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搬经镇“七位一体”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如皋市搬经镇“七位一体”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如皋市搬经镇“七位一体”镇区保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一、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和预算
采购单位: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如皋市搬经镇“七位一体”镇区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10万元
二、拟采购供应商全称、联系方式
供应商名称:江苏海沃志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卫江189*****211
供应商地址:如皋市搬经镇绘园路一品街1号楼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该项目2017年6月通过公开招标,江苏海沃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中标资格并签订了《 如皋市搬经镇“七位一体”项目合同 》。2018年2月又签署了补充协议,依据原合同约定,服务期间为3年,到期通过考核验收可续签。 2.合同约定采购人的部分固定资产转交供应商使用,约定使用期限为6年,每年向采购人支付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而该供应商已在3年内全额支付。 3.采购人2018年建设常青垃圾中转站设备融资租赁项目亦由该供应商中标,并与之签订了为期6年的与项目服务合同相关联的融资租赁合同。该项目投入的相关设备使用管理亦由该项目服务供应商投入和负责运营。 4.该供应商公司重组,虽然由原江苏海沃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海沃志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但原公司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折旧、融资租赁业务及所有人员一并转移。 |
为了保证原合同履行的一致性,采购人固定资产折旧及相关融资租赁业务的连续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供应商更名的情况下,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皋市财政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论证专家如下:
陈宏斌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 高级工程师
张博先如皋市人民法院 四级高级法官
邓正新如皋市人社局 高级会计师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卫华
联系电话:139*****628
联系地址:如皋市顺帆路搬经镇人民政府
集采机构: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如皋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区
监管机构:如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A座814室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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