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河段水葫芦整治招标公告

重点河段水葫芦整治招标公告

泉州市晋江和洛阳江流域重点河段水葫芦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MSZB 2012-09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晋江和洛阳江流域重点河段水葫芦整治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流域受益单位筹措,招标人为泉州市水利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泉州市晋江和洛阳江流域重点河段水葫芦整治项目;
2.2实施地点:晋江和洛阳江流域重点河段;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和流域受益单位筹措;
2.4项目规模: 五年整治保洁经费控制在3100万元内;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晋江和洛阳江流域重点河段水葫芦整治保洁等;
2.6整治保洁期限:5年;
2.7整治保洁目标要求: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须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且无在建工程;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一人及现场管理人员3-5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6月5日至2012 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一家申请人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到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40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 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
开户行: 泉州银行百源支行
帐号:****************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交易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水交易[2012]Q 43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6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泉州市水利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水利管理站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89*****89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小卢
电 话:138*****8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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