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采购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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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采购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07-28 10:3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07-29 08:30:1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07-31 12:00:41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 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2020年7月 目录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制作整体安排,为合理使用供应商资源,提升标书制作水平,促进投标业务拓展,拟采购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可研报告及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胶印、封装、运输(配送)等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采购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2020-2021年度标书打印供应商框架,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可研报告及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胶印、封装、运输(配送)等服务。采购规模约为300个投标项目的资料,约2400本。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3">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40万人民币(含税)。 1.4保修期:30天。 1.5交货期:按甲方订单要求,订单下达后24小时内交货。 1.6服务期限:2020-2021年度。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2.2参选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交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且营业执照的主营业务范围须是与本项目相关; 2.3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4参选人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印刷品经营许可证》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参选。 2.7其他要求:在咸宁市咸安区温泉城区设有本地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办公地产权或租赁证明)或参选人承诺在中选之后15日内设技术支持服务常驻机构。 2.8参选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2.9不允许转包、分包。 2.10本次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11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请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7月3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咸宁电信办公大楼(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518号)三楼318室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王辉:180*****001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2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咸宁电信办公大楼(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518号)三楼319会议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参选人须在获取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泉大道518号 邮编:437000 联系人:王辉 电话:180*****001 电子邮件:180*****001@189.cn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2020年7月28日 ********4">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2">总则 ********7">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9">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5">1.3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1.5比选方式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 ********5">1.7.1本比选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1.10参选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3">1.11保密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8">比选文件 ********9">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0">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参选文件 ********6">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5">3.2参选文件的编制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5">3.3参选报价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9">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8">3.5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5">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8">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4.1.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6">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0">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6.评选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比选评审小组由5人组成,由于疫情原因,指定网络运行维护部1人、网络建设部1人、办公室1人、财务部1人、市场部1人为评审小组成员。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中选 7.1确定中选人 7.1.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1.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7.2.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的,比选人应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中选通知 7.3.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3.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3.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评选办法前附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及服务15分,技术25分,价格6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
评分标准
1.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评选程序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本表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协议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印制、安装[ ]宣传品(“宣传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乙方根据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在[ ]期限或阶段和[ ]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订单(订单样本见附件一),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宣传品的设计、印制、安装服务。根据不同情况,向乙方下达订单的采购单位(“采购方”)可以是甲方,也可以是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本协议的双方指乙方以及甲方和/或采购方。 1.2乙方交付的宣传品必须符合本协议约定及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对宣传品进行任何改动。否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二条印制及包装要求 2.1设计要求:[详见甲方订单要求] 2.2印制要求:[详见甲方订单要求] 2.2.1技术标准:[详见甲方订单要求] 2.2.2质量要求:[详见甲方订单要求 ] 2.3包装要求及费用: 2.3.1包装要求:[详见甲方订单要求]。 2.3.2包装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包装费用采取下述第[1]种方式承担: (1)本合同属规格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属特殊包装,包装费用由[ ]承担。 2.4安装要求: 2.4.1 安装地点:宣传品的安装地点由甲方另行通知。 2.4.2乙方严格按照安装(施工)图纸和甲方审定的安装(施工)方案进行实施,做好各分项工程的报验手续和质量检查记录。 2.4.3乙方应严格遵守安装(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保护安装(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和设备管线;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安装(施工),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防盗;正确处理与周围各方面的关系和由于安装(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2.4.4乙方安装(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的结构和各种设备管线。 2.4.5安装(施工)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现场设施和宣传品的保护。 2.5其他要求: [ ]。 第三条订单的确认方式 3.1双方约定按第3.1.1条的方式对订单的法律效力进行确认并由乙方传回甲方和/或采购方,以确认订单信息。如乙方在订单发出后[ 2 ]小时内未传回订单,则视为乙方已确认订单并同意接受订单约束,除非甲方和/或采购方撤销订单;如果乙方对传回的订单进行了任何修改,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不同意修改内容、拒绝确认订单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订单确认方式为以下第[ 1 ]种方式: (1)双方签字盖章。 (2)其他方式:[ ]。 3.1.2确认的订单对乙方具有约束力。未经采购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对确认的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乙方应将订单原件在[10]日内送达甲方和/或采购方(否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 3.2乙方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服务供应商资格: 3.2.1乙方违反第5.2条规定将本协议及/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3.2.2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确认订单,或不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限传回订单。 3.2.3 [ ]。 3.2.4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3.3 根据本协议下达的订单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和/或采购方不再向乙方下达新的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已签署的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订单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第四条甲方和/或采购方资料的提供 4.1甲方和/或采购方应于本协议项下的订单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宣传品印制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2乙方对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乙方无异议。甲方和/或采购方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及时答复。 4.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上述资料,并应在宣传品交付完成和/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将上述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销毁所有复制件。如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资料丢失、毁损等,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保证于本协议和订单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持续具有完成本协议和订单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合法资质(附件[ ])。 5.2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或订单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乙方若征得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同意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方办理的,应负责审核该第三方的资质,保证该第三方具备完成委托事项的资格和能力,并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交付及验收 6.1乙方应于本协议项下的订单确认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协议项下宣传品印刷样稿(“宣传品样稿”)的设计工作,并将宣传品样稿提供给甲方和/或采购方审查确认。 6.2甲方认为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于[ 1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修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到甲方认为交付的设计成果达到设计要求为止。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 6.3乙方应于设计成果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宣传品样稿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宣传品样稿之日起[1 ]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否则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对宣传品样稿进行修改直至符合甲方检验标准。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 6.4宣传品样稿经甲方验收并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订单约定印制、安装宣传品,印制安装完成的宣传品应符合订单约定及甲方要求。 6.5乙方应于安装竣工后通知甲方进行安装验收;安装验收合格的,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宣传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如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整改,并再次申请甲方验收,直至通过甲方验收。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 6.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设计成果或印制完成的宣传品(含宣传品样稿)及其他资料。 第七条运输及风险转移 7.1乙方负责将宣传品运到订单载明的收货地址,并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风险自宣传品运到收货地址并经甲方和/或采购方验收合格时起转移至甲方和/或采购方。如有灭失、损坏,乙方须补齐。 第八条质量保证 8.1乙方应保证其设计、印制、安装的宣传品符合本合同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因宣传品质量问题或者安装不当而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对宣传品及其样稿的审查及验收以及安装验收等,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8.3自甲方按照本协议第6.5条约定出具安装(施工)项目验收合格的书面确认文件之日起[ 一年]内,乙方承担保修责任,负责宣传品画面、构架及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保持宣传品的完好、清洁和正常发布,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费用。如在保修期间内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品的脱落、毁损等),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重装;非因甲方或甲方人员人为损坏的配件乙方应当免费更换。 费用及支付 9.1本协议项下订单的费用均为含税价,包括: (1)印制费用。 (2)甲方和/或采购方就乙方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项下订单所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划、设计、运输、包装、安装费用等)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和/或采购方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9.2甲方和/或采购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 (1)一次性支付 甲方和/或采购方在收到宣传品并验收合格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订单费用。 (2)分期支付 甲方和/或采购方分期向乙方支付订单约定的费用:[ ]。 9.3乙方向甲方和/或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5]日内送达甲方和/或采购方,送达日期以甲方和/或采购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9.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9.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9.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 9.5订单下的费用由甲方和/或采购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甲方和/或采购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详见订单。 9.6若根据本协议约定和/或订单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10.1本合同宣传品设计成果及印制完成的宣传品(含宣传品样稿)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2乙方为印制宣传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0.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宣传品各页画面、文字内容及/或版式设计等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10.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保证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设计制作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 10.5乙方保证其设计印制安装的宣传品(包括设计成果、宣传品样稿及印制完成的宣传品等)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10.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申请版权登记或者商标注册等相关知识产权登记或申请工作。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1.1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和/或采购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2)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宣传品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3)乙方为印制宣传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 (4)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和/或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 11.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和/或采购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的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1.3乙方在印制本协议项下宣传品过程中以及对母板/原版保管过程中,对母板/原版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的义务,不得将该母板/原版的部分或全部用于印制本协议项下宣传品以外用途的产品或擅自允许他人使用。 11.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1.5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和/或采购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发运、安装宣传品,印制、运输、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品、余品以及使用中回收的不合格品应在甲方和/或采购方监控下销毁。 11.6如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和/或采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7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2 ]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2乙方未按本协议及订单约定期限交付宣传品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相应订单费用总额的[ 3 ]%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和/或采购方的相应损失。如乙方逾期[ 7 ]日仍未交付的,则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相应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和/或采购方依据相应订单已支付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12.3乙方交付的宣传品不符合本协议约定要求的,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和/或采购方要求重做或更换,直至符合上述要求,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并应按照本协议第12.2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解除相应订单直至解除本协议;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返还甲方和/或采购方就乙方违约所涉订单已支付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3.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3.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3.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中止履行[ 30 ]日或以上时,甲方和/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协议及订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所有因本协议及订单引起的或与本协议及订单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和/或采购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协议生效及其他 15.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协议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6本协议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5.7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和协议。 15.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5.9其他重要约定: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9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本协议附件为: 附件一:[ ]订单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协议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协议正文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一 [ ]订单
第五章商务需求 需求清单
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⒈范围 根据招标人订单要求进行投标,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 技术方案、可研报告及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胶印、封装、运输(配送)等服务; 2、质量要求 (1)印刷类物料整体印制质量要达到《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规定的一等品质量标准。如印制质量不符合国家出版行业标准规定,印刷质量属不合格的,均由承印厂商免费负责重新印制。 (2)物料材质质量、制作工艺符合报价要求。 物料的配送、安装及售后服务 所有物料需按照订单要求及时交货,送货上门并安装完毕(所有物料订单的执行以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为准)。 质保期为30天,质保期从到货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4、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5、质量保证:投标人应保证按订单所提供的物料的外观和内在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本章仅列举了常用的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第一分册商务参选文件 1.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2.评选索引表 3.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4.参选函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7.制造商授权函[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8.廉洁参选承诺书 9.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0.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1.资格审查应答 第二分册技术参选文件 12.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13.技术参选索引表 14.技术标准和要求项目建议书 15.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三分册报价文件 16.报价文件封面 17.参选一览表 18.报价文件 1.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比选文件 参选文件【商务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2.商务评审索引表 商务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专用印章授权函 (比选人): 我单位特授权在(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4.参选函 参选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比选项目名称)分包(项目编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回参选文件,参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已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7.制造商授权函[参选人为代理商的] 制造商授权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一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参选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项目名称)货物参选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按照中选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XX】年【XX】月【XX】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XX】年【XX】月【XX】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盖单位公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 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本项目联系人职务和部门: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签名:联系人签名: 8.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招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分包名称]】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10.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商务部分应答: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资质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业绩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纳税人资格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 承诺: 其他要求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产品要求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代理商要求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 详细应答及证明材料: 11.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比选 参选文件【技术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12.技术评审索引表 技术评评审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13.技术标准和要求 需对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逐条应答,用“满足”或“不满足”附带原文。 14.评分内容应答 保修期 详细应答: 工期 详细应答: 响应时间 详细应答: 备品备件库 详细应答: 人员配备 详细应答: 物流服务 详细应答: 服务承诺 详细应答: 设计方案 详细应答: 15.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16.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比选 参选文件【报价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 __ 年_ __月_ __日 17.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1.报价表保留2位小数 2.**报价表不得更改,不得删减增加项目,不得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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