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民防办所需办公家具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CQJLP-ZFCG-GK-2012-05-23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民防办公室采购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O一二年五月 投标报名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我公司已从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稿,并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参与投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清。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手机请如实填写本表(盖鲜章),并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送达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报名需携带提供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000万(含1000万元)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商标注册管理部门签发的家具类商标注册证,以上资料查看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本项目只接受家具制造商投标,不接受经销商和代理商投标。总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函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招标项目及要求第四篇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样本)第五篇附 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篇投标邀请函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九龙坡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对重庆市九龙坡区民防办所需办公家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一、项目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民防办所需办公家具公开招标设备名称数量(批)详见第三篇招标项目及要求最高限价投标保证金备注办公家具1批135.5760万元10000元只投标内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二、文件发售、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2年6月1日-2012年6月20日(完善手续网上直接下载)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3、投标起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14:00-14:30时(北京时间)4、投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接件前台5、开标时间:2012年6月26日14:30时6、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有关规定: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四、联络:1.交易中心联系人:唐霄竹2.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
********3.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号9幢1-14.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民防办 5.账户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西郊分理处 6.帐号:5000 1034 1000 5020 2279(保证金) 50001034100050005086—
********1(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工本费可以公司名义用现金到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西郊分理处存入,(不能从个人账户打入、不收现金),请于2012年6月25日下午凭银行进账单、开户许可证原件到信息部统一换取收据。投标时查看收据原件,未提供收据者视为无效投标。7.邮编:400050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A投标人1.合格的投标人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投标人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具备家具生产能力的家具制造商;除以上要求外,另需:1.7投标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和必须提供的资料:(提供原件备查)1.7.1提供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等;1.7.2制造商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专属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7.3制造商具有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专属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委托授权2.1如投标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时,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用书面形式于开标前五日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答复时,应用书面形式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分发给予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示。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6.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示,通知上述每一潜在的投标人。C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包括:7.1.1投标函7.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7.1.3投标货物明细表(包含材质、数量、价格等)7.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7.2.1投标人承诺函7.2.2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7.2.3投标人生产设备清单(需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以及为生产本项目家具的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生产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名单7.2.4投标人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先进性(提供工厂实景拍摄图片)。7.2.5投标人相关钢木产品生产工艺的综合性能力。7.2.6产品生产工艺介绍(包括环保及质量措施等)7.2.7投标产品正式彩色图片7.2.8业绩相关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详细的名单和联系电话7.2.9售后服务承诺;7.2.10标书中要求提供的家具样品(不能出现厂家或投标商的标识)7.3投标书一(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部分)7.3.1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3.3 201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7.3.4 2011年度缴税及社会保险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7.3.5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3.6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另提供专属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3.7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另提供专属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3.8家具制造商具有国家商标注册管理部门签发的家具类商标注册证复印件7.3.9具有政府家具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班台、班椅、文件柜、沙发等具有代表性的家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另提供专属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3.10外地厂商在重庆市内有稳定的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机构须在工商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取得相关证照复印件7.3.11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7.3.12投标人获得省(市)级以上权威部门颁发的知名品牌或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7.3.13省、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复印件7.3.14投标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投标时须带副本原件查验;投标人必须提交7.3.1-7.3.8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7.4 投标文件由7.1、7.2、7.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8、投标文件编制说明8.1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8.2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 投标报价 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包进行报价,分包中标。只投包内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9.2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公开开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若高于限价作为废标处理)。9.3投标方对项目中使用的产品、型号及数量,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9.4报价分工程所使用产品明细价及总价,总价为包干价。本工程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应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容的家具的制造、供货、保险、检验、仓储、运输、装卸、现场安装(含安装措施及人员住宿)、检测、验收及移交、10年免费质保、售后服务、规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总和。9.5若各投标人报价均超出预算,根据相关规定,将导致本次招标合法流标。10. 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2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通过投标人单位银行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划入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指定账户10.3未按10.1和第10.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0.4 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无质疑后无息退还。10.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不按规定签约或不按本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1.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 均应遵守本条。12.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12.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2.4 投标文件中投标书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5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D投标文件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3.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3.1.1 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及资料证明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一(报价部分)正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一(报价部分及资料证明文件)”字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3.1.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密封袋内装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正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字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3.2 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一密封袋、投标书二密封袋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密封完好。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详细地址、邮编并注明“投标文件”字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13.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规定密封,招标人可以拒收或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者提前开封的责任。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14.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派人送达招标机构换取收据。14.3招标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示,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E开标及评标15.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15.1 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机构主持,有关方面、委托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15.3 开标时查验标箱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拆封唱标。15.4 招标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工作人员将做好唱标记录。相关工作人员及监标人将在唱标记录上签字。16.投标文件的初审16.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效并验证投标保证金。16.2废标、无效投标及流标16.2.1废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废标:(1)评委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投标人单位名称与所提交的资质文件中所列单位名称不相符合的;(3)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实际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充分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委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恶意投标;(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的;16.2.2 无效投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不予评审):(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4)应交却未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足;(5)无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投标;(6)投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定标的;(7)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8)投标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超过最高限价,采购人无力支付的;(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10)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11)未提供样品的投标人;(12)投标样品上有厂家或投标人标识的。(1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出现多个投标方案。(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6.2.3流标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流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流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16.3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6.4 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 招标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等专门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17.2 必要时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及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F评标18.评标相关18.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18.2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交易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商业信誉情况,以及2011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情况,以及主要技术人员、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能力等。(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2011年缴税及社会保险金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准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投标人必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招标文件7.3.1-7.3.8要求)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做出响应。质量技术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交易中心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18.3评标细则:A、经济标(50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A经济标(50分)投标报价(50%)50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商务要求和主要技术参数)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经济标分值为50分,其他投标人经济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B、技术标(35分)技术部分(35%)35投标货物相应技术或工艺不满足招标货物要求的,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1)满足标书技术、商务基本要求得起评分12分,技术参数1条达不到招标要求的,在起评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2)样品评分(8分)A、投标人须提供材质小样,根据样品优劣评分0-3分 B、投标人须提供实物成品样品根据样品优劣评分0-5分(此项样品要求详见“第三篇,C、样品要求”)(3)投标人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先进性(微电脑开料机、热压及冷压机、恒温油漆房、全自动封边机、检测实验室、书架全自动喷塑、铜板焊接台、数控冲压设备、数控折弯机等设备):全部以工厂实景拍摄图片为准,(0-5分)。(4)投标人具备相关钢木产品生产工艺的综合性能力。主要对木质办公家具和钢制家具工艺的全面性、生产技术的先进性、生产流程的规范化进行综合评审(0-5分)。(5)环保及质量措施(0-2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如何确保产品达到或优于环保要求和质量要求的措施和承诺评分。(6)设计能力(0-3分):投标人需按采购人选定的产品彩图提供生产设计工艺图样,从工艺设计的全面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比。C、商务标(15分)企业资信7分(1)投标人提供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2分;(2)投标人获得省(市)级以上权威部门颁发的知名品牌或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省(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三年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4)投标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1分;以证书复印件为准。售后服务4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维修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本地具有备件库,是否能够提供损坏备用品及其他服务承诺)的可根据方案优劣评分。业绩3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国内实施过单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每个可得0.5分,得分不超过3分以合同复印件为准质保期0-1分投标人承诺延长招标文件质保期限,可酌情加分0.5-1分。19.招标过程保密19.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9.2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9.3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G 定标20.定标20.1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20.2定标程序20.2.1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0.2.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20.2.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交易中心名称和电话。20.2.4中标供应商变更20.2.4.1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不高于原中标供应商1%的,采购人可以为确定排名其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20.2.4.2中标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和应将情况报区公管办,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H中标通知21.中标通知21.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3质疑、投诉21.3.1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1.3.2交易中心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21.3.3投标人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区公管办投诉。21.3.4区公管办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I授予合同22.招标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中标的权力。23.签订合同23.1中标人应该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3.3投标人签订合同前,将会同交易中心、采购办对其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真实性进行考察,确认无虚假内容后方签订合同。23.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篇 招标项目及要求A、招标项目一览表(最高限价135.5760万)本项目家具招标采购包含九龙坡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除指挥功能房及特殊专业用房(含五楼的指挥大厅、总控制室、作战值班室、空情标图室、战情分析室、首长接待室、演播大厅,三楼的模块机房、集中机要档案室,二楼的模块机房、广播播音室、一楼食堂)以外房间(详见九龙坡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家具招标平面布置图及配置清单)的家具制造、供货、运输、安装、验收合格、售后服务。B、招标货物技术需求B.1产品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指标、材质要求(详见九龙坡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家具配置清单),为本厂生产的全新家具,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检测标准,质量优良,完好无损,杜绝贴牌产品,如有发生,则视为违约,一切损失自负。B.2产品生产技术质量要求:1. 本次招标采购家具要求做工精致,工艺先进(家具款式按配置清单中彩色图例、规格型号、材质说明要求为准,家具布置按平面布置图所示)。投标方所投家具的材质不能低于招标文件要求。2. 投标企业具有规范化生产、规模化工艺流程(包括裁料、机械加工、油漆、烘烤、防腐、检验等工序),有检验机构、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3. 木制件含水率小于10%,所有木材必须经过干燥杀虫处理,产品受力部位用材斜纹不得超过20%。4. 所有油漆表面必须光亮、平整、饱满、色泽一致、无明显色差、无磕碰、无划痕、无气孔、无斑点、无裂痕、且能经受100℃热物熨烫,无烫痕。5. 中密度纤维板必须使用正规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一级品以上的产品,甲醛释放量小于国家环保标准要求。6. 所有软包布料均需采用阻燃面料。7.油漆、胶料等化工材料必须使用环保型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8. 所有沙发椅子所用皮料均采用意大利进口牛皮。9.家具五金必须采用国际知名品牌,抽屉路轨须采用低噪音的三级路轨,所有家具拉手均采用拉丝不锈钢系列,家具铰链采用合资或者进口铰链。B.3 龙坡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家具配置清单(见附件)B.4 民防办家具平面布置图(见附件)C、样品要求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以下样品送达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中心,(材质小样做展板,实物样品为单件,所有样品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作为评审依据。序号材料样品要求1基材长×宽≥200mm×100mm,不封边,不贴皮(纸),不上漆,必须为完全的白货2牛皮长×宽≥200mm×100mm3封边的实木材料长×宽≥200mm×100mm,,不上漆,必须为完全的白货4油漆、胶水提供原包装的样品5五金件路轨、锁具、气压泵等、按照招标文件“货物清单”所要求6海棉按照招标文件货物清单的要求提供,长×宽≥200mm×100mm的样品。7实物样品提供以下产品实样(安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序号5 班台: 2400*1100*760 序号16书柜; 800*400*2000 序号19茶水柜: 序号29会议条座: 序号68大班椅: D、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定后35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及安装地点:杨家坪毛线沟(九龙镇上游村三社)项目各楼层相关房间内(三)验收方式(1)基本验收项目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备件备品、装箱单等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全新原产地原厂生产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2)针对本项目使用方在货品安装、调试到位10日内,还将邀请重庆市环保局相关部门到场进行专业监测(GB\T18883),监测结果合格,使用方签字认可作为验收、付款的依据。(3)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由需方在收货时进行验收(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如验收时中标货物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家具生产企业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标GB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规定内容和要求的家具使用说明。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家具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及免费质保期:缺陷责任期2年,免费质保期10年(自办公家具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提供终生维修服务(二)产品质量保证期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见技术要求)。2、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供应商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三)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电话咨询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2)现场响应在质保期内,供货商保证36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回厂维修须在12日内完成,如投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36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购货方有权扣除部分质保金作为补偿;质保期满后,供应商应负责家具的终身及零配件的及时供应。(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厂家的产品技术升级,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厂家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4)培训制订详细、可行的培训方案,免费为招标人培训10名以上的操作人员。(5)其他要求及说明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进出场道路、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家具生产期间,招标人有权派员赴生产厂实地检查,费用由供方支付(不超过3人);家具安装时,(1)招标人只协调电源、水源搭接点,搭接费和使用费供货方一并纳入投标报价中;(2)供货方有责任配合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一并完成相关施工工作,配合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四)维修配件厂家售后服务中,使用的维修零配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三、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家具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余5%作为质保金,2年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扣除已发生的维保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付利息。(二)由九龙坡区财政局付款的情况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供应商向交易中心提交验收报告、采购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章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九龙坡区财政局申请付款。4、九龙坡区财政局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培训(一)免费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为招标人培训至少10名操作人员。(二)付费培训招标文件载明采购人对培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承诺配合采购人满足其培训要求,详细列出培训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六、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合同主要条款(样本)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供应商,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B、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C、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X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X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6)中标方提供的货物由原厂提供售后服务的,中标方必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汇票、支票、现金。(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五篇投标文件格式Ⅰ、经济标一、投 标 函招标中心名称:我方收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设备招标项目的投标。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制造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小写RMB: 人民币大写: 。 2、我方现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3、如果我方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的责任。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5、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6、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7、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地址:电话: 传真:网址: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分包号招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数量投标总价单位()厂家质保期交货期小写:大写:人民币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公章) (签章) 年月 日有关说明:应按分包为单位填写,分包序号请务必填写准确,每一分包应分别填写一份“开标一览表”。 三、各分包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合计( )注: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Ⅱ、商务标投标人承诺函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日期:致: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交易中心 (需方名称)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投标报价(综合单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我方一定尽快修复/重新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5、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全称) 年 月 日(公章)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电传:网址:邮政编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日期:致: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交易中心 (投标人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职务:(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商务条款差异表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商务要求投标货物商务应答差异说明(1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C、投标文件”提供)(12)其它资料 Ⅲ、技术标格式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差异说明投标文件对应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