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博园外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园博园外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园博园外围倪园西村、抗山头村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园博园外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由 徐州市铜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徐铜发改投审〔2020〕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吕梁山风景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博园外围倪园西村、抗山头村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倪园西村、抗山头村境内。
2.1.2建设规模:包括倪园西村、抗山头村的建筑立面、道路、市政设施、环卫设施、景观绿化、水系整治、庭院整治、村标及标识系统等整治提升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241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85 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前期报建(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4)建设项目内的设备(物资)采购;
(5)工程规划范围内、工程设计所含项目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6) 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类或市政专业专业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3.3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3.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施工业绩;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3.3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 信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 ****-********;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7月27 日至2020年08月27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7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徐州市吕梁山风景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市吕梁山风景区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44号
邮 编:221116邮 编:221116
联 系 人:王丹 联 系 人:周清华
电 话:****-******** 电 话:****-********
2020年07月27日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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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园博园外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已由 徐州市铜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徐铜发改投审〔2020〕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吕梁山风景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园博园外围倪园西村、抗山头村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铜山区伊庄镇倪园西村、抗山头村境内。
2.1.2建设规模:包括倪园西村、抗山头村的建筑立面、道路、市政设施、环卫设施、景观绿化、水系整治、庭院整治、村标及标识系统等整治提升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241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5日历天;施工工期85 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前期报建(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设计概预算编制)、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4)建设项目内的设备(物资)采购;
(5)工程规划范围内、工程设计所含项目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施工,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6) 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类或市政专业专业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无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3.3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3.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施工业绩;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2017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3.3.3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
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 信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咨 询 电 话 ****-********;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所有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为准,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07月27 日至2020年08月27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27 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all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徐州市吕梁山风景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徐州市吕梁山风景区 地 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44号
邮 编:221116邮 编:221116
联 系 人:王丹 联 系 人:周清华
电 话:****-******** 电 话:****-********
2020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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