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
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乙方:福建省平潭县迦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RWZB[GK]*******的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1 | 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9月2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北厝镇遂意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校区物业管理服务。 2、学校地处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遂意路1号,校园占地面积83366.85㎡,折合125.3亩,学校总建筑面积为81806.78㎡,地下车库面积为5954.80㎡。主体建筑包括教学楼17742.19㎡(连廊)、实验楼17137.10(连廊)、行政楼11328.89㎡、文体馆7665.60㎡、食堂6454.04㎡(食堂卫生由食堂中标方负责,主要的一些水电(仅限于师生共用餐厅和公共卫生间)故障需物业排查维修)、学生宿舍楼2栋(每栋宿舍楼面积均为4682.10㎡),教职工宿舍楼5164.86㎡、东大门、南大门及操场看台主席台等。出入口2个,南门行人行走,东门车行出入口。 3、学校依据自身的定位和发展需求进行规划和设计,突出校园文化、特色教育等内涵,凸显“三化”理念,即“多元化、智慧化和人性化”。为了适应教育国际化、信息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学校依托城市地理及生态环境,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高起点、规范化、前瞻性的要求,争创国内乃至国际一流的精品,争取建设成为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环境优美、风格独特的现代新校园。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1、基本服务内容 (1)主要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和零星维修服务、安防服务、保洁(绿化)服务等。 1.1学校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服务和校园安防服务工作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宿舍、教室内部除外); 1.2学校内道路、广场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下水道排污、排水管道的疏通; 1.3学校内道路、绿化的清扫保洁; 1.4学校内各点垃圾收集和转运工作; 1.5学校内绿化修剪养护和管理工作; 1.6学校内楼房、后勤保障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7学校内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工作; 1.8负责信件、报纸收发; 1.9学校的空调清洗(每年清洗一次) 1.10地下车库蓄水池及男女生宿舍屋面蓄水池每半年定期清洗一次。 1.11保安、保洁上班时间需要统一服装 1.12完成其他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日常管理工作全面导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具有集中统一的企业理念、运行机制、管理结构、着装标识,具有明确的各项管理服务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应急预案,保证各项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满足校区教育教学需要,创造安全、舒适、卫生、优美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3)、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 3.1责任事故率为0; 3.2水电设备设施完好率98%; 3.3零修、报修及时率95%; 3.4维修质量合格率99% 3.5卫生保洁率98%; 3.6绿化存活率95%; 3.7服务有效投诉少于5%,处理率100%; 3.8业主单位满意率95%以上。 (4)、学校大型水电设备清单,根据建设及实际交付的设备双方进行确认。 2、基本人员配置要求 类别 岗位职务 人数 备注 管理人员 物业主任 1人 全面负责物业处日常管理工作之指挥与督导考核,拟派驻本项目主任人选优势设定条件: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管理学校一年以上经验,持有中级职称证或岗位资格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电脑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等。 工程维修 水电工、电梯安全员 3人 水电工2人,电梯安全员1人。包含校园其他简易维修及电梯维护。 水电工具备高级电工证、电梯安全员具备电梯安全证书。 安防人员 安防领班、安防员及消监控员 12人 保安10人,含南门门岗,东门门岗,消监控员、校园内巡逻员。 消监控员2人,消控中心需24小时值守。 消监控员需具备消防特种行业资格证,保安须持有保安员资格证。 安防人员年龄不超60周岁保洁人员1、行政楼卫生工 2人 包括会议室及教研组等功能室的保洁。各办公室至少每周一次保洁。 2、A、B、C教学楼卫生工 3人 包括楼梯、廊道、卫生间等。 3、宿舍卫生工 4人 包括楼梯、廊道、卫生间等。 4、实验楼卫生工 2人 包括楼梯、廊道、卫生间等。 5、地下车库及地面道路、文体馆 3人 包括车道出入口、楼梯、廊道、卫生间。 绿化养护 绿化养护及园林景观保洁 2人 绿化区浇水,树叶枯枝清扫等。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物业管理服务岗位设置总表(人员配备总计32人)。 (1)、上述人员总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2)、女生宿舍楼只能配备女性保洁员。 (3)、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 资格或必备技能,并满足相关从业规定。 (4)、员工上岗必须着统一服装,佩带标识,并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禁止野蛮操作,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操作。 (5)、保洁员工如因操作不当发生的人身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人员配置配合学校之活动需求适时调派,有重大活动或有突击性任务,服从校方统一调配。 (7)、以上岗位应侧重工作质量考核 (8)、中标人应保障派驻学校的所有员工的合法权益,学校不承担非学校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责任。 (9)、校方若对物业不足之处提出整改,三次未整改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10)、物业合同期结束后,乙方应做好相关物业材料、物品的交接。 3、基本服务内容 (1)综合管理服务 1.1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设立固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实行综合管理服务。 1.2实施值班经理制度,保证夜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及时有效性。 1.3做好物业移交接管验收工作,保管和建立本项目完整的档案,辖区内物业档案资料齐全,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 1.4在委托管理的范围内协助学校做好节能减排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日常水电检查工作,每天需组织人员巡视校园水电,防止水电资源流失 1.5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制定的各项服务标准,设立服务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投诉电话、有专职客服人员处理各项咨询、投诉、报修,并在承诺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解决。 1.6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 证书或者岗位证书。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电脑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能接受晚间值班工作。 1.7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物业管理单位内部岗位考核制度,并经采购人认定后发布实施。 1.8物业人员统一着装,佩带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1.9密切配合新生报到、新生入学典礼、学生毕业典礼、运动会、校级晚会、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领导来校检查考察活动,并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1.10制定防台风、防汛防洪、突发性事件、停电等应急预案。 1.11其它服务 1.11.1重大节日、运动会、迎新、军训、毕业典礼、重要来宾到访等重大活动及学校临时性事件的物资保障搬运和场地布置的协助、卫生保洁等工作;所产生的一切劳务开支都由中标方承担。 1.11.2校内各楼宇、场地间的各类物资、物料、小型设备的搬运、放置(专业大型设备不在此列)。 1.11.3失物招领等便民服务。 1.11.4其它物业公司认为可以提供的服务。 1.12教学楼管理与服务(含实验楼) 1.12.1确保教学楼栋内所有资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1.12.2做好教学区多媒体设备、监控、风扇、课桌椅、电灯、插座、玻璃、门窗、窗帘、龙头、下水道等设施的检查、保修或维修工作。 1.12.3做好各类大型考试的教室安排、教室卫生、考场秩序维护等相关后勤服务工作。 1.12.4确保公共区域的休闲椅完好、整齐有序、不丢失。 1.12.5保持教学区(特别是教学楼)的安静,制止一切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1.12.6教学楼教室、走道、楼梯、卫生间照明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关启。 1.12.7保证教学楼供水系统正常运作,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 1.12.8日常巡视,保证屋面、天台日常处于安全管理状态。未经批准,不得允许无关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入各楼宇的屋面、天台。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屋面、天台乱搭建。 (2)安防服务 学校内所有区域由保安负责监视和控制。该项服务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并做好记录,防止和预防任何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行为,确保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财产及附属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创建一个良好的办公和教学环境。 2.1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基本情况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内共有大门2个,消控中心需24小时有人值守,南门行人行走,东门车行出入口,监控及消防中心1个。学校有专人负责监督学校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检查安保服务质量,并指导保安人员对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巡查并消除安全隐患。 2.2服务主要内容 2.2.1校园内楼宇、宿舍区安全防范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校园楼宇、公寓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消防安全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2.1.1所有固定岗位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岗位管理制度,佩戴上岗证或标志,规范着装、仪表端正、文明执勤;流动岗,需落实24小时全覆盖巡逻、安全检查制度,以保证校园、各组团、宿舍的安全。 2.2.1.2做好治安、消防等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实验楼、行政楼、宿舍区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做好值班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向学校提出书面报告。 2.2.1.3配合做好防盗抢、防火灾的宣传与教育工作。建立查询人、物制度,实行责任防范和责任管理,发生失窃、火患等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报告,组织人员加强巡逻、检查、伏击;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及时向学校书面提出科学合理的物防措施。 2.2.1.4对外来人员进入行政办公大楼与宿舍区(楼宇)实行登记制度;对学生举报的涉嫌诈骗、推销产品、发放传单及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的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协调力量,科学、妥当处理,并保护好信息源。 2.2.2车辆管理 2.2.2.1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指 定位置,保证道路畅通,不准超大型车辆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对出入的车辆实行管理和登记制度并进行必要的出入检查,对校园楼宇周边的交通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有序。 2.2.2.2随时巡检地面停车场及地下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及周边人员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采购人。 2.2.2.3设置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标识和防范措施。 2.2.3对出入的人和物进行管理,及时消除发生在附近的各种影响安全的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受理报修(督修)登记、留言、小件寄存、失物招领等各便民服务工作;做好地下车库车辆停放秩序管理;科学合理运用门禁系统;做好来访登记、大件物品出入登记等。 2.2.4规劝、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设施、扰乱学校公共秩序、乱张贴、乱丢(倒)垃圾(广告)、打架谩骂等不文明行为,必要时合理、科学取证(留存),并做好耐心说服教育工作。 2.2.5消防管理 2.2.5.1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制定严密的消防突发事件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消防演练,使物业服务人员能熟练掌握各项技能。 2.2.5.2消防监控设施完善,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各种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并保证所有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特别是各楼层走道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并使之常年处于良好状态。 2.2.5.3负责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班管理,按照消防设备作业指导书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保障所有设施完好并使之常年处于良好状态。 2.2.5.4对紧急疏散信道进行管理,保持畅通无阻,其相关的指示照明灯具配备保持齐全、功能完好。 2.2.5.5若遇火警,将根据《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作业指导书》及《灭火战斗案》进行处理,配合项目安防员人员做好报警、广播和组织疏散等事宜。 2.2.5.6对各公共部分和设施有明显标志,对场所配置灭火器材,定期巡视、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以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 2.2.5.7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并组织防火演练。 2.2.5.8保证疏散标志醒目、齐全、完好。 2.2.6完成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完成临时突击任务,包括学校举行大型活动或会议、考试、上级检查以及其它临时应急事件的护管工作。 2.2.7建立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及队伍调动机制,并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含领班制度、安保待岗制度等)、工作方案(预案),保证保安人员配置、保证安保设施配置足以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2.2.8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治理,及时做好蛇虫驱杀、流浪狗治理等对师生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因素的预处置工作。 2.2.9安全保卫工作应服从学校保卫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指导、监督与检查、考评,及时完成学校保卫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10经公安部门确认凡因安全管理过失造成的失窃等责任事故,中标人应进行相应的追究(致歉)、追责与赔偿。 2.2.11标识管理 2.2.11.1非学校管理部门的横幅、广告牌、LED显示屏等必须经学校管理部门批准才可悬挂。属学校管理部门悬挂的横幅,应跟踪后续事宜,到期后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拆除或联系悬挂单位进行拆除。 2.2.11.2学校设置各类警示、提示标识或标记制作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2.12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保安领班1人;校区大门执勤保安4人(南大门为师生行走,属重要岗,24小时需要双岗/二班/4人);东门执勤保安2人(车行出入口24小时值班需单岗/二班/2人);消防监控室保安2人(24小时值班需单岗/二班/2人);巡逻保安2人(24小时定时定线路巡逻需单岗/二班/2人);根据《劳动法》规定,需配备1人保安和保安领班1人用于轮休替班。合计12人。 必须按岗位要求,配备保安力量,确保实际到岗。在组织、安排保安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对其用工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学校有重大活动时,若需临时增加人员,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增加人员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设施设备运行管理维护和零星维修服务 3.1水电设备设施管理与维护 3.1.1对全校(含学生公寓)水电设备进行24小时运行管理与故障响应,并建立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3.1.2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取得相关资质 证书,做到切实会操作、会保养、简单故障会维护方能上岗。 3.1.3为了保障设备安全运行,所有设备操作工要求持证上岗,在工作岗位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如《电业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等。 3.1.4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对所管理的设备安全运行状态及所属机房范围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限期解决。 3.2机房管理要求(包括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 3.2.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告示牌。 3.2.2易燃易爆的设备场所,在外围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3.2.3各系统按有利于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3.2.4保持机房的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睡觉、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2.5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水泵房等设备重地,如确因工作、学习原因需要进入,须经校水电中心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值班人员陪同进入。 3.2.6机房防火要求: 3.2.6.1严禁在各设备机房内吸烟。 3.2.6.2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私人物品。 3.2.6.3如需在设备机房内开展动火作业时,由中标人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中标单位经校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清除现场的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 3.2.6.4设备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设施。 3.2.6.5机房内的走道、出入口等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品。 3.2.6.6机房内的灭火器、火灾探测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消防设备器材必须保持完好。 3.2.6.7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灭火工作。 3.2.6.8遇火灾时要及时报警(电话号码119),报告物业服务中心和校方,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招标单位。 3.2.7机房卫生要求: 3.2.7.1制定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3.2.7.2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2.7.3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清洁无尘。 3.2.7.4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 3.2.7.5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3.2.7.6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卫生问题,立即整改。 3.2.7.7所有设备机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水、防鼠设施。 3.2.7.8定期组织卫生检查。 3.3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要求 由中标方和校方配合查验,确认把完整有效的设备设施移交给中标人管理。中标方必须认真做好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同时根据各种设备特点及维护保养规程,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计划,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档案,按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要求落实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3.1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区域内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具体为: 3.3.1.1实行日常检查巡视制度,定期维护保养,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使用。 3.3.1.2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协助校方每年安排具有疾控主管部门认定资质的清洗队伍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一年两次,寒暑假期间进行,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操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水池、水箱周围无污染隐患。 3.3.1.3加强巡查,防止跑、冒、滴、漏、溢,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3.3.1.4监控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消防系统全部机电设备,定期保养,定期作记录。 3.3.1.5消防泵按规定定期检查保养,定期进行“自动、手动”操作检查,定期进行全面检查。 3.3.1.6建立对楼内开水间、卫生间的日常检查巡视制度,给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车库、设备房无积水和浸泡发生;保证室内外给排水系统通畅。 3.3.1.7在汛期应派专人加强对防洪排涝系统巡查并监控相关水位,熟练使用防洪排涝设备,做好校内的排涝工作。 3.3.1.8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零修合格率100%,一般性故障排除不过夜。 3.3.1.9如遇室外管网抢修等工作,应配合抢修单位开关闸门,并在抢修结束恢复供水操作。 3.3.1.10定期对污水处理系统全面维护保养,系统无明显异味和噪声。 3.3.1.11每季对楼宇给排水总管进行检查。 3.3.1.12如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应按规定时间通知校方。 3.3.1.13做好节约用水的工作和宣传。 3.3.1.14每年对校园内管沟清掏不少于1次;应有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台风来临前应就校内管沟进行检查并及时疏通。 3.3.1.15对校园内的雨、油污水池进行定期清掏(每年寒暑假各1次)。 3.3.1.16 学生宿舍、教学楼各房间电风扇每年定期清洗一次(大概在5月) 3.3.2供电设备管理维护 保证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对供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其中高低压配电室、空调系统用电、发电机、夜景照明、避雷系统及配电室至配电箱的线路、设备维护。屋面的泛光灯、楼顶的夜景照明、空调系统维护、配电箱后(含配电箱)的线路、设备,包括各种水泵、水泵控制箱、电机、事故照明、开水间配电箱、场地照明(路灯、草坪灯、墙头灯)的线路、设备维护、维修。各楼宇内的照明配电箱、末端照明设备、风扇、插座、控制开关等设备的维修与管理工作。中标人应做到: 3.3.2.1建立设备管理、值班、操作制度。 3.3.2.2建立运行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维护、及时上报。 3.3.2.3供电回路操作开关标志明显,停电拉闸要挂标志牌,检修停电更应挂牌。 3.3.2.4负责监管校内供电线路,禁止乱拉接线路,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 3.3.2.5统筹规划,做到合理、节约用电。 3.3.2.6制定完整的设备维护制度、计划和值班制度,有完整的应急处理实施方案。 3.3.2.7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证完好。 3.3.2.8设备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报修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设备零修合格率达到100%,一般性维修不过夜。 3.3.2.9用电设备定期维护。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记录。高压变电柜操作运行正常,检测表显示准确,联控动作正常。变(配)电柜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稳定,符合工作要求。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各类表计显示正常。高(低)压变压器运行正常,温控显示准确,变(配)电系统联络自切正常。功率因素自动补偿电容器(组)运行正常,自动切换正确可靠。年内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确保用电安全。配电间实行封闭管理,配备灭火器材。 3.3.2.10遇供电部门停电通知要第一时间通知业主,遇紧急情况需临时停电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及时发布停电公告并组织人员对重要场所进行发电供电。 3.3.3空调运行维护管理 3.3.3.1空调系统的检测、维保工作由校方负责与空调厂家等专业维保机构签订技术服务项目,委托其开展相关检测、维保等工作,中标人负责检测维保工作过程的配合、监督等事宜,承担监督责任,并留存专业机构检测、维保报告。 3.3.3.2中标人负责日常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学校所有空调设备进行清洁、清洗(每年至少一次) 3.3.4电梯维护及运行管理 3.3.4.1电梯的维保工作由校方负责与电梯厂家专业维保机构签订技术服务项目,委托其开展相关检测、维保等工作。中标人负责检测维保工作过程的配合、监督等事宜,承担监督责任,并留存专业机构检测、维保报告。 3.3.4.2中标方负责日常的运行管理,中标方至少配置1名持有电梯管理员证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运行管理。 3.3.4.3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人员、消防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电梯只能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3.3.4.4运行中电梯出现突然故障,值班人员尽快先救援乘客,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检修。 3.3.4.5电梯维保人员进入电梯机房维保维修应书面报告业主,应有专业人员在现场监管,同时中标人必须将人员情况、维保情况、更换配件等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建档。 3.3.4.6用电梯搬运物件时,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并注意不得损坏电梯。 3.3.4.7发生火警时,严禁搭乘电梯。 3.3.4.8电梯管理员须通过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培训并持证上岗,培训费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定期对电梯作例行检查,使电梯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3.3.4.9电梯轿厢应保持整洁。 3.3.4.10维护等任何停梯,应挂牌告示。 3.3.4.11电梯采用无人驾驶。 3.3.4.12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电梯内求救电话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3.3.4.13通风、照明及其它附属设施完好。 3.3.4.14监督维保单位依据维保项目做好维保工作,按照半月维保、季度维保、年度维保等的不同内容和要求协助专业维保机构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维护保养后应达到国家各项相关规定的标准。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记录完备。 3.3.4.15监督维保单位依据维保项目做好电梯运行系统的保洁工作,保持电梯机房清洁,主机表面,地面无积灰,控制柜、主机表面无污渍,轿厢清净无明显垃圾,按钮开关正常,照明通风良好,通讯设备畅通。 3.3.4.16管理、接听电梯的应急求救电话,最快时间响应并通知维保单位,监督维保单位及时到达现场,抢修,及时排除故障;安抚被困人员。电梯维修时,至少1位电梯管理员必须全程配合、跟踪,了解电梯损坏的情况,对需要维修的配件拍照留底,电梯维修记录表必须电梯管理员本人签字。 3.3.4.17有完善的紧急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在出现紧急突发事件时,合理指挥调度,有效的协调各相关岗位积极应对。 3.3.5 避雷系统 3.3.5.1定期对各楼宇顶层的避雷带、避雷针、顶层屋面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定期对各楼宇强、弱电间内的接地装置进行检查,遇有问题及时解决,保持各楼宇顶部所有的避雷设施及所有金属物体的接地完好。 3.5.2定期对各楼宇变配电室的设备接地带进行检查,并对各楼宇各重要机房内的配电柜及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所有机电设备接地良好。 3.3.6 消防系统 3.3.6.1室外消防泵:每日巡查一次,做好记录工作发现渗漏应及时上报。 3.3.6.2室内消防栓:每月对学生公寓和公共教学区域室内消火栓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3.6.3安全出口指示灯:每月对学生公寓和公共教学区域安全出口指示灯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3.6.4应急照明灯: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完成对学生公寓和公共教学区域应急照明灯巡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3.7 零星用电设备安装 3.3.7.1中标方应根据校方需求完成各种临时活动的用电用水线路敷设工作,并在使用结束后负责线路拆除回收。 3.4综合维修 3.4.1综合维修范围包括学生公寓、教学楼、学院组团、图书馆、行政楼、食堂(不含食堂后厨设备)等用以计算面积费用的楼宇。 3.4.1.1中标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综合维修工负责日常的报修维修工作,设立24小时紧急报修电话,并在各楼宇中对外公示此号码,做到维修及时、快速,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半小时,小型维修不过夜,专项维修不超过24小时,无法及时解决的应在解决时限前及时反馈给用户,无法解决或大范围故障应及时通知学校管理部门,由学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制定计划后由中标人具体实施或另行组织修缮。为防止“不报、不修”,每学期须两次普查维修,保存工作记录,学校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建立高效的报修维修工作体系。 3.4.1.2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月度安排,负责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养护和维修,建立档案,保存完整的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3.4.1.3每天一次巡检(不含公寓、办公室内部),确保各组团、各公寓园区、各楼宇的水、电、通讯、网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公共环境和各楼宇的照明灯具的完好。如有故障或缺损,应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属中标人维护责任范围的应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反馈),确保各种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灯具整洁明亮。 3.4.1.4接到报修电话和报修信息要有记录,留下联系电话,维修后要有信息反馈并经报修人或负责人、授权人签字确认。 3.4.1.5维修及时,质量可靠。设备维修需做好报修、修复检查验收的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做到:各楼宇/公寓玻璃无破碎,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响声,门把、窗把齐整;卫生间洁具、冲水阀保持完好、正常使用;水龙头及便池出水正常、不漏水,地漏畅通、不堵塞;各种给排水管道畅通与安全使用,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 4.2零星维修:材料费用由校方出,物业做好相关维护更换的基础维修工作。 (4)保洁(绿化)服务 4.1保洁工作基本情况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校区内共有行政楼1座、教学楼3座、实验楼3座、学生宿舍楼2座,体育运动场、文体馆(不含游泳馆)1座,南大门及东大门及附属房,总面积约83367平方米;道路、地下停车场等、绿地面积约14000平方米。电梯3部,学校有专人负责监督校园保洁管理工作,检查保洁服务质量,并指导保洁人员对校内各类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 4.2服务主要内容 4.2.1卫生清洁服务 4.2.1.1日常清洁综合要求 4.2.1.1.1清洁区域:行政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广场、水系等公共区域,包括:门厅、楼道、楼梯、电梯厢房、走廊、屋面、天台、卫生间、茶水间、阅览室等所有区域。(食堂范围内卫生清洁由食堂经营者负责,不含在本次服务范围内。)。地下车库蓄水池及男女生宿舍屋面蓄水池需要定期清洗。 4.2.1.1.2日常保洁器具、耗材由中标人负责,包括且不仅限于:清洁器具(清洁一体机、打蜡机等),清洁卫生用工具(扫帚、拖把、畚箕、抹布等);纸篓(办公室内、卫生间)、垃圾袋;保洁清洁材料(洁厕灵、肥皂粉、消毒液、洗洁精等);公共场所用垃圾箱、垃圾桶,包括垃圾房用垃圾桶、楼道用垃圾桶在校方现有的基础上,需要新增的均由中标方购买并负责管理维护、如有破损及时更换,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4.2.1.2校区公共道路、广场、绿地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4.2.1.2.1道路、广场:每日8:00和14:00前各完成一次全面清洁工作,期间每二小时巡扫一次,重大活动期间实施冲洗。遇台风、暴雨时及时组织保洁人员共同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积水、泥沙,下水道口保持畅通。 4.2.1.2.2停车场(含户外、地下):每日清扫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 4.2.1.2.3人工湖、喷泉水面(暂 定名 称):定期清理,做到水面无漂浮物,湖(渠)底无垃圾、杂物。 4.2.1.3户外设备设施清洁标准要求: 4.2.1.3.1垃圾桶每日保洁一次,巡查保洁二次。要求外表面完好干净、无明显污迹、无异味。 4.2.1.3.2玻璃设施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明显灰尘、无乱张贴。 4.2.1.3.3校标、指示标志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4.2.1.3.4宣传栏、橱窗(非广告)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边框干净整洁,玻璃明亮,无明显灰尘、无污迹、无张贴。 4.2.1.3.5灯杆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污迹、无乱张贴。 4.2.1.3.6草坪灯、景观灯每周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4.2.1.3.7休闲设施每日巡查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迹。 4.2.1.3.8雕塑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4.2.1.3.9排污管道:每日巡查一次,做到无粪便堵塞或满溢现象,保证出入口畅通,污水不溢出地面。 4.2.1.4各楼宇公共区域及设施设备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4.2.1.4.1各楼宇公共区域要求每日8:00和14:00前各完成一次全面清洁工作,并实行全日制保洁。清洁工作要保证地面、台阶无水渍、无污渍,无垃圾,无积尘。墙面无灰尘、无污渍,光亮,墙角无蛛网。公共设施表面(如宣传窗、垃圾桶、装饰柱、灭火箱、植物花盆等)无积尘、无污渍、无手印、光亮。办公室外门和玻璃隔墙、防盗门、走廊灯具、开关、栏杆、扶手、花岗岩墙面、窗台板等无积灰、无污垢、无水迹。 4.2.1.4.2各楼宇地毯进行日常清洁、养护,具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2.1.4.3电梯每日保洁一次,每二小时巡扫一次。做到电梯轿厢内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杂物。不锈钢表面无手印、无积尘,无污渍、无张贴物。灯具、指示板明亮。门槽内无垃圾杂物。 4.2.1.4.4屋顶天台每日保洁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泥沙,排水沟管口畅通。 4.2.1.4.5地下室每日保洁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 4.2.1.4.6公共卫生间每日全面清洁二次、每二小时巡扫一次。要求作业前,门口放置“工作进行中”的黄色告示牌。作业时,开窗通风,先擦门窗,室内由上至下,从里到外逐一保洁和收集垃圾。离开前检查卫生设施是否完好,有问题需及时报修。做到室内无异味、臭味,无烟头、无纸屑、无污渍,无蜘蛛网、无积水、无湿滑现象、无乱张贴现象。地漏盖板清洁完好,无垃圾堵塞现象。卫生设施表面清洁卫生、无污迹黄斑、烟头、纸屑,保持畅通。废纸篓干净、及时更换垃圾袋。洗手液、纸巾(行政楼)放置及时。墙面、隔板、器具表面无涂鸦和乱张贴。保洁工具、用品统一放在指定地点。 4.2.1.4.7茶水间每日全面清洁二次,每二小时巡扫一次。做到供水设备表面清洁、无污渍。地漏排水通畅,无积水、无垃圾堵塞现象。地面无污渍,无积水、无湿滑现象。垃圾筐及时清洁。 4.2.1.4.8清洁区域内无乱写、乱画、乱张贴,发现商业广告时第一时间清除。 4.2.1.4.9大楼内外管道、沟渠24小时保证畅通。 4.2.1.4.10各楼宇内或外环境人流量多的地方必须要放置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桶。 4.2.1.5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教室、体育场馆等室内卫生清洁标准 4.2.1.5.1会议室、接待室每日保洁一次,巡扫二次。根据会议室的不同要求,以及会议安排,在会议前一小时完成保洁。要求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墙面、天花板、吊灯、吊扇表面无积灰、无污渍、蜘蛛网。桌椅、沙发、设备表面干净整洁,无积灰、无污渍,光亮。地面、踢角线无积灰、无杂物垃圾。音视频设备表面无积灰、无污渍,话筒定时消毒。窗帘整洁并挂放整齐。垃圾筐中垃圾清理及时。地毯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 4.2.1.5.2行政楼学术报告厅原则上每周保洁一次,但一周内有多次使用,需提前做好保洁,观众席座套1年清洗一次。控制设备、布景、灯光、音视频设备配合专业人员保洁。墙面、地面、门窗、设备保洁要求按照上条会议室保洁标准。桌椅、机柜、水池表面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无乱张贴,镜子明亮。道具表面无积尘、无污渍,摆放整齐。 4.2.1.5.3体育场馆每日保洁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 4.2.1.6图书馆室内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4.2.1.6.1图书馆各楼层地面卫生打扫。阅览桌椅每天擦1次,办公区、书库每天拖1次。高书架顶卫生每月擦1次,书架空余处、栏杆每周擦1次。阅览室地面、电梯间、楼梯间每天打扫,每周至少拖3次。底层出入口台阶走道每天打扫1次,门厅地面每天拖1次。卫生间随时保持清洁。窗户玻璃经常性保洁。图书馆周边环境经常性保洁。自修室每晚10点后,必须清理桌面,打扫地板,每周至少拖地板2次,并且有看到破损的椅子,必须搬到指 定地点,以便维修。 4.2.1.6.2保洁时间:早晨7:30-11:30,下午14:00-17:30。早上8:00前要将阅览室桌面和地面卫生清理干净。 4.2.1.6.3清洁工作要做到墙面无黑印、无积灰、无污渍、无蛛网。地面无积灰、无垃圾杂物。高2米以下门窗玻璃明亮,窗台无积灰、无污渍。桌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窗帘整洁并挂放整齐。垃圾桶内垃圾清理干净(白天中午再清除一次),外表面干净无污迹。 4.2.1.6.4捡拾物品需及时上交图书馆工作人员做失物招领,不私自处理。 4.2.1.7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4.2.1.7.1各公寓园区/楼宇公共区域(含园区门口、区内道路、绿地、防护栏、楼周边、台阶、门厅、走廊、过道、天台、露台、天井、停车棚顶、吊顶、沟渠等)要求每天定时清洁两次,必要时加强保洁。确保无垃圾、无积尘,无水渍、无污渍;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积尘、污迹和湿滑等现象,扶手和栏杆应无明显积尘;做到门窗设施光亮、玻璃明亮;窗台无积灰、无污渍;墙面无黑印、无积灰、无污渍、无蜘蛛网、无乱张贴现象;垃圾箱(桶)干净整洁、垃圾入箱、清运及时,无异味、无不文明现象;消防栓、开关盒、告示栏等外表无明显积尘;天井、天台、露台等无垃圾、无烟头、无弃物;定期清洁供电设施外表,照明灯具、插座开关等。 4.2.1.7.2值班室、活动室、开水房、电梯间、洗衣间等要求每日清洁一次、巡扫一次;电梯每日早上、下午各清洁一次,做到电梯轿厢内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渍、无垃圾杂物、无乱张贴物;校标、指示标志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灰尘、无污迹;灯杆、灯厢、公共宣传栏每周保洁一次,要求干净、无污迹、无乱张贴。 4.2.1.7.3学生毕业离校后,对空公寓进行及时清扫,保证室内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新生报到前,于暑假提前对入住公寓进行清扫,确保室内墙面、地面、家具整洁干净、无污渍、无灰尘;全面清洗公共或独立的卫生间的便池、洗浴间无污垢顽渍。 4.2.1.7.4屋顶天台(日常锁闭)每月保洁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无泥沙、无滋长杂草杂木,排水沟管口畅通;架空层及楼周边排水沟每日保洁一次,做到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 4.2.1.8公共卫生间(含学生公寓)卫生清洁标准要求 小便池无积存尿液、无尿碱、无水锈,大便池无积存粪便,上下水通畅;地面无污垢、无积水、无烟头、无纸屑等杂物;卫生纸不乱扔;墙面顶棚、灯具完好干净,无尘土、无蜘蛛网,墙壁无乱写、乱画、乱贴;门窗、玻璃干净;室内无明显异昧;清洁工具定点悬挂放置、整齐、统一;墙面、瓷砖面、隔墙(含轻隔)、墙裙清洁干净,无污迹;洗手池、拖把池、冲水水箱等清洁、无污迹、污物;无乱搭放工具、物品,通排水正常、无积水;整容镜镜面明亮;负责对装有卷纸的公共卫生间进行巡查和补充纸卷、抽纸、擦手纸等(卷纸、擦手纸等由招标人购置)。 4.2.1.9墙面无乱张贴乱画现象,无张贴物(包括通知、海报、广告、春联、圣诞用品等),不能擅自悬挂条幅,保持干净整洁,对不使用的条幅要及时清除。根据职能部门通知时限,及时清除过期各种活动宣传标语及杂物。 4.2.1.10校区消杀工作标准要求 4.2.1.10.1全校区(不包括食堂内部)消杀工作由中标人负责(每年不少于寒暑假2次,遇台风需在台风后对全校园进行消杀),具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自己开展消杀工作未达到消杀效果的,校方有权直接委托专业消杀公司开展此项工作,具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2.1.10.2掌握辖区范围内的蛇害、鼠害、蚊蝇、白蚁情况,根据危害情况投放相关药物防治,消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投放药物注意事项要求进行操作,对每次投放药物情况,应认真记录在《消杀药物投放情况记录表》上,投放地设置警示标志,注意人员、环境安全。 4.2.1.10.3每月全面消杀蚊蝇一次,每月对垃圾场进行消杀一次。 4.2.1.10.4对污水井、排水沟、阴沟、竖井、隔油池等害虫隐藏点,每月进行一次以上烟炮消杀。 4.2.1.10.5负责提供国家规定使用的消杀药品,并对药物名 称、数量、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消杀药品应即购即用,用剩的药品,指派专人妥善保管。 4.2.1.10.6对校区环境进行消杀工作时,应提前书面告示,用喷洒设备将配制好的溶液适度喷洒,同时做好防护措施,应在顺风处喷洒,同时减少与行人的直接接触,选择行人稀少的时间作业。 4.2.1.11校区内所有生活垃圾清理标准要求 4.2.1.11.1中标人负责完成生活垃圾的收集、整理、集中存放及协调垃圾外运服务等工作,外运事宜及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11.2室外垃圾桶每日清运二次,做到无满溢、散落现象。室内日产垃圾包装后定点集中堆放,定时清运,保持周边环境整洁、无散落现象。 4.2.1.11.3垃圾场每日清扫保洁一次。配合垃圾清运单位做好垃圾外运,清运后地面冲洗干净,要求环境整洁,无积压、无散落和乱堆放垃圾、无污水、无臭味。 4.2.1.11.4日常巡查中发现废弃物及时妥善处置,做到无卫生死角。 4.2.2、绿化养护要求 4.2.2.1中标人负责全校区绿地日常养护管理,包括绿地、苗木、花卉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巡查围护、绿地保洁、应急养护以及行政楼和图书馆共同通道绿植摆放等工作。绿化养护所需工具、设备、肥料、农药、燃料、垃圾外运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4.2.2.2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和月工作计划报送校区管理部门审核,做好养护管理记录并科学、规范建档。在养护第一个月内完成树木种类、数量的统计工作并建档。 4.2.2.3做到绿化养护管理及时、有效,应急养护(如重大活动、检查考评等)应根据校区管理部门要求落实各项安排,日常养护不超过24小时,无法解决或大范围养护作业应及时通知校区管理部门,由校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制定计划后由中标人具体实施。为防止“不报、不养护”,每学期须两次普查养护工作,校区管理部门不定期抽查。 4.2.2.4做好绿地更新补植工作,每年必须制定补植计划上报校方审批,更新补植的苗木或草皮要求同种类、同规格,并做好有关记录,新增更新或补植的费用由校方承担。因养护不当造成苗木或草皮死亡的由中标方承担费用。 4.2.2.5绿化树木每三个月(2、5、8、11月)施肥一次(肥料由中标方自行购置),做好有关记录。 4.2.2.6乔木每年入夏、入冬前各修剪1次。灌木、地被根据植物长势、造型需求等进行适时修剪。草坪每年至少修剪6次。水系植物修剪清理每年至少2次(2、8月)。 4.2.2.7根据不同植物特性、土壤的干湿度,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不得浪费水。 4.2.2.8绿地内雕塑、小品建筑保持清洁, 行政楼和图书馆共同通道绿植摆放要根据季节变化定期更换,保持全年常绿美观。 4.2.2.9灾害天气应对: 4.2.2.9.1建立灾害天气防御紧急预案以及工作记录报送校区管理部门审查。 4.2.2.9.2在灾害天气来临前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并做好灾后物资的储备以应付紧急情况。 4.2.2.9.3灾害天气来临前做好充分准备,对浅根性、树冠庞大、枝叶过密的园林植物,将采取疏枝、立柱、绑扎、培土、遮挡等防御措施。 4.2.2.9.4密切留意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24小时安排人员值班,保证所有的通信设备24小时畅通,发生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并投入抢险,并服从校方的统一调配。 4.2.2.9.5灾害天气过后,组织所有员工上阵,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清理妨碍人行和交通的树木。 4.2.2.9.6对易受寒害或冻害的园林植物,日常将加强管理,提高植物抗寒能力,在寒潮来临之前将做好防护措施。 4.2.2.9.7树木受到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受到创伤,会造成劈裂、折断、腐枝、疮痂、溃疡、孔洞、剥皮、干枯等创伤,及时对创伤进行处理,首先加以清除、剪除或挖除,消除腐垢杂物后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 4.2.2.10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病虫害防治方针,严格执行有关植物检疫的法规和制度,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病原菌及虫害带入本地区,防治要求如下: 4.2.2.10.1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制定科学的病虫害防治预案,采用综合防治措施,做到准确、及时、有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机械防治或生物防治等方法,尽量少用化学防治,以减少农药对环境的污染,并避免杀死和影响天敌或有益生物的栖息、繁衍。 4.2.2.10.2必要采用化学防治时,选择符合环保要求,以及对有益生物影响小的高效、低毒农药。同时,掌握适当的浓度,避免发生药害。对于同一种害虫,避免长时间重复使用同一种农药。以免使病虫害产生耐药性,影响防治效果。 4.2.2.10.3在开放性的绿地中喷药时,及时公告并选择人流较少的时段进行。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危及人畜。 4.2.2.11对绿地的鼠害、蛇类采用综合治理的对策,具体见校区消杀要求。 4.2.2.12绿地内的落叶、废纸、塑料袋等垃圾和废弃物每天及时进行清理。修剪下来的树枝、树叶和草等要及时清理运出校园,不得堆放在学校垃圾场内。 4.2.2.13绿化养护的质量目标: 4.2.2.13.1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均匀,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相适应,分枝不影响游览和观景。无死株、缺株。行道树的体量、高度基本保持一致,下缘线和分枝点高度的控制符合《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的规定。 4.2.2.13.2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全覆盖,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4.2.2.13.3花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丰满,开花适时,花繁叶茂,花后修剪合理、及时。 4.2.2.13.4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全覆盖,无杂草,无死株、缺株。 4.2.2.13.5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清晰、层次分明,整齐美观,无残缺、无杂草,修剪及时、得当。 4.2.2.13.6造型植物修剪及时、得当,线条整齐、圆滑、流畅。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或体量保持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 计和景观的要求。 4.2.2.13.7草本花卉生长旺盛,株型均匀、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全覆盖,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 4.2.2.13.8草坪的绿色期不少于320天,叶片健壮、色泽纯正,全覆盖,无明显杂草,无积水,修剪及时、合理。 4.2.2.13.9绿化养护清单 灌木、草坪、乔木、花木等:根据分批实际交付的面积及数量由双方进行确认。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物业费用每月按实核发:次月上旬由保卫科、总务处等相关负责人考核签字。乙方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在每月15日前向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物业管理期限:2年,即(1+1)年。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若中标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限制其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若限期内仍未整改完善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若一年合同期满后,中标人通过年度考核,采购人可以考虑与其续签至次年服务合同,若中标人未通过考核,将给予一定期限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将不再续签。合同到期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未续签合同的,在采购人重新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人期间,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按原合同的约定在过渡期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直至采购人重新招标确定新的中标人。在过渡期间,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中标人继续提供服务,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过渡期间的服务费用根据原合同的约定按实际服务量予以结算。(如采购人选择续签合同,中标人须缴纳第二年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给予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与第一年一样)。
10、违约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物业服务综合考核办法》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该项目“开荒保洁”及“承接查验”费用,可通过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柒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合同进场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第一年合同服务期自2020年9月21日至2021年9月20日。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
甲方: |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 乙方: | 福建省平潭县迦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平岚岭路 | 住所: | 平潭县潭城镇翠园中路2-号(万宝路中段北侧康德花园E座)4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薛梅芬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50*****33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247 5836 2771 |
签订地点: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27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