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
[0]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的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 | 标段编号 | E****************001002; | 标段名称 |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招标人名称 | 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 | 标段具体信息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报名地点 | 公告发布日期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7月2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7月28日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企业业绩、信誉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其他条件 | 公告信息 | Report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 一、招标条件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广场 2.工程规模:新建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及6个口部配套,该蝴蝶造型天幕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2905平方米,构架最高点高度13.94m,6个口部为2个楼梯间、2个预留地铁开洞及2个通风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E****************001002 |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4000.00 | 2020/07/22 | | | 三、公告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07月24日8:30 | | | | | | | | | | | | | | | | | |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28日17: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幕墙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钢结构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建筑幕墙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或者[注册建筑师一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见公告内容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见公告内容 |
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投【20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互通铁路张家港站广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蝴蝶造型天幕构筑物及6个口部配套工程,其中:蝴蝶造型天幕构筑物工程由4片蝴蝶翼组成,每片蝴蝶翼由钢结构单层网壳(最大短边边跨跨度26米,最小跨度8.5米,最大跨度不小于30米)、钢化夹胶彩釉玻璃、双曲面铝板三部分组成,蝴蝶造型天幕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合计2905平方米(其中单个大蝴蝶翼水平投影面积约1000平方米,单个小蝴蝶翼水平投影面积约500平方米),构架最高点高度13.94米;6个口部配套工程由2个楼梯间、2个预留地铁开洞及2个通风井组成,由铝板幕墙、清水砼挂板、不锈钢拉索及钢化夹胶玻璃组成。幕墙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小于6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 2.1.3合同估算价: 4000万元 (其中设计费48万元,施工费3952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 197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 9 月 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 10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 3 月 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并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具体包括:(1)设计部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钢结构、幕墙(含铝板幕墙、织物幕墙、彩釉玻璃幕)、不锈钢拉索等〕以及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技术服务;(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体钢结构、幕墙(含铝板幕墙、织物幕墙、彩釉玻璃幕)、不锈钢拉索等全部工程的施工。(3)其他:配合站前广场其他项目的施工协调;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的建设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的审批、审查(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项专项审查等)以及合同归集、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档案移交、竣工验收备案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满足上述专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2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满足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3满足上述3.1.1和3.1.2组成的联合体,有关联合体的规定详见3.5。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方派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水平投影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水平投影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水平投影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水平投影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水平投影面积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以上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并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技术资料可带原件备查。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中3.1.1的要求;施工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中3.1.2的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共同盖章;③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⑦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省外施工资质投标企业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3.7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0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28日17时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日14时 30分。地点: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A区)(具体预审地点以当天电子显示屏为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杨林路1号 联 系 人: 徐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 系 人:施婷婷 电话:180*****1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 七、联系方式 | | | | | 招 标 人: | 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地 址: | 张家港市塘桥镇杨林路1号 | 地 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 | | | | 邮 编: | | | | 邮 编: | | | | | | | | | 联 系 人: | 王彪 | 联 系 人: | 顾林英 | | | | | 电 话: | 139*****394 | 电 话: | ****-******** | | | | | 传 真: | | | | 传 真: |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 | 电 子 邮 件: | lh_yangyang@yahoo.com.cn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联系人 | 传真 | 电话 | 邮编 | E-mail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联系人 | 传真 | 电话 | 邮编 | E-mail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特殊公告[0]Report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 一、招标条件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已经由苏州市·张家港市备案。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广场 2.工程规模:新建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及6个口部配套,该蝴蝶造型天幕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2905平方米,构架最高点高度13.94m,6个口部为2个楼梯间、2个预留地铁开洞及2个通风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E****************001002 | 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4000.00 | 2020/07/22 | | | 三、公告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划开工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计划竣工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07月24日8:30 | | | | | | | | | | | | | | | | | |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0年07月28日17: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幕墙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建筑钢结构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建筑甲级]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且(([建筑幕墙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幕墙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2.企业业绩、信誉要求:良好 3.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一级]或者[注册建筑师一级] 4.政府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级别): / 5.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见公告内容 6.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见公告内容 |
五、公告其他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投【2020】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沪通铁路张家港站地方配套工程-站前西侧旅客集散区蝴蝶造型天幕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塘桥镇互通铁路张家港站广场。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蝴蝶造型天幕构筑物及6个口部配套工程,其中:蝴蝶造型天幕构筑物工程由4片蝴蝶翼组成,每片蝴蝶翼由钢结构单层网壳(最大短边边跨跨度26米,最小跨度8.5米,最大跨度不小于30米)、钢化夹胶彩釉玻璃、双曲面铝板三部分组成,蝴蝶造型天幕构筑物水平投影面积合计2905平方米(其中单个大蝴蝶翼水平投影面积约1000平方米,单个小蝴蝶翼水平投影面积约500平方米),构架最高点高度13.94米;6个口部配套工程由2个楼梯间、2个预留地铁开洞及2个通风井组成,由铝板幕墙、清水砼挂板、不锈钢拉索及钢化夹胶玻璃组成。幕墙总面积约13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小于6000平方米)。具体详见本项目方案设计文件。 2.1.3合同估算价: 4000万元 (其中设计费48万元,施工费3952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 197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 9 月 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 10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 3 月 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并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具体包括:(1)设计部分: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体钢结构、幕墙(含铝板幕墙、织物幕墙、彩釉玻璃幕)、不锈钢拉索等〕以及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技术服务;(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主体钢结构、幕墙(含铝板幕墙、织物幕墙、彩釉玻璃幕)、不锈钢拉索等全部工程的施工。(3)其他:配合站前广场其他项目的施工协调;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的建设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的审批、审查(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项专项审查等)以及合同归集、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档案移交、竣工验收备案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④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和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满足上述专项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2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满足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3满足上述3.1.1和3.1.2组成的联合体,有关联合体的规定详见3.5。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方派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水平投影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水平投影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水平投影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水平投影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水平投影面积600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水平投影面积以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上的数据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相关水平投影面积数据的,可提供有关体现钢结构单层网壳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方案、施工图等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同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以上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接,并以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数据库,技术资料可带原件备查。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中3.1.1的要求;施工资质应符合申请人资格中3.1.2的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共同盖章;③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⑦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省外施工资质投标企业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 3.7 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0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28日17时00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日14时 30分。地点:张家港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A区)(具体预审地点以当天电子显示屏为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杨林路1号 联 系 人: 徐博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人民医院东对面) 联 系 人:施婷婷 电话:180*****1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2.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 | 七、联系方式 | | | | | 招 标 人: | 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地 址: | 张家港市塘桥镇杨林路1号 | 地 址: | 张家港市杨舍镇华怡商厦401、402室 | | | | | 邮 编: | | | | 邮 编: | | | | | | | | | 联 系 人: | 王彪 | 联 系 人: | 顾林英 | | | | | 电 话: | 139*****394 | 电 话: | ****-******** | | | | | 传 真: | | | | 传 真: | ****-******** | | | | | 电 子 邮 件: | | | | 电 子 邮 件: | lh_yangyang@yahoo.com.cn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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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蝴蝶 地方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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