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流花溪(浦上路至湾边水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弱电工程
福州市流花溪(浦上路至湾边水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弱电工程
福州市流花溪(浦上路至湾边水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弱电工程
招 标 公 告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州市流花溪(浦上路至湾边水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弱电工程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FJJF********
二、招标内容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指标 | 数 量 |
1 | 1 | 福州市流花溪(浦上路至湾边水闸)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弱电工程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最高限价: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9.72万元。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报价,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合同包最高限价,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
安装施工地点:福州市流花溪(浦上路至湾边水闸)河道。 |
三、资格标准:
(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③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8)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注: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7月 27日起至2020年 8月3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及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含另册提供图纸壹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五、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0元整,采用银行转帐形式(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本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帐户。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公开开标。
八、评标方法:本项目采购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则表示参与投标的有关各方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内容。
十、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 邮编:350013
联系电话:****-******** 传 真:****-********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小 钱 电子信箱:fjjf10@163.com
购买标书及服务费汇入帐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州市市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东大支行 |
十三、特别提示
1.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 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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