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丰庄镇卫生院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
寿县丰庄镇卫生院微量元素分析仪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通知书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丰庄镇卫生院以询价方式采购微量元素分析仪一台(含安装),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货物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及供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1、微量元素分析仪技术参数要求和数量:一台
微量元素分析仪技术参数招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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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产品报价应当包含产品费用、运输费(含上下车)、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 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
2、优惠措施及优惠条件。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参数必须满足,非★参数负偏离不得≥3项;,同等档次的产品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参数优于的为成交供应商;当参数也一致时,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产品必须完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规格、技术参数,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须有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安装、调试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地点为寿县丰庄镇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供货时间要求,如所需供货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否则将承担不能按时供货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采购单位损失及影响企业资信等级考评等)。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经调查,供应商所投产品价格超过市场价格的;
3、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4、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5、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6、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废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医院“黑名单”、不再邀请投标。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九)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交易员身份证;
3、报价函(逐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5、供应商资格要求和采购需求中所需求的资料;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丰庄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货物送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95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5 %;期限 12个月,不计利息。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 报价时间:2020年7月30日15 时之前,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报价方式:
1、 现场递交。在2020年7月30日15时30分将报价材料送达寿县丰庄镇卫生院会议室;
2、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供应商投标须知”第四条第九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盖公章): 寿县丰庄镇卫生院
采购联系人:孙院长联系方式:********120
寿县丰庄镇卫生院
2020年7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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