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所需氧气等招标公告
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所需氧气等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所需氧气等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4(2)
采购人名称: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联系人:苏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
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所需氧气等(具体数量及配置详见“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交货日期:2012年6月11日前送至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传真或密封送至滦县政府采购中心同时必须报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副本的复印件。(传真:****-*******)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6月6日15:30(北京时间)
项目负责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河北滦县政府采购报价单
LXZFCG********4(2)
单位(人民币):元 电话(传真):0315—7168355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指标数 量单价单项总价
1氧 气国标90瓶
2乙 炔国标90瓶
3液化气国标6瓶
4氩气国标10瓶
5CO2气体国标90瓶
金额总计(小写):金额总计(大写):
备注:
1、报价人必须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及售后维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来源渠道合法,按厂家规定保修,各种证件齐全;中标后所交付的货物质量、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使用标准,为全新正品并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检验,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标准必须达到或者优于需方的技术标准。
2、询价原则:本次采购以询价的形式进行竞标采购,竞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相加为准。供应商必须按本询价单格式进行报价(本询价用钢笔或黑色水性笔填写或打印),报价内容如发现有涂抹、改动或字迹不清楚的现象,将视为无效投标。以上报价含货物本身价格、报价方缴纳的税金、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等投入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
3、定标:有效报价最低者中标,如全部报价均超采购单位预算或所提供的货物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竞标报价应为最有竞争力的一次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有选择性的报价不予接受。
4、付款方式: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5、供货期限:2012年6月11日前送至滦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6、中标方须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货物合同。售后服务期限及售后服务质量不得低于采购单位要求的标准,如采购单位未要求的,按厂家售后条例进行售后。货物出现问题需要更换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质保时间内免费)送货到现场,如供货单位超过48小时未能及时履行责任(除因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供货人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采购单位因此引起的损失。
报价方名称: 签印:
无签字无效 报价截止时间:2012年6月6日15:30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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