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互联网+食品安全(阳光餐饮)安装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聊城市互联网+食品安全(阳光餐饮)安装服务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X。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 作的意见》(中发〔X〕X号)和《X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 X〕 8号),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结合聊城实际, 特制定本采购方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X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X)标包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X 标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X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X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X 年X 月X 日 X 时X X到X 年X 月X日 X 时X X
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内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文件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东路X号。标书费X X。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X 年X月X 日 X 时X X
递交方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X5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X 年X 月X 日 X 时X X
开标地点: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北X5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 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要求,为更好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做好阳光厨房推进。
7.2 招标内容
工期X 天、保修期2 年,具体需求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7.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7.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7.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7.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7.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www.https://. 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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