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苏池村五位一体环境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苏池村五位一体环境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苏池村五位一体环境整治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刘桥镇苏池村五位一体环境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村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基本情况及服务规模



为切实改进村庄环境,改善民生,结合2020年度环境卫生工作情况,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就村所属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河道、河塘保洁、道路两侧绿化维护、路肩整治、青杂草及两季秸秆清运等工作整体外包,招聘长效管理承包单位,投标单位务必踏勘现场,以获取相关资料。如未踏勘现场,一旦中标,不得提出额外要求。



服务规模:辖区9平方公里,清理垃圾、管护全部垃圾桶、农村道路管护61.45km、绿化管护约23.32km、三四级河道保洁36.31km、内河塘管护382个、青杂草及两季秸秆清运,详见工程量清单;



(1)所有范围内河道沟塘、水泥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的日常保洁工作。所有水泥道路可视范围内的“牛皮癣”、小广告、破旧横幅招牌等。



(2)所有居民及外来人员每天产出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村范围内企业产出的各类垃圾,包括垃圾清理、托运、维护,达到堆积垃圾时产时消、日产日清(两季秸秆清运)。



(3)2座公厕保洁维护及粪便清运;



(4)区域内道路绿化管护;



(5)配合村突击性活动。



(6)保洁要求:见附件



三、承包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在镇范围内考核保持在前三名的可以考虑续签一年,在镇范围内考核两次在倒数第一或倒数第二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视情况终止合同。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最高限价:40万元



四、承包服务质量要求: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服务规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具备完成本项目服务资质和能力(营业执照上有类似服务项目),并能提供相应服务;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1)具有类似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及所属镇(街道)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服务合同中有明确的内容



(2)取得类似的工作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和考核单)



(3)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所在地为其缴纳的2020年4月-2020年6月的社会保险资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八)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九)财务状况良好。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以往在刘桥镇内从事类似项目且信誉不良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招标;



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20年7月27日12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0/********0003/***************/********/mailto:%E5%8F%91%E9%80%81%E8%87%B********77@qq.com">发送至********@qq.com邮箱。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具体提交方式现金等)。



七、开标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刘桥镇政府东附楼二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投标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投标人,开标现场缴纳。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苏池村村委会



联系人:



宋先生 电话:158*****555



招标代理:



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电话139*****128



附件:

刘桥镇苏池村五位一体环境整治工程(1).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整治 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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