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开聘任法律顾问的公告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公开聘任法律顾问的公告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聘任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省民政厅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1家法律顾问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法律顾问资质要求
(一)在我省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经营场所在哈尔滨市区;
(二)具备较强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能力;
(三)具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在行政管理、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有专长;
(四)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和民政工作;
(五)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
二、申报期限
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
三、法律顾问聘任期限及费用
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为2年,每年签订一次聘任合同。法律顾问费用一年为8万元,代理诉讼案件、差旅费等另付。
四、申报材料
报名单位书面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资质证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申报期限内送至或邮寄至黑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五、选聘机构及工作程序
省民政厅成立法律顾问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承担具体工作,按照报名情况形成候选名单,提交选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遴选;选聘领导小组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提出拟聘任意见,经报省民政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
材料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307室,邮编:150001。
联系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姜淮
报名咨询电话:****-********
附件:黑龙江省民政厅选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黑龙江省民政厅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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