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违规牌匾户外广告拆除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违规牌匾户外广告拆除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违规牌匾户外广告拆除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ZHYX0735
1.招标条件
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人民政府双德乡垃圾分类宣传栏施工项目已经由上级财政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人民政府双德乡垃圾分类宣传栏施工项目;
2.2项目地点:双德乡范围内;
2.3计划投资:76.415万元;
2.4招标范围:垃圾分类宣传栏50个制作及安装;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制作及安装;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加盖公章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外省入吉企业携带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发布。
7.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双德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526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
联 系 人:王浩源
2020年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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