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第二安置点安置楼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第二安置点安置楼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第二安置点安置楼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皖M*******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 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管委会
2、招标项目名称: 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第二安置点安置楼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3、招标项目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
5、招标项目规模:17栋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8000平米,投资概算约一亿元
6、项目实施工期:360日历天 。
7、监理费用:费率报价,以该项目结算价款为取费基础。监理费用=工程结算总价款*中标费率。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乙级资质及以上。
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3、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手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手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的,作自动弃权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手持带入开标现场)
注: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
三、评标原则、内容及程序
  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分。
  2、评标内容:评标内容包括: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
  3、评标程序:评标先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标,再评技术标,最后评商务标。
四、资格标
(1)授权委托书;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营业执照副本;
(5)拟派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上岗证书(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得少于2人);
(6)投标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定远县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于资格标中(原件审查后退还)。对于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申请人,其资格标按不合格处理,不再参加监理大纲及商务标的评审。评标专家必须对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原件及复印件的真伪进行核查,如发现投标人提供弄虚作假的证件(含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定远县诚信投标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其一年内参加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技术标(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不参加报价的评审。监理大纲包括工程概况、项目监理班子组织形式,人员结构,职责任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生产、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对本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分析。
监理大纲由该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定。半数以上评委的评定标准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定结果。合格:监理大纲内容齐全,叙述深度合适;不合格:监理大纲缺项。
六、商务标:投标函。
七、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
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技术标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资格标原件及复印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招标工程名称。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评标办法:
(1)、本次设置费率的最高限价为7‰ ,投标人费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为废标。投标人的费率报价低于“所有(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90%”的为废标。
(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有效费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低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排序在前三名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若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若通过评审后,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有竞争,可以确定中标人。
九、定标:
1、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二日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委托方(业主)签订合同。
十、付款方式:工程量完成一半时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审计结束两周内付合同价款的20%,余款在工程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
十一、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转入以下帐户,交款后须携带交款凭证及复印件到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核验。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 10万元。
收款单位: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银行帐号: 179*****8268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一日缴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作为保证金缴纳时间,不接受汇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第二安置点安置楼及配套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保证金。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宣布保证金交纳情况。对于未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3、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未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按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并报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备案后,转作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1 提供虚假资料及伪造相关证件投标的;
4.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4.4 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5 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5月30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递交地点2012年 6月15 日 9时 00分,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 6月 15 日 9时 00分,
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在递交标书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600元。
5中标通知书发放中标公示2日后发放
6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叶俊 139*****678
7交易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8代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杨小东:****-*******
9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和补充定远县招标采购网(www.dyzbcgcom)及时发布,不再书面通知,各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投标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有关说明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甲乙双方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收费
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交易费按
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收费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
虑以上费用
十二、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招标


投 标 文 件

(商务标/技术标/资格标)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 (工程名称) ,对招标招标资料研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方式确定中标人。
2、我方承诺以结算价款为基础,费率报价为(以千分比报价): ‰,大写: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号 ,身份证号码 。
3、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要求提交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4、你方中标通知书及本投标函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 盖章 )
投标人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投标监督部门
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第二安置点安置楼及配套工程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人:定远盐化工业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叶俊
联系电话:139*****678
(单位盖章)
2012年5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定远县中远会计师事务所
经 办 人:杨小东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2012年5月30日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定远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经办人:
联系电话:0550—4288633

(备案盖章)
2012年5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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