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4线罗定段路网结构改造(灾害防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2-05-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24线罗定段路网结构改造(灾害防治)工程已由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以粤公养函[2011]12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定市公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 省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罗定市公路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施工图通过审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位于罗定市,路线起点(桩号K1179+029.00)位于云浮市云安县与罗定市交界处,终点(桩号K1246+439.000)位于罗定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处,项目全长67.410公里。本次招标的G324线罗定段路网结构改造(灾害防治)工程项目为排水工程、路基边坡防护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
2.2标段划分: 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 | 起止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第一标段 | K1179+029~K1246+439 | 67.41 | 排水工程、路基防护工程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于2012年 6 月 4 日至2012年 6 月 8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拟派项目经理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件原件(公路工程专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一式二份(用A4纸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含工程量清单(电子U盘),施工设计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7 月 4 日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依时参加本工程全部投标过程,包括投标报名、招标答疑会和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未能准时参加任何一项投标过程,或未能当场出示本人二代身份证明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定市公路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兴华三路167号 地址:云浮市南山路151号二楼
联 系 人:欧先生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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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服务机构: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