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


[0]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项目名称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
标段编号E****************013001;标段名称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7月24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8月6日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Report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 ]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0.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采莲路东、富元路南

规模:四标段包含5#楼、16#楼、26#楼、附属用房(7#楼、13#楼、26#楼、29#楼),建筑面积约36554平米,合同估算价约23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13001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

2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能证明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7月24日8:002020年07月29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06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备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苏州市外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2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能证明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4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4月至6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项目出资比例修改: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4)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号(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及投标人参与投标。(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7.5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招标人自主决策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等于7家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小于7家时,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7.6本工程设计单位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7.7本项目与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三标段同时发布,投标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先开先中的原则,开标顺序为:三标段→四标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采莲路东、富元路南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 5楼

邮 编: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史春秀

联 系 人:

郑薇、郝春荣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8@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Report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8 ]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90.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采莲路东、富元路南

规模:四标段包含5#楼、16#楼、26#楼、附属用房(7#楼、13#楼、26#楼、29#楼),建筑面积约36554平米,合同估算价约2300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013001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

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四标段

2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能证明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合格超过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7家时,招标人必须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0年07月24日8:002020年07月29日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06日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他明确事项

7.1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备注: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苏州市外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2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近三年(2017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为合格。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及能证明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4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4月至6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3)项目出资比例修改: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4)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5)本项目不接受苏清办[2019]3号文(《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苏清办﹝2020﹞2号(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及投标人参与投标。(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7.5按照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的,招标人自主决策从中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等于7家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小于7家时,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7.6本工程设计单位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7.7本项目与苏地2017-WG-40号地块项目装饰工程三标段同时发布,投标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按先开先中的原则,开标顺序为:三标段→四标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葛永茂(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采莲路东、富元路南

地 址:

苏州市高新区潇湘路99号诚来智研发大楼 5楼

邮 编: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史春秀

联 系 人:

郑薇、郝春荣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8@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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