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灾备中心机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灾备中心机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的委托,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灾备中心机房工程招标工作,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灾备中心机房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办公大楼3、4层,该建筑地下三层,地上二十四层,层高为5.3米,梁下高度4.7米。核心设备区主要包括:应用机房A、网络机房A、网络机房B、应用机房B、运营商机房A、运营商机房B、安保机房、托管机房。支持区主要包括:配电室A、配电室B、电池室A、电池室B、分配电间A、分配电间B、空调区A1、空调区A2、空调区B1、空调区B2、钢瓶间A、钢瓶间B。安保监控中心及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在大楼4层。总规划面积约1440㎡。
2.4 建设地点:西宁市城西区 。
2.5 工期: 12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7月26日 00:00 至2020年07月30日24: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18日09:30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地 址:西宁市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21世纪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滕广乐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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