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地震勘探放线分包服务招标公告
2020-2021年度地震勘探放线分包服务招标公告
2020-2021年度地震勘探放线分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F16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框架招标方式录用签约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0-2021年度地震勘探放线分包服务
2.2服务内容:为辽河物探处辽河及外围地区、长庆、青海和新疆等地区地震勘探分包服务提供采集放线服务做准备,满足项目生产需求
2.3服务标准:按招标方勘探项目施工要求,放线服务完成及时准确、质量合格。
2.4框架招标有效期:2020年9月1起至2021年8月31日
2.5招标范围:放线服务:辽河物探处国内涉及各探区地震项目包括:辽河及外围地区、长庆、青海和新疆等地区,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油田分公司等勘探开发计划和市场需求进行地震资料采集。放线工作要求人员和设备适用于不同区域施工的作业环境,如山地、丘陵、黄土塬、沙漠和农田水网等。工期视具体项目而定,费用按完成道数或人员设备投入数量核算。
本次招标采用框架招标方式录用签约入围单位。
2.6实施地点:辽河物探处辽河及外围地区、长庆、青海和新疆等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独立承担工程,不得对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
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服务工程类须包含工程地质勘探服务或石油钻采技术服务或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活动等,且近三年具有为地震勘探工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承诺对所投入设备具有完全的管理和使用权力,人员身体健康、操作熟练,并对所投入设备和人员的服务质量及健康、安全、环保负全责。拥有使用年限5年之内的运输卡车10台以上(提供车辆行驶证),关键岗位震源操作手10人以上(提供上岗证书或资格证书),与设备相一致的施工人员等。
3.5、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没有违约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受到东方地球物理公司淘汰、投诉的,未被东方公司或其他物探处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失信分值应低于8分(不含8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3.6、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3.7、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3.8、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0年07月28日至2020年08月07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4。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4),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投标人如需开具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08月19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投标人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后三日之内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邮寄至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纸质投标文件用于招标人存档,评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收件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邮编:124012;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5。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
6.1本次招标公告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可通过现场领取或快递领取,领取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组织完成服务类框架协议项目评标并经过相关程序公示后向招标人出具《XX项目框架招标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依据项目实际情况选商完成后填写《框架招标项目实施信息确认单》传送至招标中心,通知中标人与招标中心联系核算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完成后招标中心发放中标通知书(费率依据《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附件4招标采购项目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5。
7.2已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人,如需开具发票,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9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haonx@cnpc.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注:防疫重点地区来盘办理业务人员需要携带由盘锦市当地医院开具的处于7日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0年7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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