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沙塘派出所(含农村消防工作点)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沙塘派出所(含农村消防工作点)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隆德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含农村消防工作点)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含农村消防工作点)迁建工程己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发[2012]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隆德县公安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隆德县公安局沙塘派出所(含农村消防工作点)迁建工程
建设地点:隆德县沙塘镇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083 m2;框架结构,二层局部三层。
计划工期: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工程近两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5月30日至 2012 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8:30时,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固原办事处(固原市新华书店五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报名时均携带并留存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取费类别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建造师执业证和注册证、外地企业进宁分公司备案登记证及承担类似工程的相关业绩资料等(以上证照报名时均携带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证件不齐或业绩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 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隆德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邮 编:756300 邮 编:756000
联 系 人:任永斌 联 系 人:赵宏斌
电 话:139*****786 电 话:159*****730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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