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鑫小区一期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杉鑫小区一期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泗洪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HX********701
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杉鑫小区一期附属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泗洪县城区
1.2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估算价约350万元。
1.3工 期: 60日
1.4质量要求: 合格
1.5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付合同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满两年后付清余款
1.6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招标内容:杉鑫小区一期附属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细则附后。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4.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4.3.7本工程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泗洪县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并已完成2012年年检(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hxzbtb.com.cn “资料下载”栏目查询,联系电话:****-********);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10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足额缴纳年度保证金
5.年度投标保证金
户名一:泗洪县财政局国库股
开户行:泗洪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帐号:****************023526
户名二:泗洪县财政局
开户行:泗洪县建行泗州大街分理处;账号:****************9821
根据洪政办发[2011]14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年度保证金缴纳标准:特级企业160万元,一级企业80万元,二级企业50万元,三级企业20万元,否则判定为废标。
6.报名要求
6.1本工程采用 现场 报名
6.1.1现场报名方式。非泗洪本地申请人请于 2012年5月30日至 2012 年6月5日,每天 8:30—17:30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泗洪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泗洪县长江路北侧建设大厦南楼六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及费用
7.1每标段招标文件、光盘500元,售后不退。
7.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至少于开标前3天告知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告知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泗洪县太阳城
联系人:杨玉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建设大厦南楼一楼
联系人:袁昌荣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2年5月30日

附件:

评标细则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12分,工程造价80分,工期2分,质量2分,答辩2分,投标人经历及业绩2分,总分100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12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计,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分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2分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分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 1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分
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技术标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2、工程造价评审(80分)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报价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高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以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应去掉其中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96%作为投标最低控制价(投标最低控制价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低于投标最低控制价的视同低于成本,作废标处理。
3、工期(2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
4、质量(2分)
满足招标文件中质量要求的得基本分。
5、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
(1)项目负责人陈述(1分)
工程情况熟悉,重点部位管理控制思路清晰,控制节点科学合理,得分不低于0.8分;情况基本熟悉,思路基本清晰,节点基本明确,得分不低于0.6分;工程情况尚熟悉,得分不低于0.4分;工程情况不熟悉,对工程重点部位控制无准备,得分不高于0.3分。
(2)项目负责人答辩(1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但不得对投标人提出不同的问题。回答问题准确的,得分不低于0.8分;回答问题基本正确的,得分不低于0.6分;回答问题一般的,得分不低于0.4分;回答问题不对或与提出的问题无实质性联系的,得分不高于0.3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分独立汇总,汇总时必须在所有评标委员会技术标成员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计算各投标人实际得分。
6、投标人经历计分(2分)
(1)奖项计分(2分)
招标人可以在投标人经历部分按以下规定增加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含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对于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最高加0.1分,省级最高加0.3分,国家级最高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2)a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承担的工程获奖证书、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
b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供真实、有效、充分的奖项证明材料原件,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由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C投标人参与奖项评分的工程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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