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我院拟对超声探头保护套(用于经食道探头及阴超探头)院内论证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我院拟对超声探头保护套(用于经食道探头及阴超探头)院内论证公告
因医院临床工作需要,我院拟对超声探头保护套(用于经食道探头及阴超探头)进行院内调研及论证,特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三类)或备案凭证(一类)复印件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5.生产企业授权的各级代理经销授权书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上一年度或本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7.上一年度或本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报名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10.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11.其他质量证明或认证材料(如有请一并提供)
注:以上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企业红章
(二)报名及资质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参加论证)
(三)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设备物资处
2020年7月24日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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