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主城区光彩照明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白江主城区光彩照明工程日常管理维护(第二次)招标公告

青白江区:青白江主城区光彩照明工程日常管理维护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2012年6月12日10时0分截止)
采购公告标题: 青白江主城区光彩照明工程日常管理维护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青白江主城区光彩照明工程日常管理维护
预审公告: 无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QZC-FW-XJ-2012-7 公告日期: 2012年6月4日12时43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青白江区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服务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根据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风貌整治总体要求,为高标准建设城市照明工程,以科学、节能、实用的城市照明系统提升我区城市形象,在主城区实施了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该工程于2010年8月竣工,10月投入使用,现部分项目质保期已过,部分楼宇出现缺珠断带现象,影响整体亮灯效果,亟需维护。主城区光彩照明工程管护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1、管护范围
同华大道、华金大道、华逸路、红阳路等各楼宇点位安装的夜景照明设施设备(光彩照明设施设备管护工作量清单见附件)。
2、管护内容
对主城区夜景照明(具体对各种灯具、电源、开关、线路、各类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
3、管护要求
(1)管护单位根据光彩照明工程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光彩照明工程整体美观效果的基础上,小问题打捆在一周内统一维护一次,损坏严重已影响到美观效果的,应及时维修。维修所需材料,维护单位向我处报送维修材料清单,由我处统一购买。
(2)管护单位每次维护的工期应在我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3)保质、保量、切实履行管护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4)管护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5)管护单位在日常巡查和管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操做规程组织施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6)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处作业《特种操作证》。
(7)管护期限:1年。
该包技术指标:

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的经营范围必须具有高空安装服务项目。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 携带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
询价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7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询价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保证金2000.00元。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区Email:
报价截止日期: 2012年6月12日10时0分
报价地点: 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联系方式: 杨女士 ***-********(传真)
其它内容: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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