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厂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沙河厂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福田汽车集团沙河厂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沙河厂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沙河厂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的内容:
2.1项目介绍
本次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是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班车服务公司,为沙河厂区员工提供便捷的通勤服务,主要包括提供员工上下班班车、加班班车、其他功能等综合用车服务。
2.2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2.2.1班次、线路及数量
a)班次、线路:
昌平、怀柔、密云、通州、回龙观、天通苑、东城、西城等 56 条线路。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件《班车线路运行表》
b)班次:正常班班车、加班。
c)数量:线路运营班车59 辆。
2.2.2服务要求
a)车辆要求
根据我公司班车线路情况,车辆具体要求:所有服务运营车辆必须为欧辉品牌新能源客车(氢燃料客车、纯电动客车,座位数≥48座),且车辆运营年限不超过3年。
b)服务要求
①严格按照《班车线路及发车时间表》安全、准点行驶。
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及福田汽车集团相关要求,安全文明驾驶。
③服务规范、礼貌行驶。
④严格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⑤严格保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⑥对福田汽车集团提出的临时性增减车辆给予最快速的配合;班车作为上下班通勤、加班及倒班使用,福田汽车保留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调整时间、线路与增减班车数量的权利。
2.2.3服务人员要求
a)配备现场总协调人员:1-2人;
b)驾驶人员要求:
①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年龄在25周岁-45周岁之间,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
②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章记录,无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3方案要求:投标公司需提供以下方案:
2.3.1服务方案:
a)日常运行服务方案。
b)司机上岗、培训方案。
c)车辆保险(含座位险,每座位不得低于20万)方案。
d)同等车型免费替换备车方案。
e)供应商驻场项目经理服务方案。
2.3.2应急预案:遇有应急突发事件和情况,承运公司驻场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随时沟通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置,解决时间15-30分钟以内。
a)地震、洪灾、风、雨、雪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营。
b)车辆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营。
c)因天气寒冷问题导致电动车出现大面积停运无法正常运营。
d)行驶途中电池问题(没电、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运营。
e)行驶途中司机遇突发状况得处理,备用司机同备车处理。
f)国家交通政策临时调整(如APEC峰会)导致无法正常运营。
2.3.3服务期内提供增值服务:
a)班车定位查询;
b)WIFI;
c)录像及3G视频;
d)班车运营管理数据统计;
e)语音播报(到站提醒功能);
f)供逆变电源安装外接口提供220V电源;
g)乘车满意度测评。
2.4.服务具体要求
2.4.1未经福田汽车集团书面许可,不得转租他人车辆以做替代。
2.4.2承运公司统计乘车数据,计算上座率,数据形式每天、每周、每月,并在每月5日上午9点前上报给福田汽车集团班车管理员。
2.4.3承运公司应给每位驾驶员配备对讲机,方便调度及突发事件使用。
2.4.4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统一着装,提升整体形象。
2.4.5承运车辆必须车内外整洁,座椅干净无灰尘,车厢内无废气泄漏、雨天无漏水,车内设备完好,车内定期进行消毒。
2.4.6承运车辆必须每月1日提供给福田汽车集团班车管理员《班车安全检查结果报告》,报告内容涵盖灭火器、安全锤、电池、刹车等检查事项。
2.4.7承运车辆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车辆保险,严格按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人数参加车辆保险。
2.4.8承运车辆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福田汽车指定的发车地点,严格按福田汽车提供的“班车承运时间、路线表”安全、准时运行班车。
2.4.9承运车辆的一切费用,包括司乘等服务人员的工资以及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等均由承运公司负担。
2.4.10福田汽车如有特殊情况,因停电或有其它原因调休,把正常工作日调到周六周日或节假日上班,承运公司也要相应调整班车运行时间,保证福田汽车员工上下班班车,不得租用其它公司车辆顶替。
2.4.11承运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福田汽车集团班车服务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处理和协调现场问题,服从福田汽车集团班车管理员的管理。
2.4.12承运公司应保证承运车辆按福田汽车集团的标识牌正确停放;按照福田汽车提供的班车承运时间、线路、站点、准时运行,沿途站点到站时间准确。
2.4.13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化培训,并持有A1类驾照,并有五年以上的驾驶经验;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2.4.14承运公司应遵守福田汽车集团提供的线路、站点、到站时间(中途各站点控制在正负5分钟),出现漏站、到站时间不在5分钟以内(早到或晚到),除不可抗力外所造成的以外,福田汽车员工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承运公司承担。
2.4.15竞标承运公司必须达到最少100辆以上承运力(必须是本公司承运车辆),如发现有挂靠或转租其它车辆的,福田汽车集团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且福田汽车集团有权调用其它公司车辆,造成的运费差价由原中标承运公司承担,直接从原中标承运公司当月运费中扣除,支付给新承运公司。
2.4.16中标承运公司必须在1小时以内随时有增加班车的能力:如承运公司不能增加车辆,福田汽车集团有权调用其它公司车辆,造成的差价由原中标承运公司承担,直接从原中标承运公司当月运费中扣除,支付给新承运公司,且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4.17承运公司必须指定一名现场调度员,负责班车现场管理、调度;服从福田汽车集团班车管理员的管理,在承运公司调度员不在现场时,承运公司驾驶员必须听从福田汽车集团班车管理员的指挥。
三、投标方要求:
1、供应商合规自查表(附件二)(提前预审),预审材料通过参加招投标。
2资质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3企业具备道路运输资质及汽车租赁资质,从事班车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2.4取得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认证。
2.5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因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
2.6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在营运车辆不低于100台,具备纯电动班车及氢燃料班车服务经验优先。
2.7自营体系内福田欧辉产品所占份额比重高,对于北汽福田市场贡献度高者优先;
2.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利害关系人等与福田汽车集团在职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以及招标部门相关人员无直系亲属关系和直接经济关系(参照财务授权关联方回避原则)。
2.9参加投标供应商请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留档)。
2.10企业无违法违纪(例:法院判决未案判决结果执行或行政处罚未处理等影响合作的情况)。
2.11填写开标一览表不得改变表格内容及顺序,并提供Excel电子版一份(优盘储存)。
2.12沙河厂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投标价格、结算方式(增值税专票及税率)、服务方案与承诺等内容应真实、有效;
2.1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法人委托参加我公司沙河厂区通勤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参加招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14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有关招标的规定。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记录;
3.6投标人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合作伙伴合规自查表”的相关要求;
3.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以及联合体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4、案例要求:投标人需将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在投标时列举,投标书中须提供相应成功案例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或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价格等保密信息可涂抹、遮挡;如未提供相关证明,则案例视为无效。
5、项目需求要求:招标方保留项目需求变更权力。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与招标人联系,并按报名资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报名资料:包含以下但不限于:
2.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道路运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留档)。
2.2供应商合规自查表(附件)
2.3类似项目业绩及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涉及机密部分可隐去);
2.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2.5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1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3、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7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我方会对所有报名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现场审核资料,针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缴纳10万元投标保证金后,予以发放正式的电子版邀请招标书。针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解释原因,并明确告知原因。
六、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7.4招标方投标联系人(商务咨询):
部 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采购管理部
电 话: 010-80708190
电子邮箱:maozonglei2@foton.com.cn
联 系 人:毛宗磊
7.5招标方业务联系人(技术咨询):
部 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物业车辆管理部
电 话:13810764788
电子邮箱:wangjinjing@foton.com.cn
联 系 人:王晋京
八、附件:供应商合规自查表
招标单位: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7月28日
商业合作伙伴合规自查表(试行版) | 表单编号: | ||||||||
一、商业合作伙伴基本信息(必填) | |||||||||
单位名称* | 曾用名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住所/通信地址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
单位类型 | □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 ||||||||
商业合作伙伴类型(勾选√,可多选) | □经销商 □配件经销商 □供应商——生产物资 | ||||||||
主要管理人员信息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总经理/总裁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财务负责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实际控制人信息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前3大股东情况 | 股东1名称: | 证件号: | 持股比例: | ||||||
股东2名称: | 证件号: | 持股比例: | |||||||
股东3名称: | 证件号: | 持股比例: | |||||||
银行开户信息* | 开户行1: | 户名: | 账号: | ||||||
开户行2: | 户名: | 账号: | |||||||
开户行3: | 户名: | 账号: | |||||||
关联关系申报(可自行增加) | 商业合作伙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负责人及其亲友是否在福田汽车集团任职 | ||||||||
姓名 | 与商业合作伙伴关系 | 在福田任职情况 | |||||||
商业合作伙伴是否属于政府体系的法人实体或政府控制之下的企业 | 商业合作伙伴是否与政府存在业务关系 | ||||||||
□是 | 隶属时间 年 | □是 | 业务开展时间 年 | ||||||
□否 | □否 | ||||||||
资产负债率* | □小于50% □50%-65%(含50%) | ||||||||
二、诚信合规情况(必填) | |||||||||
1、诚信 | |||||||||
商业合作伙伴是否为失信主体 | □是 | 如是,请说明: | |||||||
□否 | |||||||||
商业合作伙伴控股股东是否为失信主体 | □是 | 如是,请说明: | |||||||
□否 | |||||||||
商业合作伙伴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为失信主体 | □是 | 如是,请说明: | |||||||
□否 | |||||||||
2、合规 | |||||||||
是否建立并落实合规管理制度 | □尚未建立 □建立中 | ||||||||
商业合作伙伴是否有影响合作关系的违法行为 | □是 | 如是,请说明: | |||||||
□否 | |||||||||
商业合作伙伴是否有影响合作关系的行政处罚行为 | □是 | 如是,请说明: | |||||||
□否 | |||||||||
商业合作伙伴是否有经营异常情形 | □是 | 如是,请说明: | |||||||
□否 | |||||||||
商业合作伙伴及其员工是否有行贿受贿行为 | □是 | 如是,请说明: | |||||||
□否 | |||||||||
商业合作伙伴与福田汽车各单位的历次合作情况 | □无合作 | ||||||||
□有合作 | 注明合作单位及时间: | ||||||||
□无诉讼 | |||||||||
□有诉讼 | 注明诉讼对象及时间: | ||||||||
商业合作伙伴关联公司与福田各单位历次合作(可自行增加) | 关联公司1名称: | 实际控制人: | |||||||
□无合作 | |||||||||
□有合作 | 注明合作单位及时间: | ||||||||
□无诉讼 | |||||||||
□有诉讼 | 注明诉讼对象及时间: | ||||||||
关联公司2名称: | 实际控制人: | ||||||||
□无合作 | |||||||||
□有合作 | 注明合作单位及时间: | ||||||||
□无诉讼 | |||||||||
□有诉讼 | 注明诉讼对象及时间: | ||||||||
三、供应商业务开展情况(必填) | |||||||||
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与福田汽车各单位的业务占上年度本单位业务收入的比例 | □上年未开展业务 □50%以下 | ||||||||
供应商与福田汽车的合作是否全部由供应商亲自完成 | □是 | 供应商与二级供应商是否有稳定的合同关系及管理制度 | □是 | ||||||
□否 | □否 | ||||||||
供应商与福田业务往来中的转包/分包情况(可自行增加) | □从未出现转包/分包情况 | ||||||||
□经过福田许可的转包/分包情况(如有,请说明,可自行增加) | |||||||||
合作单位及时间 | 转包/分包对象 | 转包/分包额度 | |||||||
□未经福田许可的转包/分包情况(如有,请说明,可自行增加) | |||||||||
合作单位及时间 | 转包/分包对象 | 转包/分包额度 | |||||||
四、承诺(必填) | |||||||||
商业合作伙伴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 本单位/本人承诺: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完整,并同意配合福田汽车集团对本单位就相关事项进行查证。若因本单位/本人提供信息虚假、有误或不完整造成重大影响,福田汽车集团有权暂停或终止合作关系。若上述信息有变更的,本单位/本人应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福田汽车集团。 | ||||||||
实际控制人签字 | 签字: 日期: | ||||||||
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盖章: | ||||||||
带*部分需提供支持性文件。支持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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