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2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0-2022年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海南公司2020-2023年车辆租赁项目(项目编号:HIYD********549;采购代理编号:07-10-04E-2020-D-B11439),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具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采购内容描述 拟采购一家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提供车辆及驾驶服务以满足中国移动海南公司通信抢修、测试、基站建设、检查调研、商务接待等业务和经营保障工作的用车需求。 1.2 采购具体内容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 本项目含税预算1980.00万元。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人以下任意一项价格超过其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长租车辆·月租金”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小型车9500.00元/(台·月)、四驱越野车11700.00元/(台·月)、七座车12500.00元/(台·月)、五座公务小轿车7800.00元/(台·月)。 (2)“临时日租车辆·日租金”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小型车500.00元/(台·天)、七座车700.00元/(台·天)。 (3)超出公里数后每公里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元/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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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汽车代驾或汽车租赁、驾驶服务等业务。 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2 应答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3 应答人在2017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须至少具备1个100万元或以上的车辆租赁类合同业绩。 证明材料:①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总价合同的合同金额为业绩核准依据,以总价合同的签订时间为业绩核准时间;材料提供不全的,不纳入统计范围;②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金额为业绩核准依据,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的时间为业绩核准时间;材料提供不全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4 应答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专业操守,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中国移动海南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应答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事故至今尚未解决的。 证明材料:(1)须提供“行政处罚信息”或“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风险提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失信惩戒”三类信息的查询截屏,三类信息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的查询截屏须显示查询结论,否则视为无效截图,应答将被否决;(2)须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函》。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证明材料:须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声明》。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7月24日16时00分至2020年07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应答人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之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0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1-8玉沙国际8004会议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六、发布公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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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金龙路88号移动公司办公楼11楼采购中心 采购人项目负责人:吴经理;联系电话:****-******** 采购监督电话:****-********;电子邮箱:cgzx@hi.chinamobile.com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电子邮箱:jjjc@hi.chinamobile.com 注:应答人在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应答过程中,若遇到业务问题,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若对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的业务问题不满意,请咨询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若是对项目经理的投诉质疑、业务未及时处理或者反馈等事项,请拨打采购监督电话;若发现采购工作人员存在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请拨打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师:黄能柏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1-8玉沙国际8004 项目联系人:何林军 联系电话:188*****783(固定电话) 购买文件及审核联系人:何林军、颜文锐、尹毓 联系电话:188*****783(固定电话) 招标代理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00~12:00 下午 14:30~18:00 电子邮件:gczbhnyd@126.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 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时务必在电子采购与招标系统上更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便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准确联系。 9.2 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供应商报名工作,并在报名后及时进行购买标书的操作。如供应商未及时购买标书最终导致无法下载采购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3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海南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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