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标号: SZZB2012-XC-G-001采购类别:机电设备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内容:小机房客梯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五月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4第四章 招标书…………………………………………………… 24第五章 合同条款 ………………………………………………41第六章 工程规范—基本规则 ………………………………………46第七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51第八章 评分要点………………………………………………53前 附 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小机房客梯的具体资料是对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序号项目名称内 容1标书编号SZZB2012-XC-G-0012招标内容玉成三期小机房客梯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8号信息大厦北幢6A邮编:215021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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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 妍 4采购单位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苏丽燕 联系电话:
********5标书组成1、投标资格文件; 2、投标的补充必备文件;3、标书附件格式部分; 4、投标报价表(须另装订成册);5、投标技术部分; 6、投标商务部分;7、投标其它资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收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整)8投标保证金帐号交纳账户: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大望路支行9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九十天内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分别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有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11提疑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16:00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至本招标代理公司,并电邮至bjzbsz@live.cn12投标书递交时间地点2012年6月26日13:00~13:30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1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13:30整14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12年6月26日13:30整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15发售标书时间:自标书上网之日起至2012年6月25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8号信息大厦北幢6A 16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7评标标准根据质量、技术与价格的比较18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预中标人19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1%中标金额500-1000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8%中标金额1000-5000 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20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21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投标书一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5)报价超预算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第一章投标邀请函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玉成三期小机房客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制造厂家前来参加投标。一、 招标项目编号:SZZB2012-XC-G-001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玉成三期小机房客梯1批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1、投标人须为电梯的生产厂家;2、投标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A级许可证(含明细表)、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3、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在苏州地区需有常驻直属服务机构。(三)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格预审材料:1、投标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提供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A级许可证(含明细表)、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须提供在苏州地区常驻直属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加盖公章;4、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5、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经专家资格复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参与评标,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2年6月25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地点: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8号信息大厦北幢6A)。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自带U盘至招标代理机构拷贝图纸资料。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出售时间:自上网公示之日起至2012年6月25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例外)出售地点: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8号信息大厦北幢6A)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 50元。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8号信息大厦北幢6A 汇款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账号:
********7448 开户行:中行苏州娄葑支行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6月26日13:00整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13:30整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六、 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2年6月26日13:30整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西开标大厅(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 系 人:黄妍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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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8号信息大厦北幢6A邮政编码:215021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提疑截止时间:2012年6月7日16:00以传真及邮件形式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采购单位联系人:苏丽燕 联系电话: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网站(http://www.szxccz.gov.cn/)上发布。 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直接反映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符合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伴随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施工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施工的地点。2.13.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4.产地:货物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5.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4.投标委托4.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应不得迟于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书面答疑截止时间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格式见附件):13.1.1授权委托书;13.1.2投标函;13.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1.4投标报价表。13.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格式见附件):13.2.1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本表不得出现价格);13.2.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13.2.3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配置、进口部件、功能、样本、图表等;13.2.4投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障(证)及技术支持等,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免费维保期服务内容以报修响应时间,所需易损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和报价;(2)免费维保期满后半包及全包方式的服务内容、报价及报修响应时间,所需易损件和备件的折扣比例、人工费工日单价等;(3)根据本工程工期计划节点编制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计划,以保证工期目标顺利实现;(4)详细的交货清单,包括随货物免费提供的配件、易损易耗件、工具等清单;(5)维修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6)为本工程服务的有关安装、调试、质量监督及其他服务所需人员(包括在本项目中负责的总部主管人员和现场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7)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及验收大纲;(8)苏州地区或邻近地区保修队伍概述;13.3.投标书三( 资格证明文件):13.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3.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3.3.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3.3.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3.3.5开户银行资信证明;13.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3.7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3.3.8有关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3.3.9电梯生产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A级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证书;13.3.10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13.3.11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3.3.12投标人必须提交13.3.1、13.3.2、13.3.3、13.3.4、13.3.6 、13.3.7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13.3.13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3.3.14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及 投标书三( 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13.4投标文件由13.1、13.2、13.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4.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单独装订成册,投标书二和投标书三可合订成册。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15.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装订。15.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5.2.1.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详细描述。如有货物样本,应一并提供;15.2.2.主要材料、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需要量、生产厂名);15.2.3.主要材料的质量鉴定证书;15.2.4.加工设备情况(包括用于本次招标货物生产的加工、检测设备仪器);15.2.5.投标设备安装要素说明;15.2.6.备件、工具清单;15.2.7.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15.2.8.详细的交货清单;15.2.9.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15.2.10.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5.2.11.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16.1.投标报价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制作、运输、仓储、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6.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16.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提供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7.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交纳至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账户并至代理公司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未交投标保证金放弃投标。17.3未按17.1和17.2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投标无效。17.4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凭收据无息退还。17.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5.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7.5.2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2、33条规定签订合同的;17.5.3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7.5.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2、13、14、15、16条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第10项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 以下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19.2.1授权委托书;19.2.2投标函;19.2.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9.2.4投标报价表;19.2.5投标设备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19.2.6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19.2.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9.2.8投标单位情况表;19.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20.1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一、投标书二、投标书三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包装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投标地点。21.2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2.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2.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2.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招标代理机构按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3.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在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3.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23.6在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23.6.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3.6.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3.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4.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26.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6.2.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6.2.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26.2.3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供货期、商务条款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5下列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5.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规定签署或盖章;26.5.2未按本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5.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5.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5.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7.投标的澄清27.1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澄清。27.2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署,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7.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28.废标28.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9.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6条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9.2.2货物和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29.2.3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9.2.4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9.2.5企业信用及财务状况;29.2.6投标者的供货状况、以往销售业绩及销售服务措施;29.2.7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2.8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9.2.9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签订合同30.中标单位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汇总评分结果,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30.2招标代理机构在授标时可以增加中标货物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价格的10%。30.3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1.合同授予标准31.1招标代理机构将与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签订合同。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及中标的设备的技术质量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要求其立即支付中标服务费,并另行决定评标得分(或价格)居其后的投标人中标(在标书有效期内)或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重新招标。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2.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在中标单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提供了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32.4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合同的签订 33.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前往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33.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33.3招标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执行,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的问题,同时对售后服务进行评价,如果在购销过程中,中标人不能按照其投标书所作的承诺履行义务的,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的所有中标资格,并不退回履约保证金。34.履约保证金34.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4.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签定后的三日内按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方指定账户。34.3中标的投标人也可以提交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34.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凭乙方的收款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返乙方。八、其他事项35.中标服务费35.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第19项的规定按其中标总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天内付清。35.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6.监督和公证36.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6.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投标函:我们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劳务、制作、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明细详见《投标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5%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中标服务费。10、如果我们成交后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D、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1、综合说明:A、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B、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C、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D、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附件3: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投 标 报 价 表(格式)投标编号:SZZB2012-XC-G-001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最终报价金额(大写)元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价交货时间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报价分析表招投标编号:SZZB2012-XC-G-001设备名称原产地品牌型号与规格数量(套)单价(元)合价(元)设备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检测、办证费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其他费用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注:安装调试中包含脚手架、吊装费、土建配合、临时电源接驳至现场机房等一切费用。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投标货物设备清单明细表招投标编号:SZZB2012-XC-G-001序号主要部件、外构件(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生产厂商数量备注(如是外购请注明产地、制造商)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投标货物质保期内的随机备品备件明细表招投标编号:SZZB2012-XC-G-001序号部(配)件名称规格与型号生产厂名数量其他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投标电梯设备清单(电梯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招投标编号:SZZB2012-XC-G-001序号名称品牌规格与型号生产厂名数量产地交货期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投标电梯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表招投标编号:SZZB2012-XC-G-001型号名称额定速度M/s额定载重量kg乘客人数人曳引机曳引机型号制造商结构型式曳引机布置方式曳引轮节径减速比电机型号制造商额定功率额定转速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绝缘等级曳引悬挂系统曳引绳数量悬挂比曳引绳的结构或型号单绕或复绕拖动及控制系统控制柜布置区域控制柜型号制造商调速器型号制造商控制器型号制造商控制装置调速方式控制方式通讯方式门锁型号制造商限速器型号制造商安全钳型号制造商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作用方式型号制造商缓冲器型号轿厢制造商对重制造商导轨型号轿厢制造商对重制造商层门形式轿门形式轿厢尺寸井道型式层/站数提升高度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签字): 日期:注:本表按投标各种型号的电梯分别填报。附件9偏离表(技术、商务)招投标编号:SZZB2012-XC-G-001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本表按投标各种型号的电梯分别填报。附件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方)公章: 年月日(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10年 万元2011年 万元实现利润2010年 万元 2011年 万元营业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11中标通知书回执 :我们于 年 月 日收到贵公司编号为的中标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方在贵公司主持下签订合同。2、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方须知第35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贵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3、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于 年 月 日之前向支付中标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4、如果我们不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中取得赔偿,并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中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第四章招标书受苏州市相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北京筑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机构,对该单位采购的玉成三期小机房客梯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编号SZZB2012-XC-G-001二、招标内容:小机房客梯1批名称楼号台数层站载重(kg)速度(m/s)顶层高度(mm)底坑深度(mm)井道尺寸(mm)备注小机房乘客电梯1#8-1~27F10001.75560016002100×2000每两台并联,两台均具有消防功能,一台为无障碍电梯2#6-1~27F10001.75560016002100×2000每两台并联,两台均具有消防功能,一台为无障碍电梯3#6-1~27F10001.75560016002100×2000每两台并联,两台均具有消防功能,一台为无障碍电梯4#4-1~27F10001.75560016002100×2000每两台并联,两台均具有消防功能,一台为无障碍电梯5#6-1~27F10001.75560016002100×2000每两台并联,两台均具有消防功能,一台为无障碍电梯6#6-1~27F10001.75560016002100×2000每两台并联,两台均具有消防功能,一台为无障碍电梯7#4-1~27F10001.75560016002100×2000每两台并联,两台均具有消防功能,一台为无障碍电梯注:自带U盘至本公司拷贝图纸(二)电梯要求:1.电梯各部件中曳引机、控制屏、门机、光幕等选用技术先进的产品(必须注明产地和生产厂)。(三)电梯技术功能要求:1.小机房客梯技术要求1.1.曳引驱动系统:永磁同步无齿轮主机1.2.控制系统A、模块化电脑软件控制B、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1.3.门机系统:同步齿形带变频驱动门机1.4.电源A、动力3相380V,50HZB、照明220V,50HZ1.5.性能指标A、平层精度:±5 mmB、运行震动:水平≤15gal(o-p),垂直≤25gal(o-p)C、噪音:轿厢内≤55dB(A),机房内≤80dB(A),开关门≤60dB(A)1.6.轿厢A、采用中分门B、数码形式轿厢位置显示及运行方向箭头(↑↓)一体式显示C、设置风扇D、尺寸:见图1.7.厅门A、采用中分门B、召唤按钮为微触按钮,登记带辉光高亮显示,楼层显示器为数码形式层站显示及运行方向箭头(↑↓)一体式显示C、尺寸:见图2.电梯功能要求A、“最低成本原则”交通管理B、报警按钮(达到五方通话)C、司机控制D、轿内运行方向和数字式位置一体式显示E、满载运行控制F、操纵厢带开关盒G、自适应开门时间H、门光幕保护装置≥120束I、消防功能J、超载控制并带报警灯K、轿厢内应急照明L、井道照明M、轿内错误指令人工消除等3.其他要求:无障碍电梯:包括残疾人操纵盘、 盲文按钮、语音报站 、后壁半高镜和三面扶手。(四)电梯装璜要求1.轿厢及轿门装饰:均为发纹不锈钢。2.首层一楼采用大门套,其材质为发纹不锈钢,厚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其余层为小门套,其材质为涂装钢板,厚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轿厢装饰按普通型报价,中标后业主选取任何一款轿厢顶型号和PVC地板价格都不变。(五)产品标准和规范要求投标单位应达到下列标准和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1.《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3.《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4.《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的形式及尺寸》GB7025-20085.《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7.《电梯用钢丝》GB8903-19888.《电梯曳引机》GB/T24478-20099.《交流客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199110.《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和附件》(JG/T5009-1992)11.江苏省防火部门的条例及相关的中国国家防火规则投标人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书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标准。三、安装及调试要求:1.安装及调试:1.1能保证客梯的正常安装、调试和运行的整套附件、配套件和材料的详细清单和报价;客梯轿厢及客梯安装(含井道)的各项尺寸、设备重量等。1.2提供电梯运行五年所需的易损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和报价。1.3维修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4安装调试:乙方负责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需提供省级技监行政部门安装许可证副本或复印件;A级安装施工资质证书;现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简历;安装调试本设备人员正式培训合格证及安装工作计划。1.5负责对甲方的设备维修管理人员免费进行现场培训,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授课安排,授课师资配备、时间、地点及学员数量的说明。1.6安装、调试、质量监督及其他服务人员条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关安装、调试、质量监督及其他服务所需人员(包括在本项目中负责的总部主管人员和现场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包括其姓名、年龄、学历、资质、履历、类似项目或工程经验等。投标文件需详细注明该人员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职务和责任以及服务时间,同时确认其服务应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方告结束,所有由其提供的服务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并应在合同执行后提供有关上述人员全部履行职责的有效证明,否则视为违约。若该人员因不可抗力无法提供合同中所承诺的服务,乙方应提供同等资质人员替代其执行合同,该人员需获得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2.分包与转包:对于计划进行分包的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公司拟承担实施项目的哪些部分,其余的专业工程委托哪些专业公司分包,并简要介绍这些专业公司的名称、国别、联络地址、类似项目经验及双方合作实例等。 本项目禁止整体或主体转包。若投标过程中未提出计划进行分包与转包的,中标后不得进行分包和转包,否则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商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3.投标商须提供维修机构情况及维修保养资格证明(资历、资质、维修站地点、技术力量比例结构、收费标准),说明售后服务的优惠条件及报修的响应时间。4.技术与服务要求:4.1设备到货后应免费派员安装、调试。4.2投标方应提供必备的技术资料:4.2.1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测试报告、各项测试数据、产品合格证书);4.2.2提供设备安装图及电气线路图和主要零部件的技术性能参数(列出清单);4.2.3提供保养、维修操作规程、设备保修期限以及设备运行的经济成本分析资料,保修期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4.2.4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单位名录;4.2.5提供由独立的商检机构开具的所有设备及关键件的原产地证明。5.投标商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6.投标文件以中文资料为准。7.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8.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四、投标电梯须逐项回答下列问题:1.控制系统变频器原理及产地简介。2.曳引机的产地,曳引轮的槽形、槽数、产地等。3.门机的控制原理简介。4.导轨产地、材质、承重、截面尺寸及形状。5.光幕保护装置线数。6.其它主要部件、元器件的产地、技术参数等。7.投标电梯功能简介。8.进口(部)件清单及产地。9.道轨、配重、支架的产地及生产厂。10.到货期。11.安装、调试期。12.免费质保期及保修内容。13.保修期满后全保内容及年费报价。14.保修期满后半保内容及年费报价。15.保修满后配件折扣比例。16.保修期满后维修人工费。17.维修响应时间及维修时间。18.苏州地区或邻近地区保修队伍概述。19.苏州地区或邻近地区备品配件库介绍。20.安装队伍资质及同品牌电梯安装经验。五、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有关说明:1.1所有设备必须为原厂产品。1.2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1.2.1.设备价格(包括电梯全套设备、辅配件、与总包之间的配合费、水电费、随设备应提交的资料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合同以外的其它费用);1.2.2.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费、保管费用(指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前所发生的费用);1.2.3.技术培训服务(说明服务内容);1.2.4.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监检测费(安装调试中包含脚手架、吊装费、土建配合、临时电源接驳至现场机房等一切费用)。1.2.5.关税、清关、商检等费用(商检包含工地商检)。2.安装调试及安装相关要求:2.1乙方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安装和调试,服从甲方对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配合的统一调度;2.2乙方负责保管、看护进场的设备及附配件;2.3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设备(工具)等提供适当的保护、包装或覆盖等处理,以免受损;2.4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对邻近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2.5无论安装调试期间或保修过程中,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2.6供方需针对本项目并配备充足的技术力量和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以保证该项目的实施。3.验收:3.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2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验收大纲,在甲方确认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3.3设备进场、安装调试等工序开始,乙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苏州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验,并提供设备质保书、保修证明等书面资料。4.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5.投标单位的业绩: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二年所独立承担的已经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清单,其中不少于三个典型项目的规模、实施时间和本项目的可比性、项目完成情况及业主评价。6.甲方配合工作:负责及时提供安装设备所需的电源、通道、场地;配合办妥安装前有关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验收手续;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的图纸和相关资料;组织乙方与其他工作单位人员的协调。7.售中、售后服务:7.1按采购方的需求及时到货。投标产品安装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需负责包修、包退、包换;7.2免费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两年,为交钥匙工程(含电梯验收检测费用等),免保期间的年检费用(电梯安装验收交付使用满一年后的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质保期内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供方负责免费修理并更换有缺陷的部件。供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1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以内完成使用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部件,双方协商。7.3由于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的财产损失或使用安全问题,由供方负责。8.伴随服务:8.1列出随货物免费提供的配件、易损易耗件、工具等清单。8.2投标文件中明确免费质保期限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内容等。 8.3投标文件中明确质保期满后,主要配件、易损易耗件的报价。8.4投标文件中明确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和解决维修的时间。8.5投标文件中明确技术培训的内容等。六、中标单位需和采购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以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七、交货时间:2013年3月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九、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为准。第五章 合同条款甲方: 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1.“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电梯 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合同价”系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4.“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5.“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6.“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直接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二、交货地点: 2.1.项目名称:玉成三期客梯2.2.项目地点:相城区三、货物名称、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四、合同总价款:元整。五、合同总价范围:5.1.货物及辅配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易损易耗件、工具、检测至合格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5.2.货物的免费质保期年的费用;5.3.进口关税、清关、商检及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六、交货内容:6.1.符合本合同及投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或服务。6.2.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6.2.1.货物清单;6.2.2.出厂合格证;6.2.3.进口件原产地证明文件;6.2.4.操作的标识和中文标注;6.2.5.使用中文说明书;6.2.6.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6.3.其他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七、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八、工期8.1.交货日期:2013年3月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8.2.交付使用:201年月日九、货物产地十、付款方式: 10.1.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中国注册的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价款额的20%,甲方收到保函审查合格后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支付与保函等额的货款(其中合同总价款10%为定金)。10.2.甲方按工期进程要求乙方发货,发货前20天,甲方支付发货数量金额的50%,款到乙方发货。10.3.安装调试结束,经技监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至合同价款(按实际安装的电梯数量)的95%,剩余合同价的 5 %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满一年,无质量异议后付清。5%的质保金不接受银行保函。10.4.付款方式:每期付款前乙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每次款项转帐支付到合同列明的乙方帐户。十一、颜色、储放和保护11.1.颜色以甲方提供或确定的色样为准。11.2.货物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十二、技术条款乙方所供货物须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乙方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及元器件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等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十三、质量保证货物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十四、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对于甲方在标书中所要求的并经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要求删除的部分及功能,乙方应予以在合同总价中扣除该部分的价格。十五、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货物免费维保期为 两 年。十六、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见合同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十七、不可抗拒事故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意外事故持续15天以上,甲方有权取消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十八、违约责任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以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18.1.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计算,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18.2.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5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仍需向甲方支付全部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关直接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18.3.乙方因违反合同及招标文件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程度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18.4.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或甲、乙双方另外规定的时间内)货物经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除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误期或延期外,任何交付期限的延长,乙方均应按合同总价款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本条款项下的违约金计算不影响上述三项违约金条款的执行。18.5.乙方全部履行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并审定无误15个工作日内按付款,如有违约,甲方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四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18.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十九、索赔:如在货物交货、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货物或货物中设备的品质与合同内容有不符及根据甲方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时,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2-5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索赔方式除上述规定之外,甲方还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索赔:19.1.乙方同意退货,并双倍返还定金及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甲方直接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9.2.根据货物的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19.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19.4.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因急需更换有关部件或紧急维修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以及因索赔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二十、资料提供: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提供货物图样 套和安装图 套。二十一、技术培训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二十二、特别条款22.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22.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其中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2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备案机构和招标代理人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三、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 乙方:备案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代表人: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日期: 开户行: 帐户:合同签定地:第六章 工程规范—基本规则一、定义: 业主: 设计单位:承包人: 二、工程范围1本工程范围之说明,为一概括的说明,承包人须参阅有关文件及图纸之说明要求,及视察施工现场的环境及取得其他有关之资料。2 本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2.1.按合同文件要求安装、试验、调校整个工程之垂直运输电梯系统。2.2.提供具有适当资格的工地监督,以监督整个工程。2.3.提供具有适当资格的人员及监督,以进行及监督整个试验,调校整个垂直运输电梯系统之工程。2.4.训练业主之职员包括电梯之操作,及紧急处理程序。2.5.在本发展项目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之24个月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2.6.在两年质量保修期内,在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免费提供及更换零件,在期满后,保证以合理价格,提供备用零件。2.7.提供所需之施工详图,装配详图,安装技术说明书,配合工程图,竣工图等。2.8.提供操作、紧急处理程序等说明书。2.9.除上述所列,此工程范围还包括完成整个工程所必须之物料、机械、设备、工具、附件等。三、建筑物说明:本项目为住宅楼。四、合同条款:本合同条款已详列于合同条件细则内,承包人应仔细研究本文件及在标函中包括执行该等条款之费用。五、质保期:(电梯工程实际完成并通过技术质量监督局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六、施工现场6.1.施工现场为。6.2.承包人要视察现场及其临近地区及了解任何影响其设计、施工及造价的因素。6.3.施工场地之出入口及场地内之通道由业主决定,承包人须遵照业主之安排及配合业主及其他承包人之需要。6.4.承包人必须遵从业主对整个工程现场设备材料安置,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临时设施等方面的统一协调与管理。还需参加业主召开的有关会议。6.5.承包人须与业主在工程进度上作出紧密联系,以使业主能根据承包人之施工需要及时提供给承包人所需之施工场地。6.6.因对实际情况缺乏了解或误解所招致的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6.7.施工面积为红线内地块面积。七、开工及竣工7.1.本工程定于年 月 日结构封顶.7.2.承包人的安装进度必须满足工程总进度之要求。7.3.承包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依据有关规范及图纸,立即开始设计工作。7.4.承包人应留意合同条款有关其对总承包工程延误之责任及赔偿。7.5.若工程因承包人之责任而有可能延误时,承包人或会被指示先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于接到指示后,应遵从指示完成指定部分及所余下之工程,而承包人不能提出任何索赔。7.6.工期包括进行试验直到试验结果满意并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及符合合同条款、图纸要求为止.反之承包人未达到要求,承包人须负责所需之额外及补修工程,额外之试验。同时须负责因上述原因引起之一切费用、损失及延长工期时间。八、工程造价8.1.承包价格应是按照本工程合同条款,规范及图纸之要求而计算出全部工程之总综合造价。而该综合承包合同费用,除因工程更改外,不作任何调整。8.2.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不能收取费用。8.3.承包人的承包价格应已包括所有人工、材料、机械、损耗、税项、运输、管理、利润、超时工作、奖金、直接费、间接费等费用,并包括所有为完成工程所必须的费用,不论有关项目是否在规范、图纸或工程合同里有特别说明。8.4.承包人须负责承包价格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8.5.所有单价不能因任何原因包括人工或材料价格或货币汇率以及各项取费标准等的变动而更改。8.6.承包人须取得有关资料,并视察施工场地,以便理解工程范围,并在其投标报价内包括一切为准备并进行工程前所须之一切工作,而所需之费用,将被认为己包括在承包价格内。一切有关本工程与其他在整体工程内之工程之间之一切配合、衔接、返工、修复、遗漏等工程费用,亦被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8.7.一切工程如不符合规范图纸的要求,将不会在结算工程时计算,而此等费用将由承包人负责。8.8.承包人须依照投标报价总表分开安装工程、供应及其他工程报价。九、提供一切所需承包人须特别留意,除更改工程项目外,所有业主提供与施工单位用以完成本工程的资料已包括在此合同文件内,承包人须自己搜集所需要的资料以完成整个工程及达到业主的要求。十、图纸10.1.承包人须在现场存放一整套之施工图纸、规范、所有业主之指示及附加图纸。10.2.承包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二星期内,呈交四份施工及装配详图需土建单位配合预留孔洞之图纸、设备基础详图安装技术说明书,并取得业主确认,而此一星期须包括承包人因所提交资料文件不足及错漏而被拒及须重新提交所浪费的时间。10.3.承包人提供所有必需之资料及其设备工程图纸予业主,以供总承包业主制订设备综合图,以配合所有其他设备工程项目之正确次序及位置。承包人需留意这些次序及位置必须配合其他设备工程。业主可拒绝、认可或更改这些资料或图纸,因拒绝或更改而提出之索偿要求将不被接纳。10.4.若任何图纸退回给承包人作修改,承包人应不迟于退回图纸后的七天内,将经修改好的图纸再呈交给业主审批.10.5.业主认可的任何图纸不会解除承包人在承包合同上的任务及责任。10.6.图纸标准及要求应符合苏州市的需要及习惯,并能使业主及有关政府部门或单位满意。10.7.对所有业主之指示或更改工程指示,承包人须负责核对此等指示对图纸或总设备综合图纸等之影响及作出适当之修改。十一、物料11.1.本电梯设备内之任何物料均由承包人提供而所使用之物料必须是新的物料并符合一切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11.2.若电梯设备未能达至质量要求,承包人须负责更换物料直至质量合格为止,所有因此而引起之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迟需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十二、保证12.1.承包人在提议使用某种组合或配件时,无论是否已注明其牌子或由承包人选择制造商,承包人须对此等组合或配件的所有情况下能满意地运作提出保证。12.2.承包人须注意所有选用的机械、物料及设备等,其设计、制造及安装均需适合当地〔苏州市〕场地上的环境并能有效地运作。十三、保养工程13.1.在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免费完成维修保养内容。待质量保修期过后,由承包人有偿完成维修保养工作。13.2.承包人须在本工程完成后在现场提供技术人员,指导业主之雇员正确及有效的进行操作。13.3.若采用专用机械或设备,则该专门机械或设备供应单位之技术人员或代表亦应包括在以上之技术人员内。十四、由业主提供之设施14.1.承包人为完成本工程须与业主协商并根据业主的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业主的设施,包括:14.1.1.根据业主的统一安排在施工场地内提供现成的办公室、辅助设施与承包人使用,或在工地上或建造中建筑物内提供地方给指定承包人架设自己的办公室、辅助设施。14.1.2.免费使用施工场地上通道,及业主考虑承包工程的性质后认为合理之施工空间及通道,承包人应负责修补由于本身所引至在施工场地上通道所造成之损毁。14.1.3.免费使用卫生设施。14.1.4.使用业主提供之工程用水。14.1.5.使用业主提供之临时照明及电力的供应、提供之试验所需负荷。14.1.6.根据业主的统一安排有偿使用已在施工场地之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以便卸下施工单位之物料及起吊至不同位置(承包人仍须对卸下及起吊负贵)。14.1.7.根据业主的统一安排,有偿使用场地上其他已有之设施。14.2.施工前,承包人须向业主提供有关其工程之施工次序,要求之管子槽、孔洞、未能与业主做好联系而导致有额外工程、费用之索偿将不被接纳。14.3.承包人应与业主联系获知其灌浇钢筋混凝土之时间,以便给与他们有足够时间安放预留在钢筋混凝土内之物件。十五、本合同内之辅助工程15.1.下列辅助工程包括在本合同内由承包人进行:15.1.1.电梯坑内平衡重之保护遮板。15.1.2.缓冲器之钢站台。15.1.3.所有上述工程所需之面层涂料。15.1.4.由前述独立开关至机器、控制板等之间所需之电线安装。15.1.5.其他用以支撑升降机轨道之金属托座工程等。15.1.6.提供任何保障进行分包工程所需以保障安装场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15.1.7.对己完成的指定承包工程作出保护以防损坏,并作出防水防风雨的措施,包括为电梯门套提供临时保护及为电梯里面提供临时保护。15.1.8.提供及在完工后拆除在电梯井及坑内所需之脚手架及棚架。15.2.其他为安装所必须辅助工程。十六、涉及总分包之工作及统筹16.1.上述项目是基于承包人对有关土建工程项目的一般要求及责任之分担。任何其他未提及之工程或设施项目须由承包人按要求提供。16.2.若承包人认为需要额外或与上述不同之有关土建工程项目,须在其标函内对相应上述的项目特别加以声明。16.3.承包人应尽量减少切除及修补工作,承包人应负责由于自己直接或间接的错误或遗漏而影响他人进行之工程,或因此而引致他人须要进行修改或修复等工作,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负责。十七、一般责任17.1.在工程安装期间,承包人须雇用一位长住现场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17.2.承包人须雇用合格工地测量员把工程定位及须检查所有本工程之定位以达到业主之要求.定位基准及参考线由业主提供。承包人在工程开始前要核实所有尺寸和标高。如发现此等尺寸和标高与图纸有差异须立刻通知业主以澄清。承包人并须提供所需之仪器及人力供业主进行检查。业主对定位之检查,不会解除承包人对正确定位之责任。在本工程进行中,若发现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位置、标高、尺寸、及排列有错误时,承包人须按业主要求,自费改正以上错误至业主满意为止。17.3.承包人在工程开始前须检查有关已由其他人完成之工程项目,并满意其位置、标高及会影响本工程的项目(包括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地方)。若此等已完成之工程有错误或不符合本工程的需要,承包人须立刻书面通知业主,否则即被认为承包人对已完工程表示认可。17.4.物料等贮藏责任:17.4.1.承包人须通知业主关于运送物料之时间表及与业主联络有关施工场地内之物料贮藏。17.4.2.承包人须在合理并足够的时间内通知业主关于物料等的实际到达时间,以便有足够时间在施工场地安排物料贮藏.若因承包人未能有足够的时间通知,而导致在施工场地之贮藏空间未能安排好,则承包人须负责一切因此而引起之费用。17.4.3.所有在施工场地之物料贮藏,承包人须负责所有物料照原样不变。17.4.4.所有组合配件在运送至施工场地前皆不可随意叠放以引致不必要之拉力、变质等,承包人尤须注意那些经粉饰过的表面。17.4.5.承包人须获得准许,才可在物料上加上其他标记。17.4.6.业主有权指示在物料安装后,要求承包人除去所有标记而无需支付任何额外金额。17.4.7.承包人在需要情况下须用防风雨的包装运送所有物料。17.5.在适当之时间,承包人须书面向业主要求所需要的指示或其他资料。若由于本工程的进行而影响业主及其他的工程,承包人有责任向业主提供遵从本合同规定的依据或资料,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并承担有关责任。17.6.于竣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清理所有在施工场地内之剩余物料。十八、其他18.1.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自然灾害等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18.2.自然灾害:18.2.1.6级以上地震18.2.2.10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7天的高温天气18.3.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之履行或不能如约履行时,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业主通报受害情况,向业主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之费用,业主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并需在5天内提交灾害之详细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等有效证明书,由当事双方按灾害对履行合同之影响程度协商解决。18.4.本合同的各个部分应可互相阐释,原则上是一致的,业主认为承包人已全面审查了合同,并得到认可。如果发现合同文件内各部分之间有歧义时,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指明歧义事项,而业主将在合理的期限内书面指示出合同中歧异的哪一部分应被采用,但此类指示不同于业主要求的变更,承包人由此提出有关工程有费用的任何索赔,业主将不予接受。 第七章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玉成三期客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江苏省、苏州市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2、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3、甲方有权统一管理乙方驻地建设,并要求乙方维护好现场环境。4、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5、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2、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招收的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3、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包括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7、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8、施工作业区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并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土方、泥浆等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施工现场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9、生活区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降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市政管网;不得破坏树木、绿地;乙方的生活区要符合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赌博、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10、用电及消防: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11、夜间施工服从政府职能统一管理,或按照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做到不扰民。12、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1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甲方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处理事故,由于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14、施工前,承包方应依据苏州市《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查与备案办法(试行)》文要求,编制有关专项安全方案,做好方案报审、专家审查和政府备案工作。15、乙方要服从现场总体管理单位的现场管理。1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因乙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或甲方被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四、本协议为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从合同,随施工承包合同生效而生效,施工承包合同解除之日起,本协议自然失效,但因乙方违背协议,造成主合同终止,不影响本协议责任条款的效力。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第八章 评分要点一、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对评委的评分(除价格分外)进行统计汇总,评委人数在5人以下(含5人)的,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评委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计算得分。4.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公证机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标准一、价格:(3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超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不得分,同时其投标文件将不进行综合评审。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二、技术规格、配置、方案及安装等:( 42分)1、所投设备技术规格、性能指标等比较 20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得基准分18分,技术规格和性能指标每负偏离一项在基准分基础上扣3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委根据优于情况在基准分基础上综合评定,最多加2分。(载重量、层站数、速度、驱动方式,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效投标)2、所投设备功能情况比较6分满足招标文件功能要求的得基准分4分,设备功能每负偏离一项基准分基础上扣2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委根据优于情况在基准分基础上综合评定,最多加2分。3、所投设备的配置表及清单情况(含型号、品牌、制造厂家、产地和参数规格等)6分评委根据配置表内容的齐全及型号、品牌和参数进行综合比较在1~6分内评定,未提供清单的得0分4、所投设备的整机与主要部件(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的一致性、齐全性,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5分 5、安装调试的组织设计方案 5分 根据安装、调试、报检、人员配备(针对本项目所派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及相关业绩一览表)等进行组织设计,设计合理,可行性强。三、售后服务:( 10分)1、服务体系的完备性及技术力量4分(具有完备的备品备件仓库,并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技术人员、车辆、设备等配备情况) 2、维修服务设点情况 4分(1)苏州市设维修服务点(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人员配备情况(附维保人员社保养老证明复印件)得2分(2)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小区设维修服务点、人员配备加2分。3、质保期满后维保费(含半包及全包方式)的报价,合理最低得2分,合理次低得1分,其余不得分2分四、公司评价:(10分)1、投标单位综合实力 3分 根据公司实力、生产技术(制造设备及实验设备)先进性等比较2、投标单位通过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2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3、投标单位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分评委根据金额由高到低评定(提供2010年度的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4、2010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3分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大于等于800万元,每个得1分,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五、其他优惠条件和承诺:(2分)(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以外,具体的、实质性的优惠措施)六、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1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