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招标公告

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招标公告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

行业

类别

房地产

工程

主管部门

(或主要投资人)

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

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委员会

(江北农[2010]262号)、2010年12月6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

机关、文号及时间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重庆市江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江北建发[2017]45号、2017年4月11日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2017年6月~2019年8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皇泰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方案初步设计单位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重庆渝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验收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等有关规定,2020年5月6日,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建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重庆渝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英才园林景观设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皇泰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共计六人参加,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由建设单位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作组长。

验收组实地察看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位于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南侧紧邻嘉陵江北滨路,东邻鹏润?蓝海项目,西邻建新西路,北侧与万兴路相邻。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4570m2、约0.85hm2,总建筑面积32256.7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453.15m2,地下建筑面积9803.6m2。由1栋(33F/吊1F-3F)高层住宅、商业、地下车库、及配套组成;绿化面积0.26hm2,绿地率30.58%。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0368.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本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7年6开工,于2019年8月完工,工期为27个月,即2.25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0年12月6日,江北区农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国兴?天原(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江北农[2010]262号)。根据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本项目扰动原地貌面积为29.35hm2,防治责任范围为25.04hm2,根据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防治责任范围以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防治内容,确定不同的防治措施及布局,并形成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主要对项目建设防治区进行措施布设,工程措施为雨水管网,批复未统计工程量;植物措施为种植乔灌草7.23hm2;临时措施为临时排水沟4332m,沉沙池21个,彩条布覆盖7900m2,编织土袋拦挡785m,车辆冲洗站5座。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5277.79万元,其中主体工程设计中已有水土保持投资为2500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000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5000万元),本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277.79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临时措施费52.76万元,独立费用200.5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29万元,基本预备费15.20万元。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项目的主体设计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将水保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投资纳入后续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相应章节中,配合水土保持措施的完善及为下步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根据实际建设情况,主要采取调查监测和巡视监测的方法。总体而言,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目前稳定性良好,运行正常,能较好满足水土流失防治的要求。本工程水土流失控制效果满足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要求,基本达到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技术标准。

(五)竣工验收报告编制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自主组织开展了对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委托重庆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编制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及数据分析等方式,编制完成了本验收报告。报告中认为本工程基本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投资较好落实,已完成的各项工程质量总体优良。水土保持设施总体上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达到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中主要对工程实际完成的水保持工程量和投资进行了统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了雨水管网、景观绿化、临时排水沉沙、冲洗站、彩条布覆盖等措施。项目建设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措施为:工程措施为排水管沟466m;植物措施为种植乔灌草0.26hm2;临时措施为临时排水沟289m,沉沙池2座,彩条布覆盖400m2,车辆冲洗站1座。编织土袋拦挡71 m。

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二期三标段工程16#楼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基本纳入了实施计划,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7.22万元,较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投25277.79万元减少了25240.57万元,占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投资的1.5%。本次为整体方案的一次分项验收,为不重复统计,将整体的科研勘测设计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已纳入国兴天原(重庆原天原化工总厂项目)三期二标段工程施工1-5#楼项目验收报告中计列,后续分项验收不再计列科研勘测设计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独立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列支,监理费纳入主体工程,故不单独计监理费和监测费。基本预备费已按照实际在各项费用中列支。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在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将继续领头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同时将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工作,确保其持续、安全、有效运行。特别加强对项目区内植被生长较差的地块进行补植及养护力度,保证植物的存活率,使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效益和绿化环境的作用。建设完成后由物业单位承担后期的主要管护工作,使各项措施持续发挥最佳的防治效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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