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快检车、现场通讯运兵车、救护车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快检车、现场通讯运兵车、救护车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快检车、现场通讯运兵车、救护车
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食品药品快检车、现场通讯运兵车、救护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食品药品快检车1辆、现场通讯运兵车1辆、救护车1辆竞争性谈判采购
2、招标内容:共三包
第一包:食品药品快检车、第二包:现场通讯运兵车、第三包:救护车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2(2011)-17-21-J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资质要求:
第一包
〈1〉非改装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专业改装厂授权原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改装厂资质要求: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3〉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范围内,并保证上户;
〈4〉投标人、改装厂均必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20天内;
〈6〉第一包讲标内容及讲标时间:讲解投标产品,讲标时间为10分钟;
第二包
〈1〉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所投车辆必须在发改委或工信部车辆目录《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
〈3〉按招标要求提供改装平面布置图;
〈4〉第二包讲标内容及讲标时间:讲解投标产品,讲标时间为10分钟;
第三包
〈1〉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6月4日—2012年6月13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标书售价为3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第一包答疑时间:2012年6月14日下午15:00
答疑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时间:2012年6月19日 上午8:00—9:00
9、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2年6月19日 上午9:00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5、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6、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37号
邮 编:030001 电话:0351----*******
传 真:****-*******
招标程序咨询人:刘慧荣 联系电话:0351-*******
宋亦雷 联系电话:****-*******
第一包技术咨询人:孙雅静 联系电话:****-******* 139*****837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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