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尼泊尔加德满都市捐赠垃圾压缩清运车招标公告

政府向尼泊尔加德满都市捐赠垃圾压缩清运车招标公告




拉萨市政府向尼泊尔加德满都市捐赠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LSZC-202008RG】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拉萨市外事办(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拉萨市政府向尼泊尔加德满都市捐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LSZC-202008RG;

2.项目名称:拉萨市政府向尼泊尔加德满都市捐赠垃圾压缩清运车采购项目;

3.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

4.采购项目预算:117万元(壹佰壹拾柒万元整)(2台垃圾压缩清运车);

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待采购人验证后现场退还。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或季度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需具备汽车、汽车配件等销售营业范围(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中标人在中标后供货前需所有产品向采购方提供样品并根据技术参数要求进行逐条演示,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可供货,否则按虚假应标处理。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400.00元(大写:贰万叁仟肆佰元整);供应商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F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 7 月24 日至2020 年 7 月30 日(节假日除外)登录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asa.gov.cn/)在有效期内报名备案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 8月 14 日15: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4 日15:30(北京时间)

六、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拉萨市外事办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拉萨市藏大路8号

七、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75号

采购文件编制人姓名:仁增卓嘎

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电话:****-*******

拉萨市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日期:2020年 7 月 24 日


标签: 清运车 垃圾压缩 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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