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实验学校食堂托管及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清平实验学校食堂托管及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食堂托管及食材配送招标项目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项目如下:
类别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方式 |
服务 | 清平实验学校食堂托管及食材配送 | 项 | 1 | 公开招标 |
一、基本信息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方法:具体见招标需求方案
3.招标人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
4.招标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69号
5.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
6.项目实施时间:2020年8月15日
二、具体事项
1.标书获得方法:
投标人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期间到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初中部4楼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150*****006。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领取招标文件(注:招标文件是电子档,请供应商自备U盘或移动硬盘)。
招标方案由我单位食堂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在宝安教育在线http://www.baoan.gov.cn/jyj/公示。
2.报名须知:
(1)报名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原件、复印件(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自行打印公司经营范围。
(2)有投标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初中部4楼行政办公用房学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范围;
③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④禁止关联企业参与投标,禁止联合体投标;
⑤见招标需求方案。
4.答疑事项: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20年7月29日下午5:00点前向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学校食堂托管及食材配送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疑问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直接答复各投标人。
5.投标及开标:投标人应于开标时间之前携带装订好的一正三副投标文件到达开标地点(配备电子文稿标书) 。
三、开标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年7月2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0年7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 深圳市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五楼会议室(二) |
报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69号 |
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食堂托管及食材配送招标项目招标方案
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是一所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现就清平实验学校食堂托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对外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学校食堂为三层,建筑面积约3424平方米,厨房加工区面积约382平方米,目前教职工82人,物管人员28人,全部就餐人员约120人以下,2020年9月,预计教职工150人,物管人员50人,学生午餐就餐人数为1000人,全部就餐人员约1200人,食堂已按A级食堂标准设置,己配齐相应的厨房设备、餐桌、餐具、及工用具。
二、经营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69号清平实验学校
三、服务对象
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教职员工、午托学生。
四、合同期限
食堂人员托管及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期限为自2020年8月15日至2021年8月14日。每次合同期满后中标单位服务水平和质量达到校方要求可继续签约,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不超过3年。
五、服务要求
(一)中标单位不得将食堂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能在校内从事不法经营。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合同,并由食堂人员托管及食材配送企业负责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中标单位要立足为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并有食堂经营管理的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员工培训、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制度;并先将有关制度在经营场所公示。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教职工代表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严格服从卫生防疫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和指导。同时,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循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发布的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保证食材配送供应所有环节安全、卫生、合规、合法。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中标单位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我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四)学校有权对中标单位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单位必须采纳校方的合理意见。
(五)中标单位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饭堂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每年必须进行体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体检等费用均由托管企业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得与教职工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其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六)经营场地相关费用。学校已为食堂配置基本厨具设备,如炉具、排烟系统、冰柜、大件厨具及就餐桌椅等,学校不收取设备设施折旧费。另外:
(1)食堂设施设备正常的维修及保养费由校方负责,由于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者人为损坏,造成的设备损坏,须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和赔偿。
(2)中标单位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正常损耗托管企业不负责任,若有人为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中标单位正常经营所需设备由学校方负责,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中标单位须征得学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4)餐厅、操作间等均属于中标单位管理范围,中标单位需负责经营区域内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同时,各种公示栏的样式、材料必须经校方认可,与校方食堂装修风格达成协调。
(七)为保证我校食堂正常运作,2020年9月,预计教职工150人,物管人员50人,学生午餐就餐人数为1000人,全部就餐人员约1200人,按照9月份返校,食堂进餐人数1200人配备:
主管兼厨师、安全员1人,仓管兼充卡员1人,厨师3人、副厨2人、厨工3人;点心师2人,点心中工1人、服务员8人,合计:22人。其中教职工食堂服务人数不得少于4人,包括厨师1名(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点心师1名,副厨1名,服务人员1名。由学校支付管理费用(此费用包括工人工资、社保、高温补贴、培训费、经济补偿金、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税费),费用由学校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按月支付。
食堂人员具体要求
1、食堂主管(负责人)须具备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和工作规划能力,熟悉餐饮服务工作,精通食堂管理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三级/高级中式烹调师”证书。
2、厨师。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三级/高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精通多种菜式烹饪技能。
3、面点师。须持有国家认可的“三级/高级中式面点师”证书,精通各类中式、西式面点的制作技能。
(八)校方提供教师食堂用餐的人数,如因临时放假或临时加餐,学校提前一天通知中标公司,以免造成浪费或供餐不足。
(九)因特殊原因节假日需要开餐的情况,学校提前1-2天通知中标公司,加班费由学校按照深圳市加班费标准支付给加班人员。
(十)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由校方解决就餐问题,中标单位配合。
六、食材配送要求:
(一)配送产品种类
配送品种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干货、调配料、生鲜肉类、禽蛋类;蔬菜、瓜果类等食堂所用食材。
(二)配送资质要求
中标单位所有配送产品,必须三证齐全: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国家认可的食品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所提供的肉类、蔬菜瓜果、粮油等食品均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蔬菜、水果类:必须保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并保持整体完整,属无公害蔬菜水果;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应保证来源于深圳市政府指定的定点屠宰厂,为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品,并经由防疫部门检查,出具“检疫证明”“质量合格证明”;粮油、副食、调料等食品原料,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做好食品原料进货台账,便于追溯。
(三)配送数量要求
中标单位将根据进餐人数等实际需要,确定每天采购食材的数量。中标单位应秉承诚信为本的原则,在食品数量验收方面严格执行,不准弄虚作假,必须保证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数量的准确性,每天配送餐料时,中标单位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学校安排人员随时检查配送食材的数量和质量。
(四)食材价格调整要求
中标单位每半月向采购单位报价一次(含税、采购单位不另行承担税款),报价不高于学校附近华润万家超市的价格。经采购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
七、投标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餐饮管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餐饮管理服务)资质,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资质,如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为本项目提供餐饮服务及食品原料配送服务;
(二)禁止关联企业参与投标,禁止联合体投标;
(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和不诚信行为(提供承诺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
八、投标时须提交资料
(一)投标文件组成
1、评分表(按评分表顺序排版)
2、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人代表证明书
5、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书
6、企业概况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增加的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及要求
1、投标单位应按投标文件构成内容要求编制投标书并以A4纸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完好;一式 5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4份(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投标单位持原件备查;投标一切费用自理。
2、投标文件须分正、副本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密封日期和投标单位名称。
3、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及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文件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一律不退。
九、招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评标组织:本项目由清平学校招标采购小组负责组织招标评标。
(二)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工作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11:00进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上午10:30。
(三)评标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评标、定标办法
1、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评委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情况,最高分为预选中标人,分数由高到低依次为替补中标人。评标结果报宝安区教育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2、中标单位确定后,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要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委及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十、合同订立
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联系签订合同。
十一、联系人:曹老师 电话:150*****006
深圳市宝安区清平实验学校
2020年 7月27日
*******.doc" target="_blank">评分表.doc
*******.doc" target="_blank">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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