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1100200229衡水学院2020级新生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Z131100200229衡水学院2020级新生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衡水学院 | ||||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西路108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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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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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本项目预算52万元,采购采购2020级新生学生公寓家具一批,并对公寓原有家具进行拆除搬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衡水学院2020级新生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万元 |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供货时间:2020年9月3日前全部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实施能力。投标时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9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5、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企业简介;7、保证金银行回执。(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7月24日至2020年07月31日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14:45 | ||||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3日14:45 | ||||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14:45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 ||||
备注: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采取网上在线验审方式,注册验审服务电话:****-*******。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开标解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签证实行网上在线办理,河北CA在线办理网址:http://www.hebca.com/ggzyhs.html,联系电话:133*****527、********55。北京CA在线办理网址:https://www.bjca.cn,联系电话:****-*******。 3、投标方式: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投标及开标解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及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及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步骤详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指南》。技术支持电话****-*******,400电话:400-998-0000。请各投标供应商确保授权委托人在开标评标期间通讯畅通。 4、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CA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5、现场踏勘:本项目因有宿舍旧家具拆除搬运内容,故接待现场踏勘及投标答疑,现场踏勘及投标答疑接待时间为2020年8月3日-8月5日,每天下午14时至17时接待,请各投标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上述时间内到场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过期不予解答、接待。衡水学院办公楼1楼后勤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手机:138*****559。声明:投标供应商是否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参与此项目的资格条件。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而导致投标人对项目现场不清楚,投标方案及报价偏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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