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保护利用示范区内金牛湖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县城保护利用示范区内金牛湖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明太原县城保护利用示范区内金牛湖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太原县城保护利用示范区内金牛湖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太原市晋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源发改字[201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市晋源区古太原县城开发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太原市尔康建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明太原县城保护利用示范区内
招标范围:图纸内金牛湖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投资额为:约2500万元人民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监理相关业绩。拟派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五一路77号铜锣湾E座商住楼1106室持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晋源区古太原县城开发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尔康建筑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晋源区 地 址:太原市五一路77号铜锣湾E座商住楼1106室邮 编:030029 邮 编:030001
联 系 人:张国生 联 系 人:攸志锋
电 话:136*****033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rkang2023889@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账 号: 账 号:****************29129
2012年 6月1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太原市尔康建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