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0年昆都仑区城区厕所建设改造项目监理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299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BY2020-ZC010采购目录:服务类\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式:纸质评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本招标项目实施任务;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 4、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应出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截图,必须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工程监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1: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3日 11:00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九号街坊百兴互助中店-18二楼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500.00 | 6,000.00 |
答疑会时间:答疑地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3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7日 09:30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人地址:昆区三八路23号采购人联系人:张惠明采购人联系方式:
138*****689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九号街坊百兴小区互助中店-18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3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营业部行政主管部门:昆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负责人:沈工 徐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0*****660《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
*******&MD5=e100668cd7ebfc922856a632f43fa24c">招标公告.doc项目预算合计: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服务 | | 1.0 | 新建5座固定水冲公厕,新增26座装备是移动公厕,提档升级12座公厕,旱厕改水厕8座,新建旱厕3座,改造旱厕4座.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内蒙古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