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比选公告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比选公告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

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7 月


比选申请人须知

根据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拆除工程实施计划,现对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潜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项目地点:九龙坡区。

2、项目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项目工期:根据征收项目实际情况,预计约30日历天。

4、比选范围:详见《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工程量清单》(拆除内容为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所有构筑物,拆除范围以签订合同时业主单位提供的红线图为准。拆除面积按最终实际拆除面积为准)。

三、工程量清单及限价

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四标段项目招标最高限价表

辉腾水泥公司房屋建筑部分

地址

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

弃渣外运

总价最高限价(元)

上游村

工程量
(m2)

单价
(元/m2)

合价
(元)

工程量(m2)

单价
(元/m2)

合价
(元)

517997.16

7263

19.86

144243.18

7263

51.46

373753.98

本次比选仅为房屋、厂房等部分建筑及构筑物,不包括范围内若干大型水泥罐体。参与比选报价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查勘现场后自行考虑。

四、资格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公开比选。本工程施工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限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1.3.比选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1.4.比选申请人需要具备三年以上从事房屋拆除工作经验,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承诺格式及内容自拟)。比选申请人需提供不少于1个及以上的既往业绩并附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提供的资料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类别特征的,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予认定。

1.5.申请人所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2.本次比选条件不接受联合体。

五、比选报价、结算、支付

1、比选报价:

1.1.报价方式:单价包干(所有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否则为否决投标。最高限价见“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最高限价”表)。

1.2.报价范围:

按《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区域及数量,并参考各标段安全保护措施搭设方案所涵盖的范围。拆除面积,按最终实际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准。保护性措施按业主提供的各标段保护性措施方案要求搭建,且须对征收范围内裸露垃圾进行覆盖,保护性措施工程量以实际搭设验收为准。对于拆除工作中的垃圾清运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遮阴网、围墙、封堵门窗、文化围挡费用)、防尘费、机械费、破坏性拆除费等综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包干使用。以下价格均以人民币结算。拆除费用 元/平方米、除渣费用 元/平方米、部分区域外脚手架等保护性措施费用__元/平方米。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可能要求使用遮阴网,相关费用按照九龙坡区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遮阴网费用 0.96 元/平方米标准,由发包人据实向承包人结算(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承包人拆除或破坏门窗后,为防止无关人员回迁及强占,应采取砖砌结构对门窗进行封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据实结算,有关标准参照九龙坡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执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临时要求承包人对房屋进行强拆,则强拆费用由监理单位、发包人以及造价公司共同确认后,由发包人据实向承包人结算。

1.3.报价原则:本比选工程由比选申请人以比选文件、合同条件、本次比选范围的施工范围、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2013) 、《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为依据,由比选申请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比选报价应包括完成比选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包含遮阴网、围墙费用)及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保护性措施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税费。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1.4.其他说明:

1.4.1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中选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选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

1.4.2本工程不提供弃渣场所,且弃渣外运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根据自身实力,自行考察自主报价。

1.4.3本项目竣工档案编制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计取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通知》(渝建发【2014】26号)执行。

1.4.4比选申请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比选申请函中填写的比选报价一致,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响应,按否决投标处理。

1.5.本项目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管理费和组织措施费内容及费用标准的通知》(渝建发【2014】27号)执行。

1.6.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轨道交通、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7. 比选申请人填报比选报价,应考虑施工成本等各方面因素。拆除施工费用价格(即:拆除费用、除渣费用、保护性措施费用)禁止低于成本报价(拆除施工总费用价格报价低于最高限价20%的,需提供《成本分析报告》,不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被比选委员会否定合理性的均作否决投标处理。需出具《成本分析报告》的比选申请人,其《成本分析报告》单独制作并附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比选申请人经测算认定本项目有工程残值的(比选人将房屋交由中选人施工后拆除的门窗、钢材等),应将残值在比选申请函中单独出价列明(残值价格最低为0元),并承诺该残值可按所列价格抵扣本项目工程款。

1.8. 比选申请人填报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根据工作程序等原因可能存在工期较久等各方面情况,且比选申请人应自行考虑基于报价所产生的低价风险担保和履约担保等,并同意按期足额缴纳低价风险担保(如有)和履约担保。根据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期情况,该项目可能将有保函到期时续交保函的成本。参与比选申请即视为已了解并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各种情况,并同意承担各类成本及风险。以任何理由超期、延迟、不足额、不合格缴纳低价风险担保(如有)和履约担保等行为皆不被允许,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2、结算:

2.1.结算原则:按实结算。

2.2.本工程以按实结算为原则,以实际施工方量为基础,以实际施工方量分别乘以施工费用综合单价、残值综合单价计算实际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最终计算实际结算价。施工费用综合单价以比选申请函单价为准,残值综合单价为比选申请函残值价格除以本文件发布时工程量清单中的总方量(单位:元/平方米)。

2.3.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相关部门指定的审计部门或比选人委托的审计部门按该项目房屋拆除工程审定结果为准。

2.4. 中选人必须按上述规定编制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必须仔细认真,中选人在办理结算时应准确审核有关工程量并报出总造价,若审减率在±5%以内,由比选人支付基本审计费及效益审核费;若审减率超过±5%,超出部分的基本审计费及效益审核费由中选人支付。

[注:审减率=(送审总造价-审定总造价)/送审总造价×100%]

3、支付

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按暂定结算费用的20%支付给承包人,拆除工程量达到70%时发包人另行支付承包人暂定结算费用的50%,余款在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组织验收合格并完成交地手续后并经审计结算后10日内付清。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方式为准。

六、比选方法

(一)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选法。采取比选当日比选前现场接收比选文件的方式,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资格、比选报价(即:暂定结算价报价)进行评审后,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报价(即:暂定结算价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按报价(即:暂定结算价报价)最低确定中选人,若有多家比选申请人同时报价最低时,由评审委员会从报价最低(即:暂定结算价报价)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选人。

(二)修正错误

1、大小写金额不一致

若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在比选申请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中选人的资格。若修正后的总报价超过了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2、单价与总价不一致

若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单价与计算出的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原则及方法修正比选申请人的总报价,在比选申请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比选申请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中选人的资格。若修正后的总报价超过了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内容不一致

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若比选文件未标注正副本,则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确定正副本并在标注地方签字确认。

(三)否决条款

比选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1、比选申请人不符合初步评审的要求。

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高于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3、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比选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四)比选失败条款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比选失败:

1、本项目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

2、经评审,无比选申请人通过初步评审;

3、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比选人公布的最高限价;

4、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比选失败后,除比选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比选。

(五)特别说明

1、比选项目评审过程中,比选申请人被部分否决导致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而使比选明显缺乏竞争,评审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比选。

3、若比选项目为重新比选项目,比选申请人少于3人的,按比选文件规定程序开标和评标。

七、保证金

(提示:本次比选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足额收取各类保证金。任何超期、延期、不足额等不合规行为都将被拒绝,并如实上报有关单位按相关程序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一)比选保证金

1、比选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比选申请单位未按本条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

2、比选保证金缴纳方式:

(1)重庆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现场提交。

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银行开具的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投标保函正本原件装入原件袋中,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一次性递交。投标保函正本原件不退还,由比选人保管。保函应真实合法有效,且应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即在比选人提交了书面赔偿申请和保函正本后,无需提供其他任何材料,银行将无条件足额支付。不满足上述见索即付条件的保函将不被接受。此外,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比选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评审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转账:请于2020年7月15日17;00前(比选申请截止日前一天)转至我司账户,现场投标时提供转账凭证。

比选人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6888

开户行:建行直港大道支行

3、比选保证金的失效与退还:

(1)投标保函的退还:

比选人在确定中选人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除中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比选人在中选人提交履约担保后,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保函到期后自动失效。

(2)比选保证金转账的退还

比选人在确定中选人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比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保证金(不计息)。

比选人在中选人提交履约担保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不计息)。

(二)低价风险担保

1、低价风险担保:暂定结算价报价低于最高暂定总价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选人放弃中选,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2、中选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重庆主城区内四大国有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现金(包括转账等);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担保的,保函应真实合法有效,且应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即在比选人提交了书面赔偿申请和保函正本后,无需提供其他任何材料,银行将无条件足额支付。不满足上述见索即付条件的保函视为不合格保函,将不被接受。保函期限为6个月。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暂定总价限价×85%-暂定结算价报价)×3);

(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中选人应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低价风险担保告知书》后12个工作日内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低价风险担保告知书》的,直接取消中选资格。

(4)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比选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选资格。

(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日工程未完工的,中选人应在保函到期前30日续交符合比选人要求的银行保函)。

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14天内退还。

4、以现金(包括转账等)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后续若需要替换成银行保函的,在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银行保函后,招标人可退还现金保证金,转换成银行保函。

(三)履约担保

1.本项目须提交履约保函。

2.递交形式:重庆主城区内四大国有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银行保函或现金(包括转账等)。以保函形式提交担保的,保函应真实合法有效,且应为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的担保,即在比选人提交了书面赔偿申请和保函正本后,无需提供其他任何材料,银行将无条件足额支付。不满足上述见索即付条件的保函视为不合格保函,将不被接受。

3.履约担保的递交金额:合同暂定总金额的10%。

4.履约担保的递交时间:中选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担保金额向比选人递交。

5.履约担保的期间: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日工程未完工的,中选人应在保函到期前30日续交符合比选人要求的银行保函)。

6.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14天内退还。

八、比选申请文件及其他要求:

(一)比选申请文件份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另附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

(二)比选申请文件内容:详见附件格式

(三)比选申请文件密封:比选申请文件装入自制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请于2020年 7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cqjlp.gov.cn/)下载本比选项目的选项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 7 月 16 日14:00-14:30(北京时间)。

(六)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1、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须将“投标保函”袋原件装入原件带中同时递交给比选代理机构。

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须比选开标当天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现场,在比选人财务部门换取保证金收据后,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给比选代理机构。

(八)本项目比选代理费由比选申请人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按照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标准下浮40%计取。代理费不足10000元时按10000元计取。此次服务费按暂估价计算,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比选人不支付该费用。

(九)本项目为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本比选文件发布后如征收项目因故中止(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征收程序工作等)造成本项目启动、入场期限延后,甚至项目取消,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选人已进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十)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1、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一)开标程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宣布比选人代表、记录人、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 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比选申请人有权不参加开标会,但视为该比选申请人已默认开标结果。

4. 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5. 当众随机开启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并公布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总报价、单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记录人、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 开标结束。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

联系人:兰老师

电话: ***-********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2003

联系人:夏老师

电话:***-********

九、附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附后)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

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0年 月日


目 录

(一)比选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四)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

(五)其他资料


(一)比选申请函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比选文件后,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1.我方愿意按照比选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服务,承诺对于拆除工作中的垃圾清运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防尘费、机械费、破坏性拆除费等综合费用,拆除费用元/平方米、除渣费用 元/平方米、部分区域外脚手架等保护性措施费用元/平方米,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关于旧房拆除的其他费用。预计暂定总价费用为元(大写: 元整人民币),其中: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拆除费用、除渣费用 元(大写: 元整人民币),最终以实际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准;保护性措施面积约 平方米,保护性措施费用预计 元(大写: 元整人民币),保护措施按甲方提供的各标段保护措施方案要求搭建,且须对征收范围内裸露垃圾进行覆盖,保护性措施工程量以实际搭设验收为准。我单位经测算认定本工程存在残值(比选人将房屋交由我方施工后拆除的门窗、钢材等),残值总价为元(大写:元整人民币),若我单位中选,我单位承诺将以上述残值总价直接抵扣施工费用并承担全部风险。本工程暂定结算价格为元(大写: 元整人民币)(即预计暂定总价减去残值估算总价)。(以上报价均只接受打印机打印字体,手填无效)

项目经理由 担任,联系电话: (手机),工程质量 。

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同意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3.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和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完成服务工作。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四标段(腾辉水泥公司)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三)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提供企业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四)退还投标保证金信息

(如是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将退还投标保证金相关资料附上,格式及内容如下)

本单位同意在出现退还我单位投标保证金情形之时,由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我单位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号:

开 户 行:




投标单位(盖公章):

年月日
(五)其他资料

投标保函正本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资料;或者比选申请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十、合同及合同格式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

旧房拆除合同

甲方: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17号佳瑞园负一层

乙方:

通讯地址:

甲方将征收范围内的旧房拆除工作(以下称“该项目”)委托乙方组织施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该项目实施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除范围: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征收项目 标段征收范围内的全部建构筑物,具体范围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甲方、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必须将该项目比选时制定的《旧房拆除安全施工方案》和《扬尘控制施工方案》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后报该项目监理审定,最终报甲方进行备案。

2、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报送的《旧房拆除安全施工方案》和《扬尘控制施工方案》,并依法制定相关安全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乙方须保证拆除过程中的施工、人员、材料运输等安全,若发生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应当自行解决并完善其与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的劳动或者劳务关系,并自行为其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以保函形式提供低价风险担保(如有)和履约担保的,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日工程未完工的,乙方应在保函到期前30日续交符合甲方要求的相应保函。若乙方拒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暂定施工总费用的百分之二十。若逾期超过30日仍未按要求提供保函,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包括现金或转账等)。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暂定施工总费用的10%。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按担保金额、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以银行保函提供履约担保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日工程未完工的,乙方应在保函到期前30日续交符合甲方要求的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14天内退还。

本款补充项:低价风险担保(如有)

乙方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情形:采用低价评标法的项目比选报价(暂定结算价)低于最高限价85%时。

乙方是否提供低价风险担保:提供。

乙方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包括现金或转账等);

(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按比选文件规定;

(3)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低价风险担保告知书》后12个工作日内按担保金额向甲方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4)低价风险担保的担保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以银行保函提供履约担保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届满前30日工程未完工的,乙方应在保函到期前30日续交符合甲方要求的银行保函)。

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14天内退还。

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现场交接手续,认真核对交接清单。若因无交接清单或乙方的原因而出现误拆或错拆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甲方将被征收房屋交予乙方后,乙方应在甲方交房后12小时内对其进行拆除或破除门窗,以防出现回迁或强占情况。乙方应自行承担实施拆除施工而发生的相应责任和费用。

7、乙方接收被征收房屋后须做好拆除区域现场管理工作,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在被征收房屋中逗留、居住。乙方有义务做好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中的水、电、气设施的拆除工作,拆除被征收房屋中使用的相关水、电、气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乙方有责任保护征收范围内水、电、气设施不受破坏、损毁、失窃。对因拆除造成水电管网、通道、线路等设施设备损坏,乙方必须立即恢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如乙方拒不恢复,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予以维修。征收范围内的水、电、气、网络迁改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8、拆除工期:甲方将征收范围内最后一户交予乙方后30日内,乙方须完成拆除工作并交地(拆至旧房±0),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拆除工作和交地期限。若乙方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和交地的,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暂定施工总费用的百分之一按日收取乙方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由乙方组织实施拆除。对于拆除工作中的垃圾清运费、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遮阴网、围墙、封堵门窗、文化围挡费用)、防尘费、机械费、破坏性拆除费等综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包干使用完成,其中拆除价格元/㎡、除渣元/㎡、部分区域外脚手架等保护性措施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关于旧房拆除的其他费用。预计拆除房屋建筑面积㎡,预计保护性措施面积 ㎡,暂定施工总费用 元(大写:人民币 ),最终以实际拆除面积以甲方和监理确认面积为准;保护性措施工程量以实际搭设甲方验收为准。乙方拆除或破坏门窗后,为防止无关人员回迁及强占,应采取砖砌结构对门窗进行封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据实结算,计费标准参照九龙坡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执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临时要求乙方对房屋进行强拆,则强拆费用由监理单位、甲方以及造价公司共同确认后,由甲方据实向乙方结算。

2、该项目残值(甲方将房屋交由乙方施工后拆除的门窗、钢材等)价格为元(大写:人民币)。乙方同意以此残值抵扣施工费用。

3、该项目暂定施工总费用减去残值价款后为该项目暂定结算价,即该项目暂定结算价为元(大写:人民币)。

4、根据该项目暂定结算价,该项目采用下列第()种结算方式:

(1)本项目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暂定结算价的20%支付给乙方,即 元,(大写:人民币)。甲方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其为现场全部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在经监理和甲方共同确认乙方拆除工程量达到70%时,甲方另行支付乙方暂定结算价的50%,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余款在乙方施工完毕,甲乙双方对项目组织验收合格完成交地手续,并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该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指定的审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2)该项目在经监理和甲方共同确认乙方拆除工程量达到70%时,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全额支付元(大写:人民币 )。

5、由于征收工作原因(需征收部门出具证明)导致甲方未将被征收房屋交付给乙方进行拆除的,甲方从区政府发布征收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后,在乙方实际进场实施值守的情况下,开始向乙方支付值守费。以月为单位进行计算,少于15天的,当月不计费,15天及以上按一个月计费。拆除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下支付5000元/月、3万平方米及以上支付7500元/月值守费。对此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款项。

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该项目拆除工作符合安全标准。若该项目拆除工作出现安全或扬尘污染的责任事故,被区级相关单位查处的,甲方每次扣收乙方违约金10000元;若出现重大安全或扬尘污染的责任事故,被市级相关单位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的,甲方每次扣收乙方违约金20000元。若该项目拆除现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被区级相关单位检查出问题的,甲方每次扣收乙方违约金2000元;若该项目拆除现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被市级相关单位检查出问题的,甲方每次扣收乙方违约金5000元;对乙方违反《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扣收乙方违约金;对乙方在施工现场有违反安全规范等行为的,甲方有权扣收乙方违约金,扣收标准按照《拆除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约定》(附件1)执行;凡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所负责区域在城市管理工作及安全工作等方面出现问题的,甲方每次扣收乙方500元~2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从乙方应领工程款中扣收。若累计出现本款所约定情形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2、拆除工作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该项目征收实施单位的安排和监督,做到搬迁一家拆除一户被征收房屋,以配合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完成。若乙方未在甲方交房后12小时内对其进行拆除或破除门窗,每逾期一小时,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100元;若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拆除被征收房屋,造成强占、回迁等严重影响征收工作的,每强占或回迁一户,甲方扣收乙方违约金2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若乙方逾期超过 3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3、若乙方进场后擅自停工或消极施工,经甲方催促后仍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并按合同暂定施工费总额的 20%支付甲方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若乙方未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导致媒体报道的,乙方应按合同暂定施工费总额的20%支付甲方违约金,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扣收违约金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扣收通知后10日支付违约金,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付而未付违约金金额的5%支付甲方资金占用损失。

五、乙方应配合该项目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的保洁工作,保持征收范围的干净整洁。乙方须对征收范围内建筑垃圾及裸露垃圾进行覆盖,遮阴网覆盖相关工作量及费用据实结算,相关费用按照九龙坡区财政评审中心出具的遮阴网费用0.96 元/平方米,由甲方据实向乙方结算(如政府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六、如征收项目因故中止(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征收程序工作等)造成该项目启动、入场延后,甚至项目取消,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安排,双方对乙方已实施的工程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七、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因本合同发出的通知、函件或者诉讼文书等的送达,均以合同首部所记载通讯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并在寄出三日后视为有效送达,无论对方是否实际签收(拒收亦不例外)。若通讯地址变更,变更方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发送通知、函件等应以原地址为准,并在相关文书按原通讯地址寄出三日后即视为送达。本条约定及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送达法律文书。

八、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共 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1:拆除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1

拆除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约定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围挡安装与管理

围挡不完整

500元/次

围挡不整洁

500元/次

围挡未悬挂标识牌

500元/次

2.现场主要道路应保持畅通,环境干净整洁

区域内垃圾未及时清理

1000元/次

区域内裸露垃圾未覆盖

1000元/次

绿化被人为破坏

500元/次

3.在拆除现场明显位置设置现场管理六牌二图

六牌: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消防保卫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防尘措施、房屋拆除公示牌

500元/次

二图:安全警示图、现场平面布置图

500元/次

4.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未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500元/次

灭火器设置位置不正确或过期

500元/次

区域内消防水源未发现的

500元/次

5.施工现场拆除房屋时控制在早上6:00-12:00,下午2:00-6:00,并采取降噪、防尘措施

一般性投诉(一次)通报



根据合同要求

区级范围内投诉(一次)通报

市级范围内投诉(一次)通报

安全管理与保护架搭设

1.拆除现场必须配备值守人员

值守人员未佩戴袖标、安全帽

500元/次

值守人员未按要求在岗

500元/次

值守人员形同虚设的(一问三不知)

500元/次

2.建立拆除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拆除现场管理人员责任,定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拆除项目无安全管理责任人的

2000元/次

拆除项目无现场管理人员的

500/元次

无安全巡查表,未及时上报巡查表的

500元/次

拆除区域内有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的

2000元/次

3.建立健全拆除现场特种作业和农民工管理制度

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挖掘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

1000元/次

农民工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

500元/次

未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的

500元/次






****************73946.doc" title="比选文件—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doc" oldsrc="/protect/P0202007/P********9/P****************73946.doc">比选文件—2020年征收项目房屋拆除工程(二期)项目四标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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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泥 腾辉 房屋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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