24日

附件:

福建省汀州医院母婴照护服务费投标报价表


序号

服务项目

报价(元/天)

备注

1

顺产母婴生活照护

2

剖腹产母婴生活照护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标签: 母婴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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