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淮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苏淮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苏淮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淮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盐管投资复[2020]5 号《关于苏淮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范集水利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淮高新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苏淮高新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实联大道新建(苏淮高新区管委会西园区-1号泵站)DN100污水压力管,明管铺设2550米;淮盐路新建(和胜路-1号泵站)DN200污水压力管,明管铺设1750米;花河佳苑-和胜路新建DN150污水压力管,地埋铺设110米;S328(腾飞路-淮金路)道路两侧居民区新建市政污水地埋管网4260米;腾飞路(S328-实联大道)周边空白区新建污水管网6100米。新建张码小区2000吨/天一体化污水泵站;新建花河佳苑1000吨/天一体化污水泵站;新建苏淮高新区管委会西园区一体化500吨/天泵站及改造淮金路泵站。污水管道排查:和顺路(楚盐路-淮盐路)1020米;和睦路(盐南大道-淮洪路)500米;景观河路(淮盐路-陆集路)500米等。(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68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08-10,竣工日期:2020-11-10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实联大道新建(苏淮高新区管委会西园区-1号泵站)DN100污水压力管,明管铺设2550米;淮盐路新建(和胜路-1号泵站)DN200污水压力管,明管铺设1750米;花河佳苑-和胜路新建DN150污水压力管,地埋铺设110米;S328(腾飞路-淮金路)道路两侧居民区新建市政污水地埋管网4260米;腾飞路(S328-实联大道)周边空白区新建污水管网6100米。新建张码小区2000吨/天一体化污水泵站;新建花河佳苑1000吨/天一体化污水泵站;新建苏淮高新区管委会西园区一体化500吨/天泵站及改造淮金路泵站。污水管道排查:和顺路(楚盐路-淮盐路)1020米;和睦路(盐南大道-淮洪路)500米;景观河路(淮盐路-陆集路)500米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B 类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3.9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9 年 6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 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 年 6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0投标申请人自2018-07-01以来企业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8月6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14点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淮安区范集水利服务站

招标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

地 址:

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国际商城汽车站物流中心物流4号楼北10号房

邮 编:

223001

邮 编:

223200

联 系 人:

陈荣川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58*****260

电 话:

133*****93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qq.com

2020-07-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质增效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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