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金东区十八里至岩岭段)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公路(金东区十八里至岩岭段)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金华至武义公路(金东区十八里至岩岭段)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至武义公路(金东区十八里至岩岭段)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浙发改设计[2012]10号《关于金华至武义公路(金东区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批准建设。金华市金东区(十八里)至武义(范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为本项目发包人(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并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华至至武义公路(金东区段)工程(十八里至岩岭段)起自十八里村,与330国道K233+949相交,途经卢村、江东镇、徐里、浪石头、洋滩、国湖、黄埔坑等村镇,终点岩岭,与正在建设的岩岭至范村段相连。路线起点位于十八里村南侧,与330国道K233+949处相交,起点桩号K0+000,终点位于岩岭村,与正在建设的岩岭至范村段相接,终点桩号K7+797.828,路线设短链一处:K5+568.509=K5+583.697,短链长15.188m,路线总长7.783Km。

2.2 技术标准:本工程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路基、小桥涵1/50。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合同段:

施工第1标段:K0+000 ~K7+797.828,路线总长7.783 km,主要工作内容为:路基、桥涵、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其中路基土石方约17万m3、路面约90千m2、中小桥梁约117.37m/4座。

施工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监理合同段:K0+000~K7+797.828,路线长度约7.783km,监理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工程。

监理服务期预计为36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详见附件1)。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历、业绩(具体详见附件2)。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 31 日至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11时、14时~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由交易员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以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易员资格证及交易席位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1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及交易席位证办理,未申请交易员资格证的单位,应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详见《关于办理金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的通知》(资料下载网址:http://jhztb.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6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交易员持交易员证和交易席位证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签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东区(十八里)至武义(范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金华市十八里公路养护管理站 邮政编码:321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 ********

传真:0579-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人:杜友仙 陈建青 电话:****-********

传真:****-********

金华市金东区(十八里)至武义(范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标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第1标段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所投规模相适应;3、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生成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单位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财务要求第1标段承诺提供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的营运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工程内容业绩要求第1标段 公路工程 1、2007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5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2、2007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5公里(或5万m2)及以上新建或改建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不含路面大中修及小修保养工程)。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信誉要求第1标段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以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法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1、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作为初始注册人员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有过一个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委任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未在(包括未曾在)其他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项目经理,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3、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及备选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项目经理备选人1项目总工11、具有10 年及以上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担任过一个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土建工程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总工备选人1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法院判决书和出具的时间为准。附件5资格条件审查要求附件5-1资质合同段:项 目要求备 注资 质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5-2业绩合同段:业绩要求备 注路基工程2007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1个合同监理过5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面工程2007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1个合同监理过5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桥梁工程2007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监理过一座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桥梁工程。注:1、监理业绩证明文件以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印发的文件或经省、市交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监理项目评定书为准。2、如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上的监理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应提供相关证明。3、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中未注明资格条件审查要求的工程内容或工程规模,投标人还应提供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确认的有关数据信息。 附件5-3主要监理人员合同段:序号监理岗位资格资历要求数量备注1总监理工程师(兼测量)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6年及以上,担任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或副驻地)3年及以上,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监理行业协会核发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1自有人员2试验室主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质监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人员及以上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试验检测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1自有人员3道桥专业(兼合同)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道桥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1自有人员注:1、主要监理人员的技术职称、监理资格、年龄等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并按规定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公开的证明材料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不公开或不一致的,以上信息不予认可。2、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提供其监理经历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下列之一:①监理项目评定书;②执业管理手册;③业主出具的经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监部门确认的书面材料),且其监理经历应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公开并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未提供监理经历证明材料或未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作为其监理经历的证明文件,否则,其监理经历不予认可。3、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自有人员的监理人员应提供岗位登记情况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上查询的结果的打印件)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未提供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其作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情况不予认可。4、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含中标项目投标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发包人证明材料)不能在本项目任职。5、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监理企业用户注册,并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报送有关信息。登录网址为:http://61.130.7.241/jlsystem/index.asp。联系人:王海玲,电话:****-******** 附件5-4试验、检测能力合同段: 试验检测能力要求备注近5年内(2007年1月1日以来)建立过二级及以上公路监理办(或驻地办)临时试验室,具备类似工程监理常规试验检测的能力,并全面完成其试验检测任务。说明:应附上投标人近五年内建立过的监理办(或驻地办) 工地临时试验室证明材料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附件5-5履约信誉合同段:项 目要 求备注履约信誉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并在限制投标期内的行政处罚。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评价结果在C级及以上。 4.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工程项目的投标和建设过程中,无受贿、行贿行为发生(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和出具的时间为准)。5.自2009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书面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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