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实验学校风雨操场室内木地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响水县实验学校风雨操场室内木地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磋商公告
受响水县实验学校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相关规定,现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磋商,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响水县实验学校风雨操场室内木地板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SX-CG-********9
3、采购内容:响水县实验学校风雨操场室内木地板项目的深化设计、供货及铺装、售后服务等,包括材料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画线及竣工通过合格验收等全部内容,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拟采购数量约 1408 m2(具体数量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工程竣工后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单价不变。具体规格、品种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后附要求;
4、采取方式:竞争性磋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质保期限:提供壹年免费技术支持【免费上门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服务、维保服务(包括维修和更换有故障、损坏的地板)】;
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并确保项目能够获得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证书;
7、采购预算:99.82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标)。
8、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磋商响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条件。(磋商时提供书面声明)
2、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须供应商自行登录以上网站核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截止时点2019年7月10日),开标现场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一同递交,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并提供被授权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2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转包和非法分包。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到“响水政府网-招投标信息”(http://xiangshui.yancheng.gov.cn/)“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每份6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派员在开标现场负责收取上述费用。
四、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产品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五、付款方式:
地板安装完后付合同总价款的7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总工程款的90%,其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磋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 2019年08月0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标厅(响水县城金海路177号,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八、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响应方必须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响水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磋商保证金。
九、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响水县实验学校 联系人:马 亮 联系电话:187*****957
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良海 联系电话:****-********
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晶晶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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