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初中部足球场草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实验中学初中部足球场草坪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珠海市实验中学委托,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就珠海市实验中学初中部足球场草坪改造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HDF111907
2、项目名称:珠海市实验中学初中部足球场草坪改造工程项目
3、项目内容:足球场草坪改造工程
4、完工期:自确定成交人之日起30天内完工。
5、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玖佰伍拾贰元陆角玖分(¥256952.69)。
6、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
③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工程师或以上资格且具有行业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且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购买最近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④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8、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自2012年5月30日起至2012年6月1日,出售标书时间每日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9、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1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6月6日15:0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1、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会议室。
12、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② 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①-③项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其中社保证明应为社保局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③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的声明函原件;
13、谈判时间及地点:2012年6月6日15:00(北京时间);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会议室。
14、 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个日历日按谈判文件附件中通知函格式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15、有关此次谈判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东大商业中心9楼908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19000
传 真:0756-*******
联 系 人:马先生 林小姐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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