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伍市镇莲花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江县伍市镇莲花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伍市镇莲花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招核准[2012]2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投资。招标人为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江县伍市镇莲花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平江县伍市镇莲花村。
2.3 规 模 :9.42公顷,工程投资约54万元。
2.4 工期要求:45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门规定的优良标准
2.7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排水和田间路桥等工程施工
2.8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参与本次项目公开招标的申请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具备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资格(湘土整发【2011】31号);建造师须持有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湘土整发【2009】39号);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拟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保证金账户名:平江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其它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湖南省平江支行营业部,帐号:********8498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2年6月1日09:00时~2012年6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止,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建造师的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等原件(以上资料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平江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平江县政务中心一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平江县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由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国土资源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土地整理复垦中心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邮 编: 4145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何 强
电 话:151*****766
传 真:****-*******
邮 箱:********08@qq.com">********0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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