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大兴村民委员会新溪镇大兴围墙及大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大兴村民委员会新溪镇大兴围墙及大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溪镇大兴围墙及大门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大兴村民委员会
行政区域龙湖区公告时间2020年07月28日12: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7月29日至2020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8月10日09:45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预算金额¥15.72200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大兴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溪大兴村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小姐 ****-********
附件:
附件1*******CD741D2C13C478BD0E4" target="_blank">********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大兴围墙及大门改造工程.docx

项目概况

新溪镇大兴围墙及大门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QSST2020JC07002S

项目名称:新溪镇大兴围墙及大门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7220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7220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新溪镇大兴围墙及大门改造工程;157,220.03元
  2. 项目编号:GDQSST2020JC07002S
  3.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挖运土方、砌筑砖墙、浇筑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屋面刚性层、墙柱面装饰、天棚抹灰、天棚面油漆、围墙30*30房铁管、室外地坪。
  5. 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项目说明:按照市行政区域调整的安排和部署,原新溪镇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拆分为新溪街道和新海街道,上述道路建设项目中的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大兴村围墙及大门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新海街道大兴村辖区内,为确保工作延续开展,顺利推进项目建设,由新海街道承接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经2020年3月16日新海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该道路项目由街道委托大兴村村委会作为建设主体,实施该工程项目的建设相关工作。
  7. 监管部门:汕头市龙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广东省内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9日至2020年08月0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 09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大兴村民委员会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溪大兴村3号        

联系方式:谢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锦龙商业大厦10楼1001-1002单位            

联系方式:张小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门 围墙 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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