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部调峰热源建设工程(脱硫提标)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部调峰热源建设工程(脱硫提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部调峰热源建设工程(脱硫提标)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28日09: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28日至2020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2345号华荣泰时代COSMOA座18楼1802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20日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631.380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9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齐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2345号华荣泰时代COSMOA座18楼18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项目概况
东部调峰热源建设工程(脱硫提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2345号华荣泰时代COSMOA座18楼18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B-JL*******
项目名称:东部调峰热源建设工程(脱硫提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BXZB-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调峰热源建设工程(脱硫提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部调峰热源建设工程(脱硫提标)
2.2项目编号:BXZB-JL*******
2.3项目内容:含原2台脱硫塔的布气装置改造、喷淋装置改造、除雾装置改造、脱硫塔体结构改造、循环水系统改造、制浆系统改造、曝气系统改造、副产物处理系统改造、电气及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2号炉除尘器及脱硫塔自控系统设计及电气柜至自控操作站电缆敷设及接线。
2.4招标控制价:631.3806万元。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
2.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竣工。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所报项目的相关内容;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能力的企业法人;
3.3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一项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技术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单位缴纳社保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7年-2019年)无亏损现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内,且成立至今信誉良好,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3.7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9本项目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投标事宜,而且是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12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无在建承诺书;
⑤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⑥外省企业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备案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执行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 系 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2345号华荣泰时代COSMOA座18楼18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竣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8日至2020年08月0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2345号华荣泰时代COSMOA座18楼1802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1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系方式:齐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2345号华荣泰时代COSMOA座18楼1802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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