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BT(建设-移交)(施工)招标公告
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BT(建设-移交)(施工)招标公告
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BT(建设-移交)(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2GC0601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BT(建设-移交)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0】7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城建资金统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T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双喇叭收费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1座,规模为6进11出;设匝道11条,各匝道长201-1348米,宽8.5-22米;设地面辅道3条,长分别约354米、418米、55米,宽12-13.5米。
招标控制价:约50000万元
BT合同期限:5年
招标范围:按照图纸建设的机场路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工程,采用BT(建设—移交)的运作模式,包括双喇叭立交(不含机场路快速干道高架主线及地面辅道)道路及附属工程;匝道桥12座(其中A匝道桥2座)、地面辅道桥2座、杭甬高速公路加宽桥2座和加宽通道4座;收费站等附属工程;立交区河道改造;管线工程、立交配套绿化、路灯及交通配套设施、段塘立交拆除并恢复原有设施等施工,至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资料归档等,并按有关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质量要求:市政工程为一次性验收合格;公路工程为优良。
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且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1亿元、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或分别具备上述资质的两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其他必要合格条件:(1)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中不存在“未结清不良信贷信息”、“ 2009年度-2011年度已结清不良信贷信息”、“欠息信息”情况);(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2)2009年度-2011年度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年经营现金流入量≥10亿元、连续三年年底企业货币资金≥1亿元;(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3)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若联合体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宁波市分行级及以上的银行出具的贷款授信情况说明:该说明需注明已满足提款条件且可随时提取的非项目贷款类剩余授信敞口余额在5亿元及以上。
(4)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第2.2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壹级,专业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专业1名;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专业各1名。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直接推荐+综合评审制);合格申请人投标入围
数量要求11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1】78号)规定由招标人可直接推荐1-2家投标人入围投标,其余根据资格预审办法确定。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6月2日至2012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0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1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09:30时,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宁波市建设大厦15楼)
招标代理:宁波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10楼
联系人:房科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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