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路(金砂路~海滨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大华路(金砂路~海滨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2] 19号 | 工程编号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大华路(金砂路~海滨路)改造工程 | |||
招标人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 |
联系人 | 杨峰、郭炜佳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点 | 大华路(金砂路~海滨路)。 | |||
建设规模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业务号为2012—001的施工图及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业务号为STYJ*******并经市财政局审核的预算书内容。 |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投标单位 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第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广东省内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五、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设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设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设网”下载。六、本工程2个标段分开单独开标、评标,已评审为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得参加第二标段的竞标。七、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1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①:投标文件; 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2年5月30日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