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项目(基本户)的招标公告
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项目(基本户)的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温财预执[2019]148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温州市瓯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就其公款存放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编号:ZJZCCG-********(非政府采购)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服务项目(基本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标 项 内 容 | 备注 |
1 | 温州市瓯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基本户 | 基本户1个 |
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的通知》(温财预执[2019]14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3.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
4.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加投标,如为温州市分支机构参加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温州市分行唯一授权;
5.在温州市瓯海区土地整治中心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温州国际贸易中心)3楼309室)。
2、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等。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温州国际贸易中心)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温州国际贸易中心)3楼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2)采购单位:温州市瓯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瓯海区行政大楼11号楼807室;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温州国际贸易中心)3楼309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4)为更好的落实国家防疫工作要求,投标单位前来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且必须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因进入开标现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程序,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进行投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单位人员在投标室应适当保持距离,开标结束后尽快离场。
温州市瓯海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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