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建设街道广场小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县城建设街道广场小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海原县大县城建设街道广场小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大县城建设街道广场小区改造工程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发【2012】1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补。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及标段划分
2.1 建设包括南北街、政府街、东城路、南门广场、利民花园小区、政府小区基础设施(含混凝土道牙、砼树框、雨水井及检查井、人行道道砖、路面修补、路灯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行为方可参与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30日至2012年6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报名(外地企业需提供进宁备案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海原县城区 地 址:银川市长城东路238#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 余建国
电 话:132*****999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nx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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