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年7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承诺文件 | 联系方式 |
1 | 年加工15万张装饰板、20万平方多层实木地板项目 |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卫芙路10号 | 江苏宝饰吉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宝饰吉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取得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利用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常州市崔桥燃气有限公司的租赁厂房进行生产活动。公司购置开料锯、压机、砂光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5万张装饰板、20万平方多层实木地板项目的生产规模。 | (1)废气:项目采取“集气罩+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热压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对基板仓库锯板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以及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常州东方横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相应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无直接影响。 (3)固体废物: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灯管以及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这八种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活性炭、废灯管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900-023-29,我公司在运营期将尽快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活性炭、废灯管进行处置。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委托环卫进行处置。 (4)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模温机、热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厂区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有: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厂区建筑物隔声、降噪;在高噪声、高振动设备底部设置减振垫铁;设备加强日常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产生异常噪声。 | / | |
2 | 常州清美幕墙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平方米铝单板、2万平方米铝方通、1万平方米不锈钢板系列项目 | 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蓉湖村 | 常州清美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 年加工30万平方米铝单板、2万平方米铝方通、1万平方米不锈钢板系列项目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常州高亚灯饰有限公司内管网沿常芙西路排入横山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三山港,对周围水体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喷塑产生的粉尘捕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2#15m高排气筒排放;因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可收集后直接通过排气筒(3#、4#、5#)排放; (3)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接、打磨、抛光)、铁屑、废砂轮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粉尘(喷塑)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灯管、污泥、浮油、废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对外排放;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躁设备、设置隔声门窗、隔声绿化带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1、公示期为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
2、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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