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医院空调、电视等设备招标公告
怀集县人民医院空调、电视等设备招标公告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受怀集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者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公示期为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5日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怀集县人民医院空调、电视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L********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及完工期 |
1 | 空调 | 313台 | 签订合同后60天内 |
2 | 电视机 | 151台 |
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作整体投标,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获得空调品牌、电视机品牌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
4.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在怀集地区需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证明),有能力履行并提供所投产品直接包修和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2.时间: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地点: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地址:肇庆市端州区柳园南路10号城东广场二楼8室)。
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5.报名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空调品牌、电视机品牌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临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6.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七、招标文件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6月19日上午8:30起至9:00止(北京时间)
2. 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6月19日上午9:00时正(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4. 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按照所登记的内容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怀集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何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传 真:****-*******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柳园南路10号城东广场二楼8室
邮 编:526040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二O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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