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招标公告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宜春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的招标公告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人民医院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YCHK2012-G-005
2、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心电监护仪12台;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交付日期:开标后10个日历日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购买了本次公开招标文件。
B、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红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4)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8、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06月22日,每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逾时做自动放弃。
出售地点: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或者汇款、 售 价:人民币:300元整,(如需邮寄;另收50元邮寄费用)售后不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石行:帐号:622848 ********00314 户名:李建华)(购买标书前请先电话联系:158*****227)
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 06月22日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G?陆百圆整,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售标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并提供证据到本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在06月22日后交纳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来公司换取收据的本公司也不予开具收据。(如现金解款至银行的,必须凭银行解款单到公司换取收据)。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2年06月25日上午9:00 时开始
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06月25日上午9:40时整
接收地点:地址:(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接收人: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2年06月25日上午9:40时整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 158*****227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室。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会截止时间::2012 年06月22日上午9:30
地点: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室。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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