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机关印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共天津市委机关印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天津市委机关印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共天津市委机关印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24日13: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14日10: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室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共天津市委机关印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4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北方万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女士***-******** |
项目概况
中共天津市委机关印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FWD-GP2020-004
项目名称:中共天津市委机关印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 (万元)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200 |
2 | 物业用物资采购 | |
本项目共2包,兼投兼中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监狱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19年或2020年中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具备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9、拟派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3年以上同类型物业管理经验10、拟派驻项目经理需持有由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第二包: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19年或2020年中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室
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天津市委机关印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40号
联系方式:徐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北方万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冠福大厦2308室
联系方式:郭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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